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影融资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美国的电影融资模式,因此二者具有一定相似之处。美国作为全世界电影工业体系最为发达的国家,其电影产业起步早、发展快、不断改革创新。尤其随着独立制片公司的不断兴起,其电影产业不再只局限于以六大电影公司[295]为代表的大制片公司生产的影片,愈发多元化和国际化。美国大制片公司在规模体量上远远高于独立制片公司,因此必然决定了二者在融资模式上的巨大差异。大制片公司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与雄厚的资金实力,电影从筹备、拍摄、宣传、发行到放映阶段,均可由大制片公司自行出资、独立完成。而独立制片公司一般规模较小,未必具有为影片独立融资的经济实力,因此在寻求融资时往往需要开辟多种模式,例如:底片收购融资、海外预售融资、完片担保、银行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等。值得一提的是,伴随大制片公司影片开发项目的不断增加,大制片公司也在逐步更新其融资手段,开始采用多种融资方式。
(一)大制片公司的融资模式
1.内部项目开发(Studio-Financing)。内部项目开发是大制片公司最为传统的一种融资方式,大制片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与丰富的人才资源,自行完成剧本开发、预算制定、内部融资,同时招兵买马,搭建导演、制片与演员的主创班底。无论是电影拍摄前的准备工作,还是电影的拍摄工作乃至电影的宣传与发行工作,全部由大制片公司自行独立完成。[296]
在内部项目开发的模式下,电影制作的全部过程均由大制片公司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都从属于大制片公司,听从公司统一调度安排。即便在工作中产生冲突矛盾,公司内部也可以及时协调,工作也更为高效。然而,内部项目开发这种融资模式也有一定弊端。在内部项目开发的模式下,各个环节均需由大制片公司自行出资,如果一个项目占用的资金量过大,公司便无法同时开发多个电影项目,难以分散项目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现金链断裂等财政危机。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制片公司也逐步开始尝试外部融资手段,以降低财政风险。
2.摄制—融资—发行模式(Production-Financing-Distribution Deal)。摄制—融资—发行模式与上述内部项目开发模式具有相似之处,都是由大制片公司出资来负责影片全程的摄制、宣传和发行。不同之处在于在摄制—融资—发行模式中,电影剧本并非由大制片公司自行开发。通常制片人已经有一个非常好的剧本创意并已确定主创班底,只是缺少项目资金,此时制片人可以向实力雄厚的大制片公司兜售这个已初具雏形的“打包项目”(turnkey project)。大制片公司如果对该影片剧本感兴趣,双方便会签署摄制—融资—发行协议。依据摄制—融资—发行协议,大制片公司首先同意出资完成电影剧本的全部创作;其次,在批准影片预算、摄制时间表及其他与创作有关的任何事项后,大制片公司就开始出资摄制影片。通常大制片公司作为出资人享有极高的话语权,大制片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安排决定在任何时候放弃拍摄计划,并且在影片的发行和营销等方面都拥有十足的控制决定权。[297]大制片公司通过出资将获得影片在全球的所有权利,成为电影作品的权利人;而制片人则可获得拍摄电影的机会,收取权利转让费用以及享受净利润分红。[298]
(二)独立制片公司的融资模式
1.底片收购融资。底片收购融资是指制片方和国内发行方在影片制作完成之前签订底片收购协议,约定国内发行方在约定日期支付约定金额,以购买影片底片的融资方式。在底片收购融资的模式下,发行方在底片摄制完成前并不会付给制片方预付款,只有在底片摄制完成并交付给发行方之后,才会获得相应款项。此外,尽管发行方不为影片摄制提供预付资金,但发行方却会深度涉入电影的摄制阶段。通常情况下,在底片收购协议中会涉及以下问题:发行方的创作审批权,这些审批权包括对演职人员、拍摄地点、剧本及剧本改动的审批权;发行方的商业审批权,这些审批权通常包括对预算、预算变动、资金运用计划、同核心演职人员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对影片交付后所承担义务等诸多商业事项的审批权。[299]
