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项目分解目标进度目标:××××年5月31日前交付首批4部GLD产品,××××年9月30日前交付其余20部GLD产品。
1.制定目标的依据
GLD项目是上级下达B室的指令性任务,以合同签订为项目启动时间点,到GLD产品验收合格、全部交付各总体厂并完成联调联试为项目结束时间点。确定项目目标的基本依据是:
(1)GLD项目合同要求。
(2)《驻厂军事代表工作条例》。
(3)《装备采购条例》及其配套法规。
(4)《武器装备采购质量监督国家军用系列标准》。
(5)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6)两栖装甲工程车基型底盘定型图样及技术文件。
(7)《两栖装甲工程车基型底盘质量监督与检验验收细则》。(www.xing528.com)
(8)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等。
2.项目总目标
从××××年1月2日起至9月30日止,完成24部两栖装甲工程车基型底盘合同履行监督及交付、联调、联试任务,并确保交付的GLD产品符合项目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
3.项目分解目标
(1)进度目标:××××年5月31日前交付首批4部GLD产品,××××年9月30日前交付其余20部GLD产品。
(2)质量目标:A厂质量管理体系通过B室组织的监督审核;首批GLD产品通过质量评审;交付的全部GLD产品符合项目合同有关技术质量条款、GLD产品定型技术文件和《GLD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验收细则》要求。
(3)管理目标:严格执行批准的GLD项目管理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杜绝军事代表技术责任及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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