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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成年人的行为特征—《犯罪心理学》的重要内容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犯罪未成年人的行为特征是其心理特点的外部表现。冲动性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未成年人一般都会悔恨和埋怨自己。(三)凶残性凶残性也是犯罪未成年人的一大特征。这种互感性的特征,导致不断滋生一批批的犯罪未成年人。被告人林某健犯罪的主观动机虽是寻找刺激砸车玩,并不是有针对性地有意要伤害本案被害人,但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最终,林某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犯罪未成年人的行为特征—《犯罪心理学》的重要内容

犯罪未成年人在上述的心理支配下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特征,主要有:

(一)模仿性

模仿性是未成年人期的一大特征。未成年人喜欢模仿自己所崇拜人物的语言表情和行为动作。犯罪未成年人很善于模仿所感兴趣的犯罪形态和行为方式、手段。莫内斯(Mones)认为大多数青少年谋杀犯是从家庭暴力中学到有关谋杀知识的。莫内斯通过总结200多个弑父案例发现,青少年暴力行为并非自发的,而是通过观察父母、姑姨和叔舅等人的暴力行为而学来的。[11]因此,当宣传报道、电影电视、录像及其他文艺作品中出现了新的犯罪形态和行为方式、手段,或在犯罪青少年中流行新异犯罪活动时,通过模仿,便在他们之中很快蔓延开来。

犯罪未成年人的行为特征是其心理特点的外部表现。每一点行为特征都可以从上述的心理特点中找到心理原因

(二)冲动性

由于犯罪未成年人的动机带有很大的情景性,情绪和情感极不稳定,容易为外界诱因的驱使而爆发激情,又难以控制,这就决定了他们在进行某一项犯罪活动时行为的冲动性特征,具体表现为盲目性、偶发性和快速性。这种冲动性的特征与大脑发育的特点是密切联系的。认知神经科学研究发现,青少年时期人类大脑发育在结构上已接近成人,但在功能上尤其是大脑前额的功能尚未完全成熟,易出现情绪管理问题和冲动行为。所以,很多未成年犯平时并不是不良少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容易因一时冲动而犯罪。冲动性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未成年人一般都会悔恨和埋怨自己。

(三)凶残性

凶残性也是犯罪未成年人的一大特征。由于犯罪未成年人容易产生激情而又难以自我控制,加上缺乏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因此,在进行犯罪活动时往往手段凶残,不计后果。例如,有的在抢劫后又轮奸妇女,然后再肆意蹂躏、残酷折磨致死,最后更毁尸灭迹;有的由于报复性动机的驱使,当产生愤怒的激情时,便疯狂地用刀枪、炸药等凶器杀死仇人及其家属,甚至无辜群众。

(四)结伙性

一般未成年人都有在同龄人中寻找知音、寻找支持和帮助的意向。犯罪未成年人由于受江湖义气的支配,有寻找靠山的强烈愿望,由于有共同的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以及相投的低级情趣,就形成了结伙性特征,他们很容易纠合结成团伙,共同进行犯罪活动。据调查,1793名未成年犯中,曾经组建或想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人,占36.03%;已经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有147人,占8.38%(操学诚、刘桂明和路琦,2010)。[12](www.xing528.com)

(五)互感性

成人教唆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虽不可忽视,而犯罪未成年人间互相教唆、传习,更是亟须注意的一个问题。他们在一起自觉不自觉地互相传播犯罪思想,互相鼓舞,坚定犯罪信心和决心,交流犯罪生活的体验和作案经验,传习作案技术方法,由于未成年人善于模仿,很快就学到手。这种互感性比成人教唆犯所起的坏作用有过之而无不及,使一些犯罪未成年人增添了犯罪经验,提高了犯罪技术,成了犯罪“多面手”。在互相传习教唆中,一般说来是年龄大的教唆年龄小的,有经验的教唆没有经验的。这种互感性的特征,导致不断滋生一批批的犯罪未成年人。

(六)戏谑性

未成年人天真活泼好动,好奇心、求知欲强,如果正确引导,是学习向上的有利条件。但这些特征在犯罪未成年人身上却表现为恶作剧型——即戏谑性的犯罪行为,有人称之为“游乐型犯罪”,也就是把犯罪当儿戏,把自己一时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和遭罪的基础上,或以毁坏公物为乐趣。《南方日报》报道,被告人林某健向同伴提议在高速公路边朝过往车辆投掷石头砸车玩,导致一人死亡。被告人林某健犯罪的主观动机虽是寻找刺激砸车玩,并不是有针对性地有意要伤害本案被害人,但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最终,林某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3]再如,用石头扔正在行驶的汽车火车,故意放火招引消防车等,都反映了犯罪未成年人戏谑性的行为特征。

(七)易变性

犯罪未成年人的上述各种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情感不稳定、容易爆发冲动性行为、犯罪动机内容的多样性和情景性等特点,决定了他们行为的易变性特征,表现为犯罪行为的多方向性,实施多种犯罪行为,或在进行某一项犯罪活动时,容易因主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迅速发生不同性质的犯罪行为。

犯罪未成年人行为易变性特征,也反映了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为矫治他们提供了依据

易变性的另一表现是反复性,即一方面犯罪未成年人当某一犯罪行为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就产生了满足某种欲求的成功体验,使犯罪动机得到了强化,从而反复不断地实施犯罪行为;另一方面,犯罪未成年人在服刑矫治过程中,一遇到困难和挫折,往往会出现反复,即重犯错误;此外,犯罪未成年人在刑满释放后,由于意志薄弱,经不起外界不良诱因的诱引(如坏伙伴的利诱),或由于贪欲未除,恶习未改,而走上了再犯罪的道路,出现大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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