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因素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两大类。
(一)影响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主体因素
影响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主体因素是指犯罪人犯罪心理结构赖以形成的生理情况、心理状况和行为发展水平等因素。主要包括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等三个方面。
1.生理因素。生理因素是个体心理发展的物质基础。犯罪心理的产生离不开犯罪人的生理基础,但是,生理因素与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并没有必然联系,它只是犯罪心理形成的相关因素。生理因素可分为年龄、性别、神经类型和异常的生物学因素四种。
(1)年龄因素。年龄对犯罪心理的形成虽然没有必然联系,但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由于身心发展成熟的程度不同,社会经历的各异,对犯罪率的高低和犯罪种类、方式的选择,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各国犯罪统计表明,犯罪高发年龄,大都处在十四五岁至二十五岁的青少年时期。这是由于这一时期的青少年,生理上特别是性生理上迅速发育成熟,而心理的发展相对缓慢,因此,具有心理冲突多、情绪不稳定、易于冲动、追求刺激、性的关心和冲动增强等特殊心理;他们体力充沛、欲望强烈,但个性发展还不成熟,缺乏足够的是非判断力和自制力。同时,青少年时期生活变动比较大。例如,刚由学校步入复杂的社会生活,职业不熟练,生活条件不安定,交往增加而又缺乏社会经验等。上述这些特点,使青少年容易在其他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形成犯罪心理。反之,犯罪率最低的年龄段,一般均在60岁以上的老年阶段。未满14岁者,因生理尚未发育成熟,受父母保护多,独立行动少,故违法行为也少。年龄与犯罪种类的选择也有一定关系。例如,体力旺盛、行动冲动、性欲强烈、控制力差的青年易从事杀人、伤害、抢劫和强奸等暴力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多属财产犯罪尤其是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诈骗、贪污、伪造文书等是需要更多使用智力的犯罪,多是中年人所为。
年龄对犯罪心理的形成无因果联系,但有影响
(2)性别因素。由于性别不同,男女性在身体结构上存在差异,因此男性与女性在犯罪时会选择与性别相适应的种类与手段。如在侵犯财产罪中,男性多从事较为暴力和需要更多时间精力准备的抢夺、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而女性则更多选择力量付出较少但容易获取他人信任的诈骗犯罪。在暴力犯罪中,女性犯罪人多采用投毒的方法杀人,且选择对象通常为熟人,甚至是家庭成员。
不同性别的犯罪人在选择犯罪种类和手段方面体现出其性别特征
(3)神经类型因素。指人的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巴甫洛夫发现,高级神经活动的兴奋过程和抑制过程在强度、平衡性和灵活性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的不同组合,形成了四种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即:①灵活型;②安静型;③兴奋型;④抑制型。巴甫洛夫认为,神经类型是作为心理特征的生理基础,气质是神经类型的心理表现,两者相互对应。在犯罪心理形成过程中,主要是神经类型所表现出的心理特点,与其他心理因素相联系,使犯罪人在选择犯罪种类和犯罪手段时体现出各自的特色。例如,有资料表明,暴力犯中兴奋型的人居多;盗窃犯中灵活型、安静型的人较多。
在犯罪种类和犯罪手段的选择上体现出犯罪人神经类型的特征
