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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法导论》: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查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审议通过《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具体阐释了内容审核的含义及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播出的网络视听节目必须经过审核员审核认定。(三)短视频内容审查要求2019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从机构把关和内容审核两个层面为规范短视频传播秩序提供了依据。

《娱乐法导论》: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查

(一)监管的一般性要求

对内容的监管是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重点。网络视听节目内容要满足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对互联网内容发布的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⑨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同时,网络视听节目内容要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禁止发布规定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2009年,《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除了禁止发布的内容外,还具体列举了21项要及时进行剪节、删除的视听节目内容。该文件还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完善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聘请高素质业务人员审核把关,对网络音乐视频MV、综艺影视短剧、动漫等类别的节目以及“自拍”“热舞”“美女”“搞笑”“原创”“拍客”等题材要重点把关,确保所播节目内容不违反禁止发布内容的和需要进行剪节、删除内容的规定。该文件同时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要完善节目版权保护制度,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播节目应具有相应版权。要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审议通过《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具体阐释了内容审核的含义及要求。内容审核,是指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播出网络视听节目前,对拟播出的视听节目作品和用于宣传、介绍作品等目的而制作的图文及视频内容的审核。具体审核要素包括:①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②情节、画面、台词、歌曲、音效、人物、字幕等。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坚持如下原则:①先审后播原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建立内容播前审核制度、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与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审核员,及相应的审看设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播出的网络视听节目必须经过审核员审核认定。②审核到位原则。一是审核员审核节目时应完整审看包括片头片尾在内的全部内容,不得快进和遗漏,每部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应由不少于三人的审核员审核,每期(条)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应由不少于两人的审核员审核。二是审核员应客观、公正地提出书面的节目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明确指出需要修改的问题、是否同意播出,并说明理由。三是审核员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文化修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审核员应经过节目内容审核业务培训,考核通过后从事节目内容审核工作。

除明确了先审后播及审核到位的原则外,《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还详细列举了节目内容审核标准。

(二)未成年人节目管理(www.xing528.com)

2019年,广电总局出台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对从事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传播活动进行监管。未成年人节目,包括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参与者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节目中含有未成年人形象、信息等内容,有关内容规范和法律责任参照该规定执行。《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对未成年人节目内容进行了鼓励和禁止两方面的详细列举,对未成年人节目内容、未成年人隐私保护、节目播出时间、节目传播规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未成年人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除了专门的管理规定外,《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也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工作纳入平台的管理工作中。

(三)短视频内容审查要求

2019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从机构把关和内容审核两个层面为规范短视频传播秩序提供了依据。《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对平台应遵守的总体规范、上传(合作)账户管理规范、内容管理规范和技术管理规范提出了20条要求。《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面向短视频平台一线审核人员,针对短视频领域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操作性审核标准100条,要求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审核范围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网络短视频平台对节目内容的审核,应当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制定的内容标准进行。

(四)网络直播内容要求

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开展经营性表演类网络直播服务的,应当参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内容合规性,并根据网络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企业同时还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此外,企业应当建立内部巡查监督管理制度,对网络直播进行实时监管,并应当记录全部网络表演视频资料并妥善保存,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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