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地方性法规备案文件44件。收到自治区政府和设区的市人大、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5件,报备审查率达到100%。
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快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自觉纠正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大主动审查、专项审查的力度,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方法,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发挥备案审查应有的监督功效,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2.开展专项报告备案审查工作
着力推动设区的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截至11月底,全区五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也将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展开。
3.拓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覆盖面(www.xing528.com)
按照《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要求,确保将备案审查全覆盖的要求全面落实到工作当中,做到规范性文件在哪里,备案审查工作就跟到哪里,将自治区“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备案审查范围基本覆盖。
4.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积极参与党内规范性文件联动审查工作,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函征求审查意见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提出研究意见及时反馈。建立了人大、政府规范性文件联合督查机制,围绕落实备案审查工作通报制度,在每年1月和6月,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督查工作,推动解决报备工作中的内部工作不顺等问题。
5.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安排,宁夏被列为四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示范省区之一。为了高质量完成数据库建设任务,经过反复论证,提出数据库建设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优化升级的方案,于2021年年底将建成法定权威统一的、涵盖全自治区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数据库,并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为宁夏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拓展智能审查功能,努力实现规范性文件的智能对比和智能分析,为高水平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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