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使用国债资金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和检查。2001年,配合水利部建管司、规划计划司、经济调节司和水利部稽察办共派出50个检查组,对全国76个重点水利项目进行了稽察,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46份。2002年派出稽察检查43组(次),对全国除西藏之外的97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稽察,下达稽察整改意见通知和稽察意见书36份。通过稽察检查,发现和及时纠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计划执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及效益,维护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意见落实。为维护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会同水利部建设管理局、稽察办公室联合开展了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病险水库加固工程等提出的稽察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复查。今年5月下旬共派出6个组,复查了9个省13个项目,涉及项目总投资25亿元。组、局领导亲自参加,纪检组组长刘光和对复查工作和执法监察工作发表重要意见。经过复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不进行整改的,提出了进一步的处理意见或建议,促进了稽察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
(3)围绕水利工作中心,及时调整行政监察工作重点。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病险水库和农村人口饮水困难日益突出,1998年至今,国家共安排中央资金108亿元,用于重点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从2000年到2002年,安排62亿元用于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氟砷病区改水问题。为切实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计划管理、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和工程效益。从2002年6月下旬开始,根据水利部的统一安排,我们配合有关司局组织22个联合检查组,分赴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1998年到2001年中央安排投资的已建、在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人畜饮水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地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人畜饮水工程高度重视,狠抓前期工作,科学编制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保证了这两项工程的顺利进行。检查中也发现,有些工程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质量管理不够严格,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较薄弱。针对这些问题,水利部进一步研究并提出了解决方案,确保这些“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渴望工程”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www.xing528.com)
1998年以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的力度,中央共安排水利建设投资1364亿元,其中国债投资930元。由于加强了监督检查,保证了这些巨额水利投资使用安全,确保了一些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及时发挥效益,长江、黄河等七大江河防洪能力普遍提高,以解决北方水资源供需矛盾为中心的水资源及跨地区调水工程进一步加强,以塔里木河、黑河治理为标志的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投资较大幅度增加,同时水利为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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