(4)异常的生物学因素。异常的生物学因素可以导致异常的心理活动,容易受不良的主体外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犯罪心理。对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影响的异常的生物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①遗传负因。指血亲中遗传给子孙,使其容易趋于犯罪的某种精神素质,如精神病、人格障碍、嗜酒癖、遗传性癫痫等。目前的研究发现,单胺氧化酶A(MAO-A)以及儿茶酚胺氧位甲基转移酶(COMT)等基因与个体的攻击和暴力行为有密切关系。累犯、惯犯中,人格障碍遗传负因远比初犯、偶犯高。有时,父母的酒精中毒,损害胎儿,成为子女身心异常的原因,从而可能导致子女走向犯罪。②精神发育不全(低能)。表现为判决力、理解力差和行动迟缓,缺乏自主性,易受暗示,也易冲动、兴奋,易发生性犯罪和杀人、放火、盗窃等犯罪。③内分泌异常。内分泌失调会导致机体的反射活动和有关的心理现象发生变化。其中有些变化与犯罪心理的产生有一定联系,如甲状肾上腺素、血清素(5-羟色胺)与情感变化有直接关系;性激素异常与精神症状、性欲亢进有关。④物质代谢异常。如血中缺糖使人兴奋,增强攻击性,引起性欲亢进,削弱意志力;缺钾造成情绪不稳定,爱动肝火。这些心理现象的变化与暴力犯罪、性犯罪心理的形成关系密切。⑤脑损伤。主要是脑疾患后遗症。脑损伤达到某种程度时,会产生性情乖僻、智力低下和能力减退;在脑发育尚未成熟阶段,这种脑损伤又可能会导致精神发育不全和脑功能障碍,容易形成犯罪心理。目前的研究发现,前额叶皮层和杏仁核与暴力和攻击行为密切相关。前额叶皮层主要负责计划和决策等高级执行功能,它是个体在受到攻击、敌意等刺激时进行解释、判断、思维进而做出反应的脑区,一旦它受到损伤,个体便难以控制自己的暴力行为。杏仁核是边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脑区中的颞叶部分。它负责觅食、攻击、防御、情绪反应、生殖行为等。杏仁核与面部表情的识别和负性情绪的识别密切相关。当个体的杏仁核受损时,他无法正确识别他人面部表情和情绪,无法正确评估,使个体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功能受到影响,因而更容易产生暴力行为。⑥精神障碍。指人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患者等,容易造成违法犯罪。至于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是司法精神病学要解决的问题。⑦染色体异常。XYY型和XXY型的男性,因智力低下和其他精神方面的障碍,容易在其他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形成犯罪心理。XYY染色体因Y染色体异常被称为XYY综合征或者超雄(supermale)。1965年,英国研究者雅各布斯发现,在苏格兰监狱里有暴力行为的197名男犯里有7例XYY个体,超过一般人群中1%的发生率。雅各布斯提出两个Y染色体可能造成此类个体的身材异常高大并增加攻击性和暴力行为[1]。然而,后来的研究并未证实XYY型染色体与暴力犯罪存在明显相关,威特金(1976)等人比较了XYY综合征的个体与XY型的对照组男性,发现尽管XYY型个体更可能出现犯罪行为,但在匹配了身高、年龄和社会阶层后,两群体的暴力犯罪倾向并没有显著差异。此后的研究也表明,在控制了社会经济地位及教育水平后,XYY综合征个体与攻击、犯罪不再相关[2]。⑧酒精中毒。表现为认识能力低下或丧失,急剧兴奋,自我控制能力减弱,盲目攻击,健忘,易发生交通肇事、伤害或性犯罪等。⑨药物依赖。兴奋剂、致幻剂、麻醉剂等各种药物,对生物体有特殊影响,一旦成癖,产生耐药性、依赖性,不仅因药物中毒而损伤机体,发生脑区中永久性的损伤,也会使性格发生变化,导致犯罪。此外,吸毒成瘾者为了获取经济来源,易犯盗窃、抢劫、诈骗、走私等罪。
异常的生物学因素对犯罪的影响不可忽视
2.心理因素。这是指主体原有的心理结构中存在的与犯罪心理形成有密切关系的不良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个性倾向性和性格结构中的不良因素。犯罪人通过这些不良心理因素,积极地吸收主体外的不良因素,从而内化为犯罪心理。
(1)个性倾向性因素。个性倾向性是指人对社会环境的态度和行为的积极特征,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它是人活动的基本动力,制约着所有的心理活动,表现出个性的积极性。个性倾向性对心理活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心理活动的选择性、对事物的不同态度和行为模式上。不符合社会要求的个人需要、利己主义的动机、不良的兴趣、缺乏正确理想以及错误的信念和世界观等个性倾向性,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关系。一个与社会要求相悖的个人,需要十分迫切的人,当其需要受到社会的限制时,就可能对社会持抵触或敌对态度,产生反社会心理,或者萌发选择犯罪方式来满足个人需要的犯罪心理。
