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国防后备力量组成。
1.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主体和骨干,它在完成党和国家赋予整个武装力量的任务中起着重要作用。国防建设的重点是武装力量建设,军队是武装力量的主体和骨干。因此,加强武装力量建设,首先要加强人民军队的建设。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要求,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是我国军队建设的宏伟目标。
现代化建设是我军建设的中心工作,是我军不断发展和跻身世界先进军队行列的必由之路。军队建设包括武器装备的改革与更新,军人综合素质的提高及编制体制的科学合理等诸多方面。第一,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是军队战斗力的一个重要部分,其高科技含量的高低和高技术武器数量的多少,是衡量一个国家军队现代化程度乃至国防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国家最困难的时期也没有停止过发展我军的武器装备。当前,我军装备与过去相比,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或者说明显处于劣势。所以,我军在树立“以劣胜优”的同时,要下大力发展我军的武器装备。第二,要大力提高军人的综合素质,它包括:军人的政治素质、军事素质、文化素质等。政治素质是军队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的根本保证;军事素质指现代军人必须能熟练掌握手中武器,有过硬的军事技能;文化素质是基础,军队成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提高了,有一个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的群体,才能有一定的政治敏锐力,才能有较强的作战能力,才能熟练掌握现代化武器的使用和现代作战方法。第三,加强我军现代化建设还要建立起科学的编制体制,以保证人和武器装备的最佳结合,最大发挥人与武器的效能。否则,即使有现代高技术装备和高素质的军队指战员也无济于事。当前,我军的编制体制,经过一系列改革调整后,正逐步趋于合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还要进一步贯彻精兵、合成、平战结合和提高效能的原则,使我军在不断改革中,建成一支机构精干、指挥高效、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师。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保卫国家内部安全任务的武装组织,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为:平时以公开的武装形式担负着首脑机关的警卫,国家重要设施的守护,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四化建设,确保边境安全和保卫国家主权和尊严等。它受双重领导,在大政方针上接受国家军事委员会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受地方政府及其公安部门具体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武装警察部队的领导。在部队建设中,一方面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宗旨、条令条例、兵役制度执行,一方面还要依据武警勤务的自身规律和特点进行建设。(www.xing528.com)
3.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我国的国防后备力量包括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后备力量数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低,组织训练工作的优劣,不仅对战争的进程与结局起着重大的影响,而且也标志着党所领导的武装力量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谁的后备多,谁的人力多,谁在人民群众中更能支持得住,谁就能在战争上取得胜利”(《列宁全集》第30卷,第56页)。
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力量。他具有群众性、地方性、分散性的特点,平时带头完成生产任务,接受必要的军事训练,战时配合军队作战,担负战争勤务,开展游击战争,维护社会治安,补充、扩大作战部队。在过去的革命战争中,民兵发挥了重大作用。建国后,民兵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迄今为止,全国以城市大型厂矿企业为主,建立了高炮、地炮、通信、防化、侦察、工兵、反坦克以及其他军兵种的民兵专业分队。
预备役部队,是根据我国国防建设的需要,于1984年重新确立组建的,是我国后备力量中的又一支新的劲旅,隶属省军区管辖。其成员除少数现职军人组建的机关外,绝大多数成员为退役的军官和士兵。他们经过部队的严格训练,一般都有较高的军政素质和专业技术,经过短时间的集训,都能熟练掌握现有的武器装备,一有情况,能立即投入战斗。这支部队自成立以后,在抢险救灾及自卫还击作战中,已初步显示出巨大的威力。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目前已是一支有番号、有旗帜、有服装、有正规化管理制度、有营房和训练基地的国防后备力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后备力量开辟了一条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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