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人的进步?康德采取了两种进路,一是人民的启蒙,一是国家宪政。在1784年撰写的文章《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中,康德说启蒙是人从咎由自取的受监护状态走出,而受监护状态就是没有他人的指导就不能使用自己的理智的状态。启蒙是公众给自己启蒙,因为公众之间总有一些自己思维的人,他们在自己周围传播一种理性地尊重每个人的独特价值和自己思维的天职的精神。[143]但是这种启蒙的开展有前提条件,那就是有一位促进启蒙的国家元首,要在立法上允许臣民们公开地运用自己的理性。[144]在晚年的《重新提出这个问题:人类是否在不断地向看更善进步?》中,他又提到,人民的启蒙即是公开地教给人民对其所属的国家的义务和法权,而在人民中的对这种义务和法权的自然宣示人和解释人是哲学家。可是,哲学家的声音不是亲近地对人民发出的,因为普通民众不会注意到他们的作品,而是恭敬地对国家发出的,国家被恳求把人民的法权需求铭记在心。[145]于是,即使是公众给自己启蒙,归根结底也需要国家的支持。永久和平的实现是国家层面的行动,与个人关系不大。人类向看更善的进步也不是人类道德基础的扩大,我们本性的善和恶的数量在禀赋中总是保持看同一,向看更善进步不是自下而上,而是自上而下的进程,这需要国家改良自己,不发动战争,建立法权原则。[146]
可见,康德认为,要实现人的进步就需要政治的进步。国家和政治是掣肘人的实现的最大因素,在君主专制之下,人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只有建立共和主义的国家宪政,实现国内的自由与国际的和平,才是人的实现的前提。康德所说的共和制是把政府的行政权与立法权分离开来的国家原则[147],实际上就是代议制和君主立宪制。从这方面来看,康德是现实主义的。作为普鲁士的大学教授,康德是体制内的知识人,如果激怒当局,自己的生活将会朝不保夕。1794年他在关于《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与壬室的摩擦,也让他切身体会到不宽容的政治环境对思想自由的侵害。他清楚不自由的政治对人的限制,也知道良善的政治对人的巨大促进作用,所以,晚年的康德不遗余力地在不越界线的情况下呼吁政治的改良。
赫尔德的社会政治思想经历过从开明专制到共和主义的转变。在里加时,他崇尚开明专制,也不反对绝对君主制,他认为只有君主制能够强有力地对广大地区进行启蒙和政治改革。[148]在布克堡写的《关于人类教育的另一种历史哲学》中,赫尔德开始攻击开明专制和帝国主义,向往有限的政府和有活力的民众。[149]魏玛时期,赫尔德明确地支持共和制,并捍卫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在《思想》中,他支持一种没有国家机器的民主的政府,政治的基础在于共享的文化或民族特征,而不是集权的官僚国家。[150]赫尔德成熟期的政治思想一般被认为是多元主义、文化民族主义,他看待人类和人类历史的基本单元是民族,各个民族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民族只具有文化意义,而没有政治意涵,民族不是个人的相加,而是个人的有机组织,作为有机体的民族是赫尔德能把个人与集体统一起来考虑的前提条件。他在《关于人类教育的另一种历史哲学》中说:“在某种意义上,人类所能够达到的每一种完美性都是民族的、世俗的,而加以仔细的考察后,又是个体的。”[151]
基于此,赫尔德的社会政治思想明显分为两个层面,即理想层面和现实层面,而贯穿二者的主轴是人道的实现。人道的实现是所有人而不是个别人的实现,它不是依靠国家的力量,但政府必须为民众人道的实现负责。[152]在理想层面,赫尔德认为,每一个国家都应该是民族国家,只有以民族为基础形成的国家才是自然的、有机的。他的这种社会政治观点深深根植于他对世界的有机论认识之中。国家机器是对个人的压榨,他认为政治制度的最终目标是要取消作为一种政府的行政机器的国家,并且以一种社会秩序的有机形式取而代之。[153]关于这样一个民族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赫尔德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巴纳德总结道,这样的国家并非中心化的集权主义,而是一种在取消了任何决定性压力中心的政治框架之下各种社会、经济、宗教和法律实体与联盟之间的合作关系。[154](www.xing528.com)
虽然民族国家很快就成为一股世界性潮流,但赫尔德为民族国家所构想的有机的政治组织形式现在看起来还是一种无政府主义式的幻想。而赫尔德当然也知道,在人道实现之前,这样的理想人类社会是很难实现的。那么在现实层面,为了人的实现,就应该解除现有的国家对个人的限制,他呼吁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因为只有对真理的自由探索才能对抗幻象和谬误。[155]赫尔德也认同自然权利和法权的原则,而且应该被尽可能地普及和实现。[156]他重视教化的作用,教化不仅是传承民族精神的手段,也是推进人道的重要办法。尽管理想的民族国家形态目前还无法达到,但现实中的政治形式应该能够尽力消除国家机器对个人的压榨,尽力实现国际和平,这样的政治形式当然不是君主专制。在这些意义上,赫尔德和康德一样也是共和主义者,只不过由于他反感政治和体制的个性气质(他曾收到神学教授的聘书,但由于不愿受到体制的束缚而拒绝了),以及不喜于理性的严密论证,所以他没有一个严密的政治哲学。诚然,赫尔德的社会政治观点明显是理想化、甚至是幼稚的,他预设了同民族的人之间能够互相理解彼此,但这种文化上的认同未必能达到政治的清明,而这种乐观主义则深深带有看启蒙时代的特征。
康德和赫尔德都为1789年的法国革命感到振奋,即使后来革命一度演变为恐怖。他们虽然惊愕于革命中的血腥暴力,但却始终坚定不渝地赞同这场革命所体现的精神。而且,康德与赫尔德都是世界主义者,他们的视野是整个人类,并不认为德国有多么特殊。这两位发生过公开思想争论并关系决裂的思想家的政治立场竟然出奇地一致,他们的政治思想是在相同基础之上不同道路的争论,相同要远远大于不同。正如我们所见在关于“永久和平”的争论中,康德提出的是国家层面的方案,赫尔德提出的是人性层面的教化,与其说这两种途径是对立的,不如说是互补的,因为它们都朝向看一个共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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