主体原有心理结构中存在的不良心理因素与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有密切关系。尤其是其中的个性倾向性和性格结构因素,关系更密切
(2)性格结构因素。性格是人对现实的稳定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习惯。性格是十分复杂的心理构成物,它包含复杂的内容:①对社会现实的个性特征。对社会持敌视态度,对集体漠不关心,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狡猾虚伪,野蛮粗暴,自卑虚荣,狂妄自大,以及好逸恶劳、浪费奢侈等性格特征,都容易在其他不良因素作用下形成犯罪心理。研究已发现冷酷无情(Callous-Unemotion,CU)特质是一种异常的情感和人际风格,包含了缺乏共情和愧疚感以及情感浅薄等特征,是成人精神病态的核心特质,对预测严重的反社会和攻击行为非常重要[3]。②性格的意志特征。指一个人能否自觉地调节自己行为方式的性格特征。下列不良的意志品质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关:盲目性、冲动性、放纵性、依赖性、易受唆使性、任性、顽固性、鲁莽冒险性,以及意志薄弱、缺乏自制力等。③性格的情绪特征。人的情绪活动具有稳定的经常表现的特点时,就形成他的性格的情绪特征。下列消极的情绪特征与犯罪心理形成有关:强烈的愤怒情绪,起伏和波动程度大的不稳定情绪,严重的对立和敌对情绪,萎靡不振、消沉悲观、多愁善感的心境等。④性格的理智特征。是人们在认识方面稳定的经常表现的特点。下列认识方面的特点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关:思维偏激极端,是非善恶的分辨能力差,道德认识和评价的水平低等。1969年,科尔伯格在其《道德思想和行动发展的阶段》一书中将人的道德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前习俗水平(服从与惩罚定向和工具与相对主义定向)、习俗水平(好孩子定向和维护权威与社会秩序定向)、后习俗水平(社会契约定向和普遍的道德原则定向)。1969年,科尔伯格研究犯罪人的道德水平,发现犯罪人处在前习俗和习俗的道德水平上。四年以后,科尔伯格对社会背景相同的犯罪人和非犯罪人进行研究发现:大部分青少年犯罪人道德处在服从惩罚定向和工具与相对主义定向阶段,而75%的青少年非犯罪人道德处在好孩子定向和维护权威与社会秩序定向阶段。可见,犯罪人的道德水平确实低于非犯罪人,他们的道德水平很多还处在前习俗水平,他们的道德认识不是来自人际交往、社会规范和内心的准则,而是因为畏惧惩罚和权威而产生的道德。
(3)控制系统的缺陷。一个在个性倾向性和性格特征上有缺陷的人,在不良的外界诱因刺激下,能否形成犯罪心理,取决于自我控制系统是否健全。自我控制系统不仅由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构成,也受到生物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个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缺乏的人,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而一个脑区受到损伤的人,尤其是主管控制和决策的前额叶皮层受到损伤,也易产生犯罪心理。
(4)个性异常。个性异常即人格障碍。人格障碍与犯罪心理的关系极为密切。
3.行为因素。这是指犯罪人原有的不良行为特点。不良行为是在不良的心理支配下发生的。根据行为主义的强化学说,不良行为如果得逞,会反作用于不良心理,使不良心理得到强化和发展。恶性发展的趋势之一就是形成犯罪心理。下列不良行为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关:
(1)错误的活动。这是指参加不符合社会要求、为社会所禁止的活动。如看淫秽书刊和录像,违反纪律,扰乱公共秩序、非法集会、参加恐怖主义组织、参与传销组织等。这些活动对行为人的心理产生各种不良影响,减弱他对不良诱因的抵抗力,增强不良的心理因素,进而诱发犯罪心理。不良的行为包括经常说谎、赌博、欺凌弱小和报复等。采用不良行为方式实施的行为如果没有受到处罚,而该行为又满足了个体的需要,那就会增强行为人对该行为的心理肯定和接纳,遇到相似情形时会再次采用不良行为方式满足需求。因此,这种错误经验是形成犯罪心理的基础之一。
