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制作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第4款规定:“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的结尾部分应当明确告知裁决书的效力及当事人的诉权。
一、基础知识
(一) 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作出劳动仲裁裁决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二) 制作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第4款规定:“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第46条规定:“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53条规定:“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当事人权利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二、文书样式
三、制作要点
制作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www.xing528.com)
2.案由部分内容应尽量客观、具体、明确。事实与理由部分要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查明事实,做到内容完整、层次清楚、重点突出。
3.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仲裁结果明确、具体。
4.劳动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书的结尾部分应当明确告知裁决书的效力及当事人的诉权。
劳动法律文书样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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