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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执法监察工作初探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点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即将于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贯彻实施,推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进程。

水利执法监察工作初探

执法监察的领域十分宽广,结合当前水利实际,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内容:

(1)对政治纪律和政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党组织及党的领导干部是不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是不是与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坚持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同时要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检查和纠正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水利实际,还要监督检查有关的水行政机关和水利单位是不是以中央的治水方针为指导,认真地落实国务院的重大治水决策,是否根据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区、本流域、本单位的实际加以贯彻。

(2)对重要水事法律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即将于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贯彻实施,推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进程。

(3)对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加强对国债资金、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防汛抗旱资金、移民资金、农水资金、水土保持资金、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要检查部门预算、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银行账户等各项管理制度是不是得到严格执行,确保水利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www.xing528.com)

(4)对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要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四制”特别是招标投标制的监督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在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中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监督保证体系是否落实,严肃查处涉及工程质量的违法违纪问题,杜绝“豆腐渣工程”。

(5)对水利系统行政管理和事企业单位管理的效能开展监督检查,即效能监察。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部门及其受行政监察部门委托的组织,在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对行政管理的效率、效能等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事企业效能监察主要是围绕经营管理和效益效果情况来进行。结合水利改革的实际,当前要积极开展水资源行政管理效能的监督检查,促进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水利事企业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效能监察,促进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6)对水利行业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要结合行业、地区、部门的实际,对那些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影响党和政府声誉、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和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比如职工下岗、水事纠纷、移民、救灾、扶贫等,要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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