第十二章将详细论述人格障碍与犯罪的关系
不良行为是在不良心理支配下发生的,不良行为又会使不良心理恶性发展,其结果之一就是犯罪心理的形式
(2)不良的行为方式及其结果。不良的行为方式很多,如欺骗、赌博、欺凌弱小和报复等。如果通过不良的行为方式满足了需要,就会在心理上肯定这种行为方式,今后用以再次满足需要。因此,这种错误经验是形成犯罪心理的基础之一。(www.xing528.com)
(3)有害的行为习惯。行为习惯是由于重复而巩固下来的。如撒谎、好逸恶劳、自由涣散、占便宜等,如果多次重复又得不到制止,就会成为难以克制的“自动化”了的恶习,成为一种需要而不断起作用。在其他不良因素或特定情境的作用下,不良行为习惯就很容易触发犯罪心理的作用。
(4)模仿和学习不良模式。客观现实中的各种不良模式,往往成为缺乏识别能力的人特别是青少年模仿和学习的对象。这种模仿和学习,不仅给心理结构增添了消极成分,而且直接影响行为的方向。如班杜拉[4]的实验研究表明,观看成人殴打橡胶娃娃影像的学龄前儿童相较于观看积极行为影像的儿童,在观看影像后模仿出现更多攻击行为。并且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暴力电影和暴力游戏对大众的攻击行为产生显著影响。对已有不良社会心理缺陷的人,甚至可以直接诱发犯罪心理并见诸行动。
(二)影响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主体外因素
人们的心理是客观现实在人脑中的反映。犯罪心理归根到底也是客观存在的各种不良因素在犯罪人头脑中的反映,因此,研究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就不能不分析与犯罪心理结构形成有关的存在于主体外的客观因素,包括社会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和情境因素。
1.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是指社会生活中足以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各种因素的总称。可分为大社会环境因素和小社会环境因素两类。
(1)大社会环境因素。大社会环境是指个体生活的整个社会环境,它影响着犯罪心理的性质和犯罪类型,以及全社会犯罪率的高低。主要包括:①政治环境因素。包括政治制度、阶级矛盾、阶级斗争以及战争等。这些因素在犯罪人的阶级意识的作用下,容易形成政治性犯罪心理。这种因素决定着犯罪人反社会的阶级本质。②经济环境因素。包括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经济发展状况和物质生产情况等。这些因素与犯罪人经济犯罪心理的产生有关。实证研究表明,在贫富差距大的社会转型时期,更容易出现经济、暴力型犯罪。此外,经济因素并不是孤立地影响犯罪,它还经常通过影响其他中介变量来影响犯罪。以贫困为例,它不仅会导致犯罪人因物质的匮乏,为满足生理和安全的需求形成犯罪心理,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通过影响家庭环境因素来影响犯罪心理的形成。研究表明,处在贫困家庭环境中的家长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教育和抚养孩子,他们往往采用更直接、更迅速的方式对待孩子,常形成专制、胁迫等粗暴型的教养方式。这种教养方式为孩子提供了负性的榜样和暴力的家庭氛围,使得孩子在处理问题时更易采用暴力和专制的方式。③文化环境因素。习俗、风尚、道德、文艺、大众传播等方面存在的不良因素,对犯罪心理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例如,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纳妾、重男轻女等旧习俗,可能导致干涉婚姻自由、重婚、虐待、遗弃等犯罪心理的形成。社会风气不正,可以滋生多种犯罪心理。诲淫诲盗和宣扬暴力的读物、视听材料等,最容易刺激青少年萌生性犯罪和寻衅滋事、盗窃或抢劫的犯罪心理。④精神环境因素。又称观念环境因素。包括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信念、世界观、价值观等意识形态方面的不良因素。这些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关系。例如,受神汉、巫婆蛊惑,有可能形成杀人、伤害、强奸、重婚、虐待、毁损等犯罪心理;在错误人生观支配下,可能产生政治性犯罪心理;在“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驱使下,可能形成经济犯罪心理。