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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务篇总结:IP元宇宙专利攻略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13-1实务考试脑图总结解决问题,要从问对问题开始。对应前面的第七、八、九章实务形式,都是铺开发散的过程,本章的几个核心问题是收敛的过程。实务的考试形式,除了撰写、撰写核稿、答复OA、答复无效、无效宣告、无效宣告核稿等以外,还有其他的形式,比如说明书摘要的撰写。其要求是整个摘要B2不超过300个字,并且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相信自己,准备充分、信心十足,考过今年的专利实务,一定没问题。

专利实务篇总结:IP元宇宙专利攻略

我们从专利法律法规篇专利法基础知识点起铺开陈述,到本章之前的思路都比较具体化,从本章起就开始收敛了。

之前的章节,多围绕如何答题,其实答题之前要先破题,本章就来告诉你实务考试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如图13-1所示。

图13-1 实务考试脑图总结

解决问题,要从问对问题开始。

(一)撰写核心问题

(1)主题是什么?是否涉及不同技术领域?

(2)欲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哪些?

(3)如何找“区特T”?

(4)“区特”的作用是什么?

(5)几个实施例?涉及“一抄二合三分案”,什么意思?再重复一遍,就是说只有一个实施例的,撰写的时候要抄写,不要(也不需要)自己编撰,主要是必要技术特征要抄全,不得遗漏;缺一个特征,就是缺一个“必特”;两个实施例的,就是考查考生的上位能力;三个实施例的,除了考查考生的上位能力,还考查考生的分案知识,当然,“三分案”不是绝对的,三个都被上位的话,撰写量会少很多,但花费在撰写独权的思考时间上就会多很多,有失有得。不如“三分案”来得保险

(6)几个不同类型的主题?指“机、电、化、方”。

(7)如何撰写从权?

撰写的3个思考维度

①1D:一抄二合三分案;

②2D:机—电—化—方(多种多主题);

从表13-1可以看出现在的实务考试只有机械涉及二合和三分案,其实,其他的主题都是可以合案上位的,比如:化学有多个实施例,分别涉及氟、氯、溴、碘,那么必然可以合案成卤素,但是考生大多不是学化学的,那就不会想到上位成卤素(其实,更确切地说,非化学专业的考生们都把这些基本常识还给了初、高中的化学老师了)。

表13-1 多主题和实施例两维分析表

③3D:二性一区特——由新颖性、创造性两性引出交汇于“区特”(见表13-2)。而新颖性由同、抵、优、现这几个“暗礁”纠结而成;创新性就是考三步法(其中最重要的是找准No1D3Tn)。

表13-2 新、创性与区别特征分析表

(二)答复OA的核心问题

(1)OA需小心什么?

(2)OA修改需小心什么?

(3)新颖性怎么答复?(时间对比是关键)(4)创造性怎么答复?

(5)单一性怎么答复?

(6)“B4未以B5为支持”怎么答复?

(7)“B4不清楚”怎么答复?

(8)“B4缺必特”怎么答复?

(三)无效答复的核心问题

无效答复的大方向是修改后能维持部分专利权,意味着既不可能对方的无效理由全部成立,也不可能对方的无效理由全部不成立。前者等于是说你全部接受对方的无效理由的话,那还答复什么呢?后者等于是说你全部不接受对方的无效理由,那还怎么考查你对无效修改方式的认识与理解呢?具体核心问题如下:

(1)答复总思路是什么?

(2)答复接收的程度是什么?

(3)答复抵抗的程度是什么?(www.xing528.com)

(4)新颖性怎么答复?(新颖性是重点,同OA答复)

(5)创造性怎么答复?(同OA答复)

(6)单一性怎么答复?(同OA答复)

(7)“B4未以B5为支持”怎么答复?

(8)“B4不清楚”怎么答复?

(9)“B4缺必特”怎么答复?

(四)无效宣告的核心问题

无效宣告的实务考查不是那种开放式的校外实践活动,而是定时给材料的文字撰写,前者考的是接近于真实的法律应用和检索手段应用;后者考的其实就是基础知识和分析能力。

具体核心问题如下:

(1)撰写无效宣告的总思路是什么?(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2)无效宣告的程度是什么?

(3)质疑新颖性,证据是什么?

(4)质疑创造性,证据是什么?

(5)哪些权项可以用“B4未以B5为支持”来质疑?

(6)哪些权项可以用“B4不清楚”来质疑?

(7)独权是否可以用“B4缺必特”来质疑?

(五)撰写的核稿

同撰写的核心问题。可以上位概括。

(六)无效宣告的核稿

同无效宣告的核心问题。无效理由是基础框架。作为实务考试的无效理由更是重中之重,必须对这些法条倒背如流才行。

法2——发明创造的定义

法22——专利的三性(主要指新颖性和创造性)

法26.4——(支持,清楚、简要)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权要求保护的范围

细则20.2——(必要技术特征)独立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法33——修改不得超范围

细则43.1——分案申请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特别注意的是,法31.1单一性,不是无效理由。

对应前面的第七、八、九章实务形式,都是铺开发散的过程,本章的几个核心问题是收敛的过程。当然,你可以自己总结,总结自己的认识,形成自己的收敛方式。无所谓用我的方式还是你的方式,能考过代理人实务考试的,都是好方式。

实务的考试形式,除了撰写、撰写核稿、答复OA、答复无效、无效宣告、无效宣告核稿等以外,还有其他的形式,比如说明书摘要的撰写。其要求是整个摘要B2不超过300个字,并且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需要写到的要点是,①发明主题名称;②所属技术领域;③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④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技术特征罗列);⑤发明点以及主要用途。以及相关的对于说明书摘要附图有哪些规定要求的简答论述题。

最后再看实务思路脑图,有更深的认识了吧。宏观——微观,微观——宏观,前后串联、横向关联。有了这张图,能做到战略上藐视对手了吗?有了考点列清,能做到战术上重视对方了吗?相信你都能够了。出题人也就挖这么多“坑”,你也就识别出这些“坑”,标识它、绕过它、解决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像打超级玛丽的电子游戏一样,轻松过关。相信自己,准备充分、信心十足,考过今年的专利实务,一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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