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迪南三世再也无力抵抗了。1648年10月24日,也就是英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的几个月[2]前,各方终于签署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长期困扰神圣罗马帝国的宗教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加尔文教获得与路德教同等的地位。1624年新年这天被定为解决宗教纠纷的时间参照点。在这天,无论是天主教诸侯还是新教诸侯,无论他们占有多少教产,这部分教产就永远属于他们了。天主教诸侯再也无权获得北方的主教区了,即使《布拉格和约》认可的哈尔伯斯塔特也不再属于他们了。为了确保《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永久有效,帝国法庭进行了重组。在新法庭构成中,新教成员和天主教成员的数量相等。如果司法机构能确保破坏和平之举得到相应制裁,那么帝国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天主教徒就不敢肆无忌惮地干坏事了。
在政治上,巴伐利亚公爵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将上巴拉丁永久纳入了巴伐利亚公国的管辖范围,而他也成了第八位选帝侯,他的后代可世袭选帝侯。下巴拉丁还给了腓特烈五世最没出息的儿子查理·路易。瑞典则牢牢控制了北方几大河流的河口地区。除波美拉尼亚的东部地区划给勃兰登堡选帝侯外,波美拉尼亚西部、维斯瓦河下游沿岸地区都成了瑞典的领土。三十年战争之初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觊觎的不莱梅和凡尔登主教区也成了瑞典的领土。瑞典一跃成为易北河和威悉河河口地区的霸主。勃兰登堡选帝侯虽然未能收回整个波美拉尼亚,但却换回了哈尔伯斯塔特、卡明、明登及大半个马格德堡主教区。马格德堡主教区的另一小部分划给了萨克森,当然卢萨蒂亚也永远成了萨克森的领地。
1648年5月15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组成部分《明斯特和约》被批准
法兰西王国也保住了自己的战果,获得了除斯特拉斯堡以外的整个阿尔萨斯地区。斯特拉斯堡成为直属神圣罗马帝国的自由城市,不在割让之列。坚不可摧的菲利普斯堡由好战的特里尔选帝侯所建,现在这里的驻军也换成了法兰西军队。自法王亨利二世以来实际上就由法兰西王国统治的梅斯、图尔和凡尔登三个主教区现在也正式从神圣罗马帝国独立出来。早已不受神圣罗马帝国统治的瑞士和尼德兰也随之宣告独立。
在欧洲历史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重要性绝不限于某些国家领土上的变化。法兰西王国多占几英里,神圣罗马帝国少占几英里;法兰西王国成了军事和政治强国,神圣罗马帝国痛失强国地位……除了法兰西人和德意志人关注外,上述事实并不受其他人关注。实际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最重要的历史贡献在于,导致欧洲分裂的宗教矛盾终于得到了解决。一直以来,英格兰王国和法兰西王国都在努力凭借自己而非外国势力去解决国内的宗教矛盾。它们的努力在16世纪终于有了结果。而神圣罗马帝国的宗教冲突迟迟未能解决的原因非常简单,即它没有将自己视为一个管辖权有限的国家。英格兰王国或法兰西王国实施的宗教政策无论宽容还是严厉,都是基于自身利益而量力而为的。然而,神圣罗马帝国中央政府还没有强大到可以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各诸侯国的程度,而各诸侯国在践行自己的意志时也不得不考虑中央政府的意愿。随着三十年战争的结束,在外国势力的干涉和调解下,各诸侯国终于可以坚持自己的宗教立场了,但中央政府的权力却大大削弱了。(www.xing528.com)
《明斯特和约》签订现场
上述结果其实并不是在支持宗教宽容政策。人们发现巴伐利亚选帝侯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或萨克森选帝侯约翰·乔治一世实际上比过去更变本加厉地将自己的信仰强加给不同信仰的人民了。他们逼迫异教徒要么转变信仰,要么接受流放的现实。直到1729年,萨尔茨堡大主教还在驱逐成千上万生活于阿尔卑斯山区的勤劳的新教徒,结果导致该地区至今都停留在荒无人烟的状态。不过,这种情况越来越罕见,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不无关系。1617年,在迫害新教徒时,天主教区主教对安哈尔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是心存顾忌的。因为即便没有他的同意,他统治下的狂热的新教徒也都会全力支持邻邦新教反抗天主教。1649年,这种情况就不复存在。天主教区主教已经拥有无可争议的地位,对少数坚持其他信仰的臣民的言行可以置之不理,不必过分忧虑。
也许有人会认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并不比《奥格斯堡和约》好到哪里去。但单就两份和约中的条文来看,二者就有很大的不同。《奥格斯堡和约》的条文中有太多不确定的表述,因为缔约各方都不打算在利益方面让步,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条文表述明确,不存在遁词或曲解的可能。
两份和约的条文之所以完全不同,是因为制定和约的初衷完全不同。1555年,新教处于蓬勃发展之势,《奥格斯堡和约》妄图通过人为设置障碍的方式限制其发展,结果徒劳无功。1648年,新教发展的热潮已退,新教诸侯和天主教诸侯之间的界限分明,信仰不同的人民分属不同地区。漫长的战争让人民变得麻木,曾经矛盾重重的两个教派都放弃了改变对方信仰的冲动。德意志人都急盼和平早一日到来。他们认为教派之争无聊透顶,反对暴政、抵制苛捐杂税才是最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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