⑤法治环境因素。指刑事立法、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情况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在司法威信不高、司法有失公正的法治环境中,某些虞犯可能会滋生出犯罪后不受刑罚惩罚的侥幸心理,刺激了犯罪心理的形成。刑罚如果畸重,对某些犯罪人来说,不仅不能矫正他的犯罪心理,反而导致他对刑事法律和政策以及司法机关产生敌对情绪;畸轻则不可能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使不法之徒更加无所畏惧。错误的法制宣传,可能使某些人从案例中得到启发,而萌发犯罪心理,或习得犯罪方式手段。
大社会环境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精神环境和法治环境等因素,它影响着犯罪心理的性质以及犯罪类型和犯罪率
(2)小社会环境因素。小社会环境是指个体生活的具体环境,它更为直接地影响着犯罪心理的产生。主要包括:①家庭环境因素。一是家庭结构缺损,即因死亡、离婚、分居、遗弃或入狱等原因,缺损父母一方或双方,或有继父、继母的家庭。有关青少年犯罪的调查表明,在青少年犯罪群体中,结构缺损的家庭远多于结构完整的家庭;也有国外研究者主张更多地关注家庭中的互动,而非仅关注家庭结构,因为安全、相互支持的家庭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至关重要。二是家庭状况,包括多子女、独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非婚同居等家庭成员状况,生活贫困和生活优裕等家庭经济状况,夫妻之间、父母之间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社会态度、经济利益的矛盾状况等。三是家庭人际关系,既包括父母间、夫妻间、父母与子女间的人际关系的障碍造成的不和睦家庭,情感淡漠的家庭,也包括与邻居不和受到孤立的家庭。四是不轨家庭,包括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和违法犯罪行为。五是教养的缺陷。家庭的教养分为四种类型:民主型、专制型、放任型、溺爱型,除民主型以外的教养类型都极易产生问题。容易产生犯罪心理的教养包括溺爱、纵容、护短、歧视、虐待、专横,或管教不严、管教过严、期望不当等教养态度和教育方法的缺陷,也包括长辈对子女教养的态度和要求不一致,或教养态度和要求前后不一致,父母缺乏教养知识,不知如何管教子女的家庭。六是有精神障碍者的家庭。七是无暇管教的家庭。②学校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一是教育内容的缺陷,如重智育轻德育或者缺少必要的性知识和性道德教育。二是教育态度和方法上的偏差,如重视重点学校,重点班,忽视一般学校,普通班;对“双差生”歧视冷淡,简单粗暴,滥加惩罚等,导致一些学生形成自卑感和对立情绪。三是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班际之间以及校际之间关系的障碍,酿成矛盾激化,导致一些人产生犯罪心理。四是学校管理的缺陷,如放任不管,赏罚不明,致使纪律松弛,秩序混乱,不正之风盛行,这种学校环境容易使一些人滋生犯罪心理。③工作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一是只注重产量、效益,不注重员工的思想、心理,不注重企业的文化和公平,导致一些员工内心不平衡,道德和法制观念淡薄,不正之风盛行。组织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当组织不公平时,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下降,甚至会产生报复组织的心理,由此易出现消极怠工、破坏生产甚至盗窃、贪污等犯罪行为。二是领导与职工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管理人员与工人之间的人际关系障碍,如果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导致产生报复性犯罪心理。三是管理缺陷,包括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有章不循,管理混乱,容易诱发利己主义者产生盗窃、贪污等犯罪动机。四是存在不良小群体,迫使或引诱别人依附于它,结成犯罪群体。④居住环境因素。