制片方与发行方在订立底片收购协议的过程中,双方谈判的过程实则也是力量博弈的过程。制片方通常倾向于影片的艺术创作性,而发行方则多从市场角度考量,更注重影片的商业性。在订立底片收购协议时,应当尽量将条款具体细致化,例如对发行方可以对影片的摄制参与到何种程度,影片的最晚交付日期等作出尽量详细的约定,避免日后双方产生纠纷。
2.海外预售融资。海外预售融资是指在影片摄制完成之前,制片公司通过海外发行代理公司或国际电影节等渠道,向海外电影发行公司预先销售该影片在海外的发行权。
制片公司在向海外发行公司预售时,需要提供影片的剧本、演员、导演等基本信息。海外发行公司通过市场评估,若决定购买该影片在其本国的发行权,则会与制片公司签订海外发行与融资协议(Movie Distribution and Financing Agreement)。由于主创班底是海外发行方衡量影片市场卖座率的主要因素,因此海外发行方在协议中通常会加上一条“若原定参与演出的演员或导演无法从事该影片的拍摄工作,且制片公司未能找到具有同等影响力的演员或导演进行替补时,发行方有权取消合同”,以保护自身利益。[300]在协议签订后,海外发行方将向电影制片方预付部分费用,大致为购买影片发行权款项的20%,余下80%的费用将在影片摄制完成并送交海外发行方后一并支付。
通常情况下,只有国际知名的电影制片公司能直接联系到海外发行公司并与其签订海外发行协议,一般规模的制片公司需要通过海外发行销售代理公司才能与海外发行公司取得联系。制片公司会与海外发行销售代理公司订立销售代理协议,根据协议,海外发行销售代理公司将承诺销售该影片,并规定了影片完成后该发行销售代理公司的预计销售量。此外,国际电影节也是海外预售融资的重要渠道,每年在戛纳电影节、柏林电影节等大型电影节中都会展出多部海外影片,有兴趣的海外发行方会直接购买,获奖影片则尤为抢手。(www.xing528.com)
3.完片担保。电影完片担保制度(Completion Guarantee,Completion Bond,也称为完片保险、完片保证)是一种专门针对电影行业的担保制度,能够有效帮助中小规模的制片公司完成融资。完片担保公司向银行保证一部电影能够按照预定时限及预算范围拍摄完成,并送交发行商,任何拖延或财务超支将由完片担保公司承担责任,从而使银行能够放心贷款给制片方。
如果影片超支或超期完成,超支部分由完片担保公司支付,银行无需再投入新的资金;如果制片方中途无法完成影片拍摄,完片担保公司需要接手制片环节,重新完成影片拍摄制作;如果电影项目最终夭折,完片担保公司则需对银行进行全额退款。此外,电影制片方还会与电影发行公司签订预售发行协议,只要制片方按照双方商定的技术规格制作影片,并按时完成交付给发行方,发行方便必定会发行这部电影,届时向制片方支付发行款项。有了预售发行协议的资金后盾,加上完片担保公司担保影片将在预算内如期完成,好比给贷出的资金上了“双保险”,银行便可放心将款项贷给制片方,帮助电影拍摄顺利融资。[301]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完片担保模式”在英美等影视发达国家已逐步成熟。目前国际著名的完片担保公司有Film FinancesInc.,Cinefinance Insurance Services,LLC.,The Motion Picture Bond Company等。[302]
完片担保公司在为电影承担担保责任之前,会结合剧本、制作班底既往拍摄成果等因素对该电影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成功立项后,由完片担保公司法务部门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双方签约,收取相应保费(费率大约在影片总预算的5%~6%)。完片担保公司具备高度专业性,在影片摄制过程中,会深入参与决策程序之中。拍摄制作前期,完片担保公司参与制定拍摄计划、确定拍摄人员。拍摄过程中,完片担保公司会派驻代表在拍摄现场,监管整个拍摄制作过程,以防突发状况发生,此外还要监督每日资金使用状况,进行财务监督。甚至个别情况下,完片担保公司可对导演、副导演、制片人、摄影师、制片会计等进行人员更换。完片担保公司为影片按时按预算完成、版权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赢得银行的信任,进而获得贷款,帮助影片顺利融资。完片担保已成为美国好莱坞中小独立制片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政府补贴等融资的前提条件。
