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演出的报批工作一般贯穿在一场演唱会的筹备过程中,在签署演唱会合作协议后,承办公司就会开始整理报批需要的文件,一般大致分为两种,一是“文化报批”,二是“公安报批”。两项审批缺一不可,如无法通过审批,则无法正常举办活动。根据2013年文化部(现为文化旅游部)的规定,负责演出文化报批的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一)文化报批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其实施细则,举办演唱会应当向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即通常所称的“文化报批”。根据规定,申请材料内容应当包括:①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②演出时间、地点、场次;③节目及其视听资料。具体来说,应当包括主办方与艺人签署的合约,艺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演唱的所有曲目和歌词,主办方资金证明,相关资质(主要是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
(二)公安报批(www.xing528.com)
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活动管理条例》)要求,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如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需要活动承办方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即通常所称的“公安报批”。
根据《活动管理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②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④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49]具体来说,公安报批需要的材料包括:舞台搭建的安全资质及其相关资料,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消防安全处置方案、安检方案、场地租赁协议及其相关安全资料,车辆组织情况和大型活动举办方交通组织工作方案应急工作预案等,涉及了公安、交通、消防、安检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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