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主体与客观现实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辨别能力和抵制能力差与不良社会影响的矛盾
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大,思维的批判性不强,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差,容易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形成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缺陷,包括不完全的社会化、不适当的社会化以及矛盾情绪的社会化。
造成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缺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家庭原因。单亲家庭,存在暴力、虐待的家庭以及父母双方或者一方长期不在家的家庭会使未成年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产生缺陷。传统的单亲家庭和存在暴力、虐待行为的家庭会造成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的回避、暴力缺陷,引发孩子的不安全感,并借助于家庭外的朋友获得依靠,形成难以管束的性格。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留守儿童”成为新名词。留守儿童的主要问题是家庭管理松散,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如果所交朋友中有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就可能阻止未成年人对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内化过程,形成不完全的社会化。②社会风气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消费的社会现象刺激了未成年人的金钱欲望;二是黄色、暴力影像、书刊的腐蚀、教唆。社会不正之风的盛行,腐朽生活方式的腐蚀,视听作品中不健康内容的影响,加上家庭和学校对身心健康教育的忽视,很容易阻碍未成年人正常社会化过程。未成年人对上述不良的外界影响接受得越多,不完全的社会化程度就越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有的未成年人生长在不道德的家庭或违法犯罪率高的地区,或经常与不良伙伴接触。这些人由于未建立正确的分辨是非的内在标准,很可能受不良伙伴的违反社会的是非善恶标准影响而建立错误的内在标准,形成了不适当的社会化,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③学校教育的缺失。商业化办学和片面追求升学率是学校教育缺少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原因。近年来,有些学校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现象较多,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办学商业化的过程导致学校对教学质量的重视不够,造成社会闲散人员经常来学校滋事生非。另一方面,片面追求升学率使教师对成绩落后学生过于忽视,甚至放任自流。过分重视升学率导致学校对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坚定的意志重视不够,使未成年人在受到不良伙伴的威胁利诱或唆使以及外界不良影响时不能正确对待,在社会化过程中产生缺陷。
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差,是一些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有的未成年人生长在不道德的家庭或违法犯罪率高的地区,或经常与不良伙伴接触。这些人由于未建立正确的分辨是非的内在标准,很可能受不良伙伴的违反社会的是非善恶标准影响而建立错误的内在标准,形成了不适当的社会化,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有些未成年人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经过幼儿、儿童时期的社会化,建立了一定的分辨是非善恶的内在标准。但由于他们受到不良伙伴的威胁利诱或唆使,因而引起内心的冲突。是听家长、老师的正确教育,以社会的道德、法律来约束自己,还是服从伙伴?这两种价值观念的选择就产生了两种相反的情感,这就是矛盾情绪的社会化。未成年人一旦产生了这种矛盾情绪的社会化,就会为解决内心的冲突而焦虑不安。解决的办法只能是二者择一。这时,如果追随或屈从伙伴的情感压抑了正确的情感,就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应当指出,未成年人阶段,如果适逢社会出现重大变革或剧烈动荡,由于两种相反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互相斗争,会使缺乏社会经验、辨别是非能力差的未成年人产生内心的紧张、冲突和挫折感,容易导致社会化的缺陷,甚至走向违法犯罪。
(二)个人需求与客观可能性的矛盾
未成年时期与儿童时期相比,社会活动的范围更为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担任的社会角色和承担的社会义务也越来越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加广泛且复杂。这些变化必然引起未成年人个人需要结构的变化。突出地表现为对物质的需要更多、更迫切,产生了追求异性的欲求,社会性的需要有了显著的增加。然而,人们的需求不能超越客观现实的可能性,也不能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要求。尽管未成年人有些需求是合理的,但由于客观条件不允许,或者由于家长、师长不去努力满足他们合理而又可能实现的需求;有些需求是不合理,甚至是不道德的、非法的,这种需求当然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限制和阻止而不能得到满足。研究表明,个人的需求(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挫折感。这时,个体就可能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择手段,甚至向不能满足其需要的人或社会实施攻击行为,进行报复,导致违法犯罪。(www.xing528.com)
未成年人个人需求与客观可能性的矛盾若处理不好,就可能不择手段去满足需要,从而走向犯罪
(三)独立性意向增强与社会约束的矛盾
未成年人独立性意向的增强,希望摆脱成人对他的管束,获得更多的独立与自由,希望在家庭生活中或在社会上取得与成人平等的权利与地位。但在成人的眼里,未成年人毕竟还是孩子,“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处处对他们不放心,时时管教着他们。对此,未成年人感到不公正,受委屈,甚至心怀敌意,往往与父母、师长发生争执,或为逃避现实而离家出走。他们为了追求无拘无束、为所欲为的生活,往往置道德、纪律、法律等社会规范于不顾,以致触犯刑法。
(四)追求理想与客观条件的矛盾
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充满各种各样的理想,希望社会能给他们提供实现理想的条件。他们愿望诸多,理想远大,随着抽象思维的发展,未成年人的想象力愈加丰富,当客观条件不能满足其实现理想的愿望,他们往往依靠想象来勾画蓝图,用幻想来满足需要,以获得身心平衡,然而这种不切实际的梦境一旦被打破或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满情绪即随之产生。在此情况下,如缺乏正确教育和引导,有些未成年人就可能形成对现实不满、与社会对立的反社会心理。
为防止上述未成年人由于社会化过程中个体发展和客观现实的矛盾而可能产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从幼儿开始,培养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进行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到了青春期,更要有针对性地深入进行上述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要特别重视培养他们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要教育他们正确处理个人需要和社会要求的关系,节制不切实际的需求,防止产生非法的欲望。对他们合理的要求,应尽可能给予满足,一时有困难不能满足的,应当讲清道理,以免他们产生挫折感和不满情绪。对未成年人独立性意向增强这一特点,成人要注意:一要尊重,不压制;二要引导,不放纵。
要特别强调从幼儿开始培养辨别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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