即邻里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一是不良居住环境对邻里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的个性形成产生不良影响,或者进一步发展了他们在家庭环境中已经形成的不良个性,使他们逐渐产生犯罪心理。二是邻里关系障碍可能成为激发犯罪心理的诱因,容易产生杀人、伤害、放火、投毒等犯罪心理。三是犯罪者常利用邻里关系,向青少年灌输犯罪意识,传授犯罪技能和方法,直接教唆犯罪,甚至组织犯罪群体,使青少年犯罪不断滋生。四是邻里成员互不关心,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对邻里成员中的不良行为不予谴责制止,最终酿成犯罪;对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不劝说调解,导致矛盾激化而犯罪。⑤人际交往因素。不良的人际交往主要在越轨小群体中进行。它对犯罪心理的影响表现为:一是群体成员相互模仿越轨行为方式以及犯罪技能和方式。二是超轨群体成员在群体活动中竞相表现自己,使个人的犯罪心理得以形成和发展。三是犯罪群体核心人物对一般成员,老成员对新成员进行犯罪意识和行为方式的教唆和传习。四是越轨群体在获得非法的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依靠“哥们儿义气”维持,靠核心人物的威信和各成员的自动服从以及相互监督来控制,从而使群体成员的犯罪心理不断巩固和发展。⑥职业条件因素。与犯罪心理形成有关的职业条件因素可分为无业和有业两方面。无业者不仅生活困难,而且感到自己的正当权益无保障,容易产生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同时,也易感前途渺茫,悲观失望,精神空虚,产生颓废消极情绪。这种心理状态极容易接受外界不良影响而产生报复犯罪心理或去寻找刺激而犯罪。有业者所从事的职业与犯罪心理的关系表现在:一是职业可以为犯罪提供机会,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执行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产生敲诈勒索的动机;水电费收缴员利用职业理由进入他人住房,产生入室抢劫或强奸等犯罪动机。二是职业可以为犯罪提供方便条件,如经济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产生贪污、贿赂、诈骗、走私等犯罪心理。三是职业可以为犯罪提供技术手段,如医生可产生利用医术杀人的犯罪心理,雕刻工人可产生伪造印章、证件的犯罪心理,配钥匙工人可产生利用配钥匙技术开锁进入他人房屋后盗窃的犯罪心理。
小社会环境因素包括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工作环境、居住环境、人际交往和职业条件等因素,它直接影响着犯罪心理的形成
2.自然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因素是指与犯罪人的社会生活密切联系的时空因素。包括地域、季节、时间和自然灾害等因素。自然因素总是和社会因素以及主体因素相结合才能对犯罪心理的形成有所影响。
(1)地域因素。地域因素是指边境、沿海与内地,山区与平原,农村与城市,繁华闹市与偏僻小巷等因素。犯罪学的调查数据表明,城乡结合部的盗窃、抢劫、强奸等犯罪的发生率要远高于城市和农村。地域因素对犯罪心理形成的作用表现在:①可以为犯罪人提供满足某种需要的对象,如边境、沿海多发生走私案件,农村多发生盗窃耕畜案件,城市多发生盗窃汽车案件。②犯罪人可凭借地理环境增强既能作案成功又能确保安全的侥幸心理,如盗窃案件多发生在繁华闹市和公共场所,抢劫和强奸案件多发生在偏僻地区,入室行窃多发生在独门独院和高层建筑的高层居室。
自然环境因素包括地域,季节、时间、自然灾害等因素,它不直接决定犯罪心理的形成,但却是犯罪心理形成的外部条件
(2)季节因素。季节只有同人们的习惯和日常生活联系起来,才能对犯罪心理的形成起一定的影响作用。例如,春夏之际,特别是夏季,由于人们户外活动多,相互接触多,穿着单薄,体型清晰,对具有不良意识的人易产生刺激,而形成猥亵、强奸犯罪心理,因此,温暖的季节中,猥亵、强奸案件比其他季节要多。又如,盗窃案件多发生于春秋两季,因为夏季人们穿着单薄,事主容易觉察;冬天穿得多,钱包多在内层衣袋,盗窃不易得逞。
(3)时间因素。时间包括时刻和日期,对犯罪心理的形成也有影响。例如,抢劫、盗窃、杀人、放火、猥亵、强奸等犯罪,多发生在夜间。白天工作时间,则易发生入室抢劫和盗窃,因为这时室内多只有老人或无人。至于日期,发薪日及其后几天,多发生扒窃和酗酒伤害的案件;重大节日前扒窃也较多;节日期间伤害案较多。
