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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定义、结构及应用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是一致的。而犯罪行为总是犯罪心理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关系错综复杂。

犯罪心理学:定义、结构及应用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理解这一定义,必须先明确以下基本概念和原理:

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心理,也研究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

(一)犯罪和犯罪人

“犯罪”是刑法学的概念。国际上,犯罪(crime)通常被界定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未作出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在量刑定罪中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与惩处”[1]。我国《刑法》第13条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根据这个规定,犯罪可以定义为危害社会的、触犯刑法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人”就是指实施了这种犯罪行为的人。

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一方面有利于刑事一体化,使刑事科学法律体系下的刑法学和犯罪心理学这两门独立学科之间有了统一的基本概念,促进两学科之间的互利互补。另一方面,这种一致性也不会影响各自研究对象范围和重点的不同。刑法学侧重研究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研究罪与非罪的界限及量刑依据;而犯罪心理学则根据人的行为来源于动机的原理,把犯罪动机及其形成作为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这些心理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及心理状态等。也有学者提出更为广泛的犯罪心理,指“犯罪前、犯罪过程中以及犯罪以后的各种心理活动与成分,这些动态的心理活动和成分都应该成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2]

犯罪行为,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法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两者的关系错综复杂。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有三个:

1.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特征,犯罪行为则具有外显性特征。犯罪心理是犯罪人大脑的活动,在没有以言语和动作的形式表现出来即没有发生犯罪行为之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犯罪行为总是犯罪心理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

2.犯罪心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犯罪行为则具有依存性。在犯罪人犯罪行为发生前,犯罪心理就已独立存在,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心理也不一定立即结束,它可以继续存在于犯罪人的头脑之中。通俗地说,有犯罪心理的人,不一定必然是现实的犯罪人,如果没有合适的情境刺激,可能终生都不会犯罪;而另一方面,有犯罪行为的人,则一定会有犯罪心理。

注意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区别、联系和关系(www.xing528.com)

3.犯罪心理形成在先,犯罪行为发生在后。犯罪心理总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前就已形成,犯罪行为总是在犯罪心理形成之后才可能发生。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犯罪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的影响和支配下发生的,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

2.要了解犯罪心理,必须先了解犯罪行为。只有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才能从行为表现入手,对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作归因分析。没有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就无从了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

3.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犯罪心理状况决定。如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分即是如此。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关系错综复杂。具体地说,二者的一致性表现在:在某种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如在贪利性动机支配下,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在某种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多种犯罪行为,如在贪利性动机支配下实施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在多种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如贪利、报复、嫉妒、友情、好奇心、显示欲等心理都可导致盗窃行为的发生;在多种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多种犯罪行为,如在贪利、性欲等动机支配下,实施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是相一致的,但在主客观因素影响下,也存在着两者不一致的情况,具体表现为:①犯罪动机和犯罪行为的结果不一致,刑法学中的间接故意犯罪即属这种情况。如某犯罪人在报复动机支配下,趁黑夜潜入仇人卧室欲杀仇人,因事实上的认识错误而误杀仇人之妻。②犯罪人本无犯罪动机,只是在别人胁迫下不得已实施了犯罪行为。

你能否补充说明“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一致性”关系和“不一致”关系

(三)犯罪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

犯罪心理及其结构总是在一定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它在形成后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在一定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下发展、变化。犯罪心理及其结构的形成、发展和变化都是有规律可循的。犯罪心理学就是研究这种规律性的学科。

(四)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

犯罪对策,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矫治罪犯的各种策略、方法和手段的总称。犯罪心理学要为制定和运用犯罪对策的人员提供心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以增强犯罪对策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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