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亦称“九品官人法”,它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颇具时代特色的主要选官制度。它在东汉桓灵之世孕育,在曹操军中初具雏形,及曹魏时成型,经两晋时发展到高峰,至南朝走向封闭和僵化,隋初开皇年间始废。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就是由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其本籍的中正,负责察访与他们同籍的散在各地的士人,根据状、品和簿伐三个方面评列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作为中央政府除授官职的依据。其中,“状”是中正所写评语,“品”即中正给的品级,“簿伐”或“世”就是被选人才的家庭门第。“九品中正制”是曹操“唯才是举”诏令的制度化。这是由于东汉末年长期战乱,士人流动,过去乡举里选的人才评定方法已成为不可能,所以在承继秦汉禄秩等级制的基础上,曹魏政权创建了一种新型官员选拔制度,即九品正中制。其创新之处在于人才的察访与评议体系的构建,解决了“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在制度初建时期,的确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选拔人才的权力集中在中正手中,缺乏必要的有效监督,再者中正属于兼职,在本籍察访士人,难免会受亲朋故旧的请托,流弊日益显现。正如马端临所言:“盖乡举里选者,采毁誉于众多之论,而九品中正者,寄雌黄于一人之口,则评论者自是一人,擢用者自是一人,评论所不许,则司擢用者不敢违其言。故趋势者不暇举贤,畏祸者不敢疾恶。”[6]因此,早在曹魏时期,已有人提出限制中正的权力,“中正则唯考其行迹,别其高下,审定辈类勿使升降。”[7]到了西晋,这一制度引起了刘毅、段灼、刘寔等更多人的强烈反对,他们甚至进而提出废除九品中正制。其中刘毅的“九品八损疏”对中正舞弊的揭露淋漓尽致:
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务隋爱憎。所于与者,获虚以成誉;所于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异状,或以货赂自通,或以计协登进。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无报于身,必见割夺;有私于己,必得其欲。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8](www.xing528.com)
随着流弊的滋生,“九品中正制”日益背离制度创设的初衷,“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士族高卑”。[9]最终被科举制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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