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法律实施的主体,政府在多大程度上依法办事,决定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水平与质效。所以,法治政府建设也被认为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牛鼻子工程。2021年,宁夏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对照国家《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宁夏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许多短板和弱项。
1.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如何看待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是中央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经典表述,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认识上有偏差,在实践中有误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求政府介入微观经济活动,替企业决策,包打天下,而是要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做好服务监管工作,维护公平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共利益。在这方面,我们做了许多工作,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方面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依法决策机制还不够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标准把握不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还需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中对投资主体法律保护不够,重招商、轻服务,新官不理后账等问题,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
2.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平衡现象(www.xing528.com)
从横向看,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经济社会发展越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从纵向看,省级政府法治建设水平最高,其次是地市级政府、县(区)级政府和乡镇(街道),越是基层政府,法治化水平越低。这也从每年大量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可以看出来。说明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压力传导机制不畅,越往基层,传统的治理思维、治理方式还有较大的市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多发高发,数量居高不下,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如何从源头上阻断矛盾纠纷高发态势,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亟待加强,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盲区,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3.行政执法领域存在问题较多,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改革后,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不畅,信息壁垒问题突出,基层执法过程中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管盲区。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中并未全覆盖,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还存在暴力执法现象,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三是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涉法涉诉信访、腐败案件数量等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实际成效的外部标准。近年来宁夏行政复议变更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涉法涉诉信访量以及官员腐败数量都有较大程度提升,反映了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作,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