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文件的精神,2001年5月底,水利部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分析当前水利建筑市场面临的问题,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后,驻部监察局配合有关部门共派出15个检查组,对五大流域、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个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和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服务招标、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有形市场的建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了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秩序执法检查。
(2)积极参与水利有形建筑市场试点和规范工作。中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建立健全有形建筑市场以后,我们配合水利部有关部门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先后在福建、天津、江苏、贵州、黑龙江、陕西六省(市)和黄河水利委员会进行了有形建筑市场试点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工程招标投标中信息渠道不畅、交易透明度不高、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精神,我们目前与水利部建设管理司一道,正在开展水利系统有形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以使水利有形建筑市场更加健全和规范。
(3)积极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2001年驻部监察局派人参加了长江堤防隐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直接参与了国家防汛抗旱办公室会商室项目、水利信息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水政监察标志服装定点厂家等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工作。水利部直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也都积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工作,仅今年上半年实行政府采购的物品总价值就达5630.2万元,为国家节约资金397.15万元。黄河水利委员会监察局不仅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工作,还针对此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www.xing528.com)
(4)积极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去年10月底,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组织召开了水利工程招投标执法监察座谈会,对如何建立切实有效的招投标监督机制及纪检监察部门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如何履行监督职能进行了认真的交流和探讨,对驻部组、局提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察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修改。今年以来,我们又多次征求水利部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拟于近期下发试行。
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和国务院太湖水污染防治第三次会议精神,我们还配合执法监察室、国家环保局纪检组监察局开展了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联合执法监察,以保证政令的畅通,使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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