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由于娱乐产业快速发展产生的问题和相关业务实践引发的特种需要,才要求将原本散布在传统法律不同部门的规则梳理、提炼并整合成一个紧凑的法律体,[36]以解决娱乐产业的难题、规范娱乐产业的运转、促进娱乐产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娱乐法是娱乐产业之法。就像房地产法、能源法等产业法一样,娱乐法也是以娱乐产业的需求为中心建构起来的综合法律系统。娱乐法的实用主义和问题导向也因此非常明显,即娱乐法律规则系统的建立就在于解决娱乐产业存在的问题,为娱乐产业保驾护航。至于这些法律规则在传统大陆法系法学理论眼中是公法还是私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是民法还是商法的不同性质争论,全都无关宏旨。只要有助于娱乐产业问题的解决,都悉数可以纳入到娱乐法体系之中。当然,作为产业法的娱乐法是与娱乐产业的发达程度成正相关的。好莱坞是一个地方,但更是一个产业,以洛杉矶为一体,以纽约和纳什维尔(Nashville)为两翼,其触角遍布全球。[37]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娱乐产业高度发达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几乎囊括了全美最好的娱乐法教学研究团队和法律服务团队,反映了娱乐产业事实与娱乐法规范之间的良性互动。法律服务、法律研究和法学教育都是跟着娱乐产业在走。娱乐法全美排名前十的法学院基本都集中在西部加州和东部的纽约。处于加州的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UCLA School of Law)、斯坦福大学法学院(Stanford Law School)、南加大法学院(USC Gould School of Law)、西南大学法学院(Southwestern Law School)、加州伯克利法学院(U.C.Berkeley School of Law)、洛约拉法学院(Loyola Law School)等几所顶尖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纽约大学法学院(NYU School of Law)、福德姆大学法学院(Fordha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卡多佐法学院(Cardozo Law School)则身处纽约,与加州一道扛起娱乐法的大旗。范德贝尔特大学法学院(Vanderbilt Law School)虽然远离加州好莱坞和纽约百老汇,但由于它处于全美音乐之乡纳什维尔,所以其娱乐法研究也处于全美前列。[38]不同排行榜的排位总体差别不大,都不会否认洛杉矶和纽约这两大娱乐法重镇的地位。这些法学院都重视娱乐产业与娱乐法的关联与互动,进一步促进了所在地的影视、音乐等娱乐产业的升级并反作用于自身法学院的建设,[39]形成了法学研究、法律实务与娱乐产业的良性互动模式。总之,电影是娱乐,也是艺术,但在美国好莱坞,电影更是一种产业。娱乐法便是服务于娱乐产业的法律系统,是娱乐产业之法。从美国的经验可见,法学院的学位教育和学科设置是紧跟产业的,它是以服务产业为宗旨的。娱乐法是典型的产业之法。既然是产业法,那必然是“七分产业、三分法律”,娱乐法需要随着娱乐产业走,立足于娱乐产业,又服务于娱乐产业。(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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