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不仅创造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高度繁荣,也造就了大一统律典传统的高度繁荣。得到魏晋北朝及隋朝律典传统和经验的给养,同时,也得益于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高度繁荣,唐朝的律典编纂一开始便犹如站在巨人的肩上。通常认为,“通有唐一代其编纂法典事业,凡有七役:①武德间;②贞观间;③永徽间;④垂拱间;⑤开元间;⑥元和间;⑦大中间。就中永徽、开元两役尤为重要。”[24]由此可见,唐朝律典编纂之频繁。其中,永徽年间,为了统一对律文的解释,方便司法适用和考试需要,朝廷投入大量人力,参加“疏解”工作的达十九人之多,是历届修律活动中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流传至今的《唐律疏议》集魏晋隋朝律典成就之大成,在律典精神上继续坚定儒家思想的独尊地位,在编纂模式上汲取《北齐律》和《开皇律》的成就和经验,并以疏解律,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律疏合一法典模式,实现了律典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温情脉脉的儒家精神与道貌岸然的法律规则实现了空前的水乳交融。后人曾评价《唐律疏议》为“乘之则过,除之即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25]“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盖斟酌量一,权衡允当”。[26]唐朝的律典编纂水平和技术从此均走向全面成熟与完备,堪称完美。
当然,唐朝律典仍然是典型的大一统法典化模式,其开创的律典编纂高峰是与其高度发达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密切相关的。唐朝紧随隋朝,实现了疆域的南北统一,建立了一个多民族的大一统中央政权;[27]唐朝尊奉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确立“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基本立法精神,实现了思想大一统。在这样一个高度统一的大一统社会里,中国的传统社会迈入了她的黄金时期,强大的中央政权将唐朝社会带入了一个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的新境界,唐朝成为大一统社会的完美诠释。高度发达的律典成为政治、经济和文化高度发达的大一统唐朝的内在需求,而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又势必造就高度发达的律典。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一统的律典编纂成就在唐朝达致高峰是历史的必然。而完美的律典又对唐朝的政治经济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二者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不仅如此,律典还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其所负载的儒家精神和价值随着律典的一次次适用和诵记(唐律是唐朝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传播到帝国的四面八方,并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而远播海外。通过律典的文化传播功能,生活在同一部律典之下的唐朝各民族自然形成了一致的道德观、价值观和社会生活习俗,在客观上增进了各民族的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从而促进了民族融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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