(4)自然灾害因素。自然灾害发生后,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突然变得困难,群众中存在紧张、恐惧、焦虑、忧伤等情绪。在这种情况下,有不良意识的人容易乘人之危,产生盗劫、抢劫、强奸等犯罪动机。
3.情境因素。情境因素是指直接影响犯罪人形成某种犯罪行为动机的周围环境因素。包括侵害对象、现场其他人、现场条件和气氛、机遇等因素。虽然前述各大小社会环境因素对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决意的确立起着程度不同的作用,打下犯罪的心理基础,但是,实际犯罪动机的形成,往往与情境因素有密切关系。
(1)侵害对象。作为犯罪侵害对象的人和物的存在,与犯罪人犯罪动机的形成并无必然联系,但却是一个重要的相关因素,起着诱发、触发和强化犯罪动机的作用。如携带巨款的人,诱发犯罪人形成图财害命的犯罪动机;珍品和紧俏物品诱发犯罪人产生盗窃犯罪动机;美色诱发犯罪人产生性犯罪动机;被害人言行的强烈刺激会触发犯罪人的激情而伤害或杀害被害人;在犯罪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被害人某种特点的刺激,使犯罪动机得以增强,迅速组合成犯罪动机体系。如犯罪人在抢劫时见被害人是女性,又产生强奸犯罪动机,强奸后又产生杀害动机。对于侵害对象,被害人心理学对此有专门的研究,研究者关注为什么有些人会成为“习惯性被害人”。他们发现被害人的易感性特征:是指被害人对被害状态、被害情景所具有的一种无意识的顺应性的特性。而具有这些易感性特征的人的出现则会对犯罪人犯罪动机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现场其他人。现场其他人是指现场除犯罪人和被害人之外的人,如同案犯和目击者。这是一种影响犯罪人犯罪动机的相关因素。在共同犯罪中,由于责任扩散,从众、竞争等集群心理效应,犯罪人心理压力减轻,犯罪动机不断增强。公共场所发生的案件(如寻衅滋事,哄抢财物等)中,目击者对犯罪人犯罪动机的影响往往取决于目击者对犯罪的态度。这种影响是复杂的,一般而言如果害怕犯罪者,不敢制止,犯罪人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反之则能抑制犯罪人的犯罪动机。但是也可能出现奋力反抗,制止犯罪而激怒犯罪人的情形。
(3)现场条件和气氛。现场条件是指犯罪现场的物质环境。犯罪人对犯罪现场的选择,总是以是否有利于实现犯罪目的,又能确保自身安全为准。如扒窃犯多选择公共场所作案,强奸、抢劫犯多选择荒郊野地、偏僻小巷作案。现场气氛是指犯罪现场的精神环境。它影响着犯罪人是否存在心理压力及其程度。如被害人或目击者大声呼叫“抓坏人”,一般犯罪人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可能抑制犯罪动机而逃离现场,也可能触发杀害被害人或目击者的动机。犯罪人还可能利用现场气氛作案,如在春节前夕的鞭炮声中实施持枪抢劫。有时,犯罪人为了实现犯罪目的,故意制造恐怖气氛来迫使被害人就范。在特定环境中,群体成员之间的情绪感染也是一种气氛,它对具有同一指向的人的心理产生重大作用,有些人就可能迅速形成犯罪心理。如在球迷暴力事件中,应该说多数犯罪者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受了现场气氛的感染所致。
(4)机遇。机遇是指影响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的偶然的机会。机遇因素可以迅速诱发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如犯罪人见没有上锁的车而迅速产生偷车的动机;也可以促使犯罪人不良心理恶性发展为犯罪心理,如平时品行不端的人,在荒郊偶遇少女而产生强奸动机。最典型的实案便是许霆案,正是遇到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多吐钱款的机遇,才迅速诱发了犯罪人盗窃金融机构的犯罪心理。机遇也可能使有过犯罪经历的人重新产生犯罪心理,如刑满释放人员,遇到过去的同伙,出于哥们儿义气,又产生犯罪动机。当然,机遇的出现只是一种外在条件,是否因此产生犯罪心理,取决于个人的态度。
情境因素包括侵害对象、现场其他人、现场条件和气
氛以及机遇等因素,它直接影响着犯罪动机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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