4.银行贷款。与我国电影融资相类似,银行贷款也是美国电影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在美国,许多银行设置了专门的娱乐产业信贷部门,为影视产业提供贷款支持,并且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成熟的风险评估机制。银行在项目评估时,除审查制片公司所需获得的所有相关权利之外,还需审查制片公司提交的详尽的制片预算。[303]若电影项目最终通过银行的风险评估审核,银行将与制片公司订立贷款协议。通常而言,贷款协议包含以下条款:贷款总额、到期日、差额、贷款准备、电影摄制的具体要求、银行批准权、银行接管权、银行对电影的担保权益。[304]
银行贷款申请一般耗时较长而且审核的标准较高。由于独立制片公司资金少、规模小、市场风险较大,因此通常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即便银行愿意贷款给独立制片公司,也会要求其提供底片收购协议、海外发行与融资协议作为贷款的质押物,同时还要求独立制片公司必须提供完片担保公司出具的完片担保协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5.私募融资。私募融资是指通过发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为制片公司或电影项目募集资金,即通过非公开的形式向少数机构投资人或个人筹集资金,然后将所得资金投资于非上市电影企业或电影项目,投资者可获得资本收益权、参与管理权等股权,最后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等方式退出从而获利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私募融资通常只针对少数特定投资人,且风险相较于银行贷款更大,获益也更为可观。私募融资必须遵守美国证券法中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首先,募股章程必须对项目公司的份额数目及价格作出说明;其次,募股章程必须对净利润的分配作出说明;再次,募股章程要对所拍摄影片及电影行业的一般状况作出介绍;最后,募股章程应该对风险因素进行介绍,以便投资者对所投项目的风险具备充分足够的认识,避免被认为是证券欺诈而陷入诉讼中。[305]
私募融资方式属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规定的豁免登记注册的范围。近来美国不断放宽对私募融资的标准要求。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只要发行方披露所有关键性事实、无欺诈行为、未推销宣传,并向委员会提交相应表格,低于100万美金的私募发行就无需登记注册。2013年9月生效的JOBS法案也进一步放松对私募发行宣传的限制。[306]
6.广告、税收等赞助。广告商赞助是美国电影融资的渠道之一。与我国的电影广告融资类似,美国广告融资也分为贴片广告和植入广告。由于植入广告将商品与剧情巧妙地融为一体,因此愈发受到美国广告商的青睐。植入广告已在前文进行了详尽论述,此处不再赘述。
税收优惠政策在电影融资中也起到一定作用,多体现为地方政府为吸引电影剧组到当地拍戏,给予电影制片方一定额度的税收减免政策,从而期望带动当地旅游业及服务行业的发展。除美国之外,英国、加拿大、墨西哥等政府为吸引影视制片公司到本土拍摄电影,不断推出影片拍摄的优惠税收政策,再加之美国本土的电影制作成本较高,越来越多的电影剧组选择“外逃制作”(The Runaway Production),即在其他国家拍摄制作完成电影之后再送回美国进行宣传发行放映。好莱坞的大本营加州因此也面临了巨大挑战,在过去15年中,在加州本地拍摄的影片数量下降了一半。为此,加州颁布了一部制定法来应对加州本土拍摄不断减少的困境,通过降低设备租用资金、增加政府补贴等措施来吸引更多剧组前往加州拍摄电影。其他州也逐步效仿加州制定相应政策,以鼓励更多剧组前往当地拍摄制作,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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