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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新政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填报指南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的格式如表2-55所示。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3行,填报“总机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第三部分为第5行至第10行,填报“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

《税收新政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填报指南

《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的格式如表2-55所示。

表2-55 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一)《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的结构

本表主要分为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3行,填报“总机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第二部分为第4行,填报“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本行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总机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第三部分为第5行至第10行,填报“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第5行由第6行至第9行相加得出,包括“总机构向其直接管理的建筑项目部所在地预分的所得税额”“总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财政集中已分配所得税额”“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第10行填列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中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已分摊所得税额。

第四部分为第11行至第15行,填报“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本行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

第五部分为第17行,填报“总机构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第17行由第12行至16行的相加合计,包括“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25%)”“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25%)”“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总机构境外所得抵免后的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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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机构计算填报总分机构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

本表是《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附表,与《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存在对应关系。

(1)第1行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表A10000第31行。

(2)第2行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9行。

(3)第3行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0行。

(4)第5行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2行。

(5)(第12行+第16行)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4行。

(6)第13行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5行。

(7)第15行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6行。(www.xing528.com)

本表适用的主要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三)具体行次的填报说明

(1)第1行“总机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1行的金额。

(2)第2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9行的金额。

(3)第3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0行的金额。

(4)第4行“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填报第1行-第2行+第3行的金额。

(5)第5行“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填报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跨地区分支机构本年累计已分摊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本年累计已预分并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第6行+第7行+第8行+第9行的金额。本行金额=《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2行。

(6)第6行“总机构向其直接管理的建筑项目部所在地预分的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按照规定在预缴纳税申报时,向其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所在地按照项目收入的0.2%预分的所得税额。

(7)第7行“总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填报总机构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总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8)第8行“财政集中已分配所得税额”:填报总机构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

(9)第9行“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填报总机构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10)第10行“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已分摊所得税额”:填报总机构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的所得税额。

(11)第11行“总机构本年度应分摊的应补(退)的所得税”:填报总机构汇总计算本年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不包括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第4行-第5行的金额。

(12)第12行“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第11行×25%的金额。

(13)第13行“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第11行×25%的金额。本行金额=《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5行。

(14)第14行“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第11行×50%的金额。

(15)第15行“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第11行×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比例的金额。本行金额=《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6行。

(16)第16行“总机构境外所得抵免后的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第2行-第3行的金额,同时本表(第12行+第16行)=《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4行。

(17)第17行“总机构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第12行+第13行+第15行+第16行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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