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摄影中的形变
物体的形变是指物体受到外力而发生形状的变化,同时物体由于外因或内在缺陷而导致其结构、物质微粒的相对位置发生改变,也可引起形态的变化。摄影中的形变则是通过一定的摄影手段或者人为对客体的安排来达到一个变形的效果(图1-6)。形变对事物来说,可以是形状的美化,也可以是形状的丑化。对于摄影作品来说,客体对象的形状根据摄影需求所变化,无所谓美与丑,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艺术的加工与再创作,都能成为富有感染力的摄影作品(图1-7)。
2.抽象与具象
在摄影的表现形式中,可以分为具象形式和抽象形式。具象是指在自然环境下存在的并且可以被人可视可读的形态,抽象则包括了具象形式的抽象化处理和具象物质的画面抽象化处理。在现代摄影的艺术表现形式中,抽象形式的运用主要通过更强烈的艺术形式美感以及寓意的联想来呈现(图1-8)。所有形式的抽象艺术作品所共有的似又不似的艺术特征,放大了艺术作品的可能性,在展现了作品美感的同时使作品富有想象空间和张力(图1-9)。
图1-6 使用鱼眼镜头拍摄的城市摄影
图1-7 楼梯(www.xing528.com)
图1-8 建筑摄影
图1-9 棕榈
3.情与景的交融
摄影对包罗万象的自然世界不仅仅是单纯的记录与模仿,自然界形态的表现形式总是把人的感情和想象联系在一起,正如人的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等感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人的思维与心灵的感受。优秀的摄影家能挖掘出“形”里面所蕴含的丰富深刻的象征意义和奇妙韵味,发现和感受到其抽象的韵味,发现和感受其抽象的视觉美点。有时摄影者会在“有形”与“无形”、“形象”与“意象”中去揭示人的想象空间,用细节和出奇的表现形式去加强作品的感染力。“以物摄物”与“以物摄神”的差别就在于能否将自身情感完美融入摄影作品当中(图1-10)。
图1-10 笼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