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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犯罪心理学思想—《犯罪心理学》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3]我国古代许多思想家有关犯罪心理、犯罪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论述比当时西方的研究要深刻得多,其中不少可供我们研究现代犯罪心理学时借鉴。经济的贫困和富裕与犯罪都有密切关系2.人性与犯罪心理。我国古代思想家关于人性的探讨,尤其是“性善论”、“性恶论”、“性三品说”和“性二气论”,对于研究我国犯罪心理学思想史有着重要的价值。

我国古代犯罪心理学思想—《犯罪心理学》

我国著名的心理学史专家高觉敷(1896年~1993年)1987年在给一本专著作序时指出:“我们近时才有犯罪心理学,但有关犯罪心理学的思想则起源很早。”[33]我国古代许多思想家有关犯罪心理、犯罪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论述比当时西方的研究要深刻得多,其中不少可供我们研究现代犯罪心理学时借鉴。

(一)关于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论述

1.社会经济与犯罪心理。先秦诸子很重视从社会经济角度分析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观点:①认为贫困是导致人们欲求得不到满足,从而产生违法犯罪心理的原因。如春秋前中期的杰出政治家管仲(?~公元前645年)提出了“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孔丘(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提出了“贫而无怨难”,等等。②认为富裕是导致人们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其主张者是老聃(约公元前571年~公元前471年)。老聃认为,犯罪是由法令完善、经济发展、物资丰富引起的,主张“常使民无知无欲”。

经济的贫困和富裕与犯罪都有密切关系

2.人性与犯罪心理。我国古代思想家关于人性的探讨,尤其是“性善论”、“性恶论”、“性三品说”和“性二气论”,对于研究我国犯罪心理学思想史有着重要的价值。实际上,这是从心理方面探讨犯罪的原因。“性善论”的代表人物是孟轲(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他认为,犯罪心理不是人生来就具有的;荀况(公元前313~公元前230年)的“性恶论”主张人生而就具有贪财、重色等本性;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韩愈(768年~824年)等人的“性三品说”认为上品之人不可能犯罪,下品之人是天生的犯罪人,中品之人则既可为善,又可为恶;朱熹(1130年~1200年)的“性二气论”把人性分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天命之性即仁、义、礼、智等先天之禀,是至善至美的,气质之性即人之知觉、感情、欲望等,是有善有恶的。(www.xing528.com)

你对几种人性学说与犯罪的关系怎样评价

3.后天习俗与犯罪心理。人性论从先验的人性探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虽主张各异,但大多数思想家还是主张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不是先天的人性,而是后天的习俗。孔丘第一个明确指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荀况虽持“性恶论”的观点,但也认为“注错习俗,化性起伪”,即后天的学习可以改变个体恶的本性;东汉王充(27年~97年)指出,对于绝大多数“中人”而言,“习善为善,习恶为恶”;而晋傅玄(217年~278年)则更精辟地指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犯罪是“先天的人性”决定的,犯罪是“后天的习俗”决定的,你对这两种观点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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