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乃关于“娱乐”之法律,了解“娱乐”之本义实属必要。“娱乐”这一概念在中文里的意思就是要“使人快乐”,比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所载:“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盆缻秦王,以相娱乐。”古字典《说文解字》所载,“娱,乐也。从女,吳声。”而“娱”不仅发“吴”声,从词源上说,“娱”的本字就是“吴”。古汉语中的“吴”还是个象形字。金文中的“”是由一个口和一个天组成的,像极了一个歪着脑袋、张着大口、吟唱娱乐的人。“吴”的“娱乐”本义消失后,以篆文“”再加“女”另造“娱”代替,娱字加上一个女,意在强调女子的歌舞角色,也就是说,女性更擅长歌舞。
英文的娱乐一词为“entertainment”,它的含义同样指向使人获得满足和喜悦(the attainment of gratification)。如约翰·F.贝瑞(John F.Barry)和埃普斯·P.萨金特(Epes P.Sargent)所言,娱乐业这个行业销售的就是“快乐”。就是说,娱乐一词不管是在中文语境还是英文语境下都有非常近似的含义,都是要使人快乐,皆为了传递快乐。因此,娱乐是一门有关快乐的学问,娱乐业是一个销售快乐的产业。
娱乐的话题在当今中国经济和社会文化转型的大背景下,有着十分重要的时代意义。大众娱乐是在人的基本物质需求满足之后的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是生存之外的发展问题,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被确立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在党的十八大被提出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美好生活”出现了14次之多。而娱乐消费已经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典型形态。在工作之余,到电影院去看看《流浪地球》,在电视上看《中国好声音》,戴上耳机用手机欣赏下汪峰的音乐,到网上追一下《白鹿原》等电视剧或网剧,到小剧场看看“开心麻花”的演出或去德云社听听郭德纲的相声,早上打开电视看看美职篮(NBA),每隔4年的夏天看看世界杯或奥运会,电影、电视、音乐、演出、游戏、体育等,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娱乐形态,也是我们心目中的“人民美好生活”。(www.xing528.com)
其实,不仅中国如此,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娱乐的强调也同样被认为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体现。娱乐是大多数美国人生活的中心,同样也是美国经济的中心。[3]学者门德尔松研究后得出一个结论:人们对有充足的时间和金钱、不为劳动和需求所困、无忧无虑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实际上是现代美国的一个超越所有阶层、得到普遍认同的价值观。[4]大众娱乐在美国人民的美好生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是比维持生存的物质需求层次更高的精神需求问题。美国的好莱坞、百老汇等文化娱乐市场也因此异常繁荣。而在困境中,人们寻求的往往是精神(如宗教)的支持,而非娱乐。不仅如此,大众娱乐还不断型塑着一个社会的流行文化、道德观念、经济现实和法律制度等多项内容。[5]正如沃伦和布兰迪斯所说:“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变化需要承认新的权利,而法律(普通法)在其永恒的青年时代,也在不断发展,以满足社会的需求。”[6]娱乐法即是此种社会需求所催生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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