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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与同姓不婚:男女关系的现实和挑战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屖”字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尸”,代表东夷之“人”;二是“辛”,即文身的刀具。学界对甲骨文的“丼”字有“囚”、“死”、“葬”等不同解释。“井”、“爻”的本义都是“校”。《易经》中有“何校灭耳”、“履校灭趾”、“其人天且劓”、“噬肤灭鼻”诸种刑罚手段。上述文身符号与宗教禁忌密切联系,因此能够有效地规范人们的性行为。文身的执行者是“廌”。

文身与同姓不婚:男女关系的现实和挑战

文身是东夷的古老习俗。《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文”字的本义就是文身。《说文解字》:“文,错画也,像交文。”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文即文身之文,象人正立形,胸前之丿(音XU)即刻画之纹饰也。文训错画,引申之义也。”[7]甲骨文中的“屖”字是“夷”字的又一个字形。“屖”字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尸”,代表东夷之“人”;二是“辛”,即文身的刀具。如此,则“屖”字的本义是“有文身标记的东夷人”。

学界对甲骨文的“丼”(井中有人)字有“囚”、“死”、“葬”等不同解释。我认为该字反映了文身活动。“井”、“爻”的本义都是“校”。“校”是文身的辅助用具。《说文解字》:“校,囚具也。”《易经》中有“何校灭耳”、“履校灭趾”、“其人天且劓”、“噬肤灭鼻”诸种刑罚手段。“天”即黥额。施行这些刑罚自然离不开刑具。“校”即《易经》“困于株木”的“株木”。日本汉文字学者白川静先生认为:“井有二义:用于刑罚时作首枷之形,用于铸造时做模型的外框之形。……刑罚的刑和范型的型原本均作井、刑,都是作外框之用,为同一语源。”[8]将“井”释为“首枷”,颇具创意。在古文字当中,井、交、爻、文都是相通的字。[9]可以推测,“校”是木制的用来固定被刑人身体某部位的专用器械。这种囚具的前身是文身用具。因此,“丼”的本义是文身。

殷人文身是成童、成人礼的重要内容。其大致情形是:殷人八岁行成童礼,即在儿童额上文出各种花文。甲骨文“童”字上有“辛”,即其证明。成童礼的文化功能是杜绝母与子、父与女之间的性行为。即儿大避母辈之女子,女大避父辈之男子。女子十四岁行成人礼,即“笄”礼。甲骨文“妾”上有“辛”,即其证明。除了梳新发型之外,还要文乳。甲骨文中有十七个类似“爽”字的字形,“爽字形以两乳为主题,显示女性的文身”。[10]男子二十岁行成人礼,除改变发型之外,还要文胸。甲骨文、金文的“文”字中间也有十余种花纹,而且“文”字形本身就是一个文身的人形。文身之后的男女即为成人,开始享受结婚等成人的权利并履行成人的义务。如《周礼·媒氏》所谓“以仲春之月合男女,于时也,奔则不禁”。[11]文乳、文胸的文化功能是杜绝兄弟与姐妹之间的性行为。上述文身符号与宗教禁忌密切联系,因此能够有效地规范人们的性行为。后世的“同姓不婚”即源于此。这些文身习俗当源于东夷。(www.xing528.com)

文身的执行者是“廌”。甲骨文中有“御廌”,即“执法小吏”。[12]甲骨文又有“廌协王事”。[13]其职能应当比较多,其中就包括教育。《孟子·滕文公上》:“校者教也。”执法小吏兼管教育是很自然的事情。“御廌”兼有教育之职,身边自然离不开教具“爻”、“井”。甲骨文中便有了左爻右廌的【】字和左廌右井的【】字。[14]而最正规的教育就是文身之礼。殷人进入中原,建立新王朝,正式进入农业社会,从而逐渐淡化并最终放弃了文身习俗;殷商王朝与东夷多次争战,俘获夷人以之为俘虏、奴隶。夷人的文身成为犯罪的符号;文乳、文胸由于被衣服所遮盖,不易辨认,于是,额上的文身图案便成为奴隶的专用符号,于是,文身终于演变成了黥刑。“周因于殷礼”,“刑名从商”,周人沿用了殷人的制度,黥刑就被延续下来了。后来,当人们面对黥刑的时候,那些在东夷人强健身躯上闪现的美丽动人的文身图案早已荡然无存,只剩下血淋淋的刀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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