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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会将出版编者选编的法治中国化研究文章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多年惯例,年会承办单位应将与会论文结集成册正式出版,以纪年会盛况,以便同仁交流,于是有了这本文集的选编出版之事。基于这一判断,2011年11月11日在海口中国法律史学会2012年会上,我代表次年年会承办单位正式向全体与会学者公布了2013年会的这一主题,还正式公布了“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会有奖征文方案”。只要系相对比较接近年会主题的论文,都正式向作者发函征求同意。

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会将出版编者选编的法治中国化研究文章

这是《法治中国化》年刊的第二辑,是去年十月杭州法史年会论文的选辑。

按照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多年惯例,年会承办单位应将与会论文结集成册正式出版,以纪年会盛况,以便同仁交流,于是有了这本文集的选编出版之事。

2013年10月10日~11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杭州师范大学承办,浙江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协办的“传统法智慧与移植法制本土化改良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会,在杭州花港海航酒店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一百多所内地高校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部分高校的学者、专家二百余人,以及来自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学者十余人参加了西子湖畔的这场为期两天的学术讨论。

这次会议的研讨主题是“传统法智慧与移植法制的本土化改良”,是经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们电话或邮件磋商于一年多前确定的。这一课题,我们相信能够引起同仁相当程度的关注,因为改革三十多年后的中国面临着以法制巩固成果开创未来的最紧迫任务,因为经过三十多年的积累,法史学界应能就这一问题有所贡献或建言了,还因为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纲领目标。基于这一判断,2011年11月11日在海口中国法律史学会2012年会上,我代表次年年会承办单位正式向全体与会学者公布了2013年会的这一主题,还正式公布了“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会有奖征文方案”。有奖征文方案一方面宣布了对明显合乎主题及体例要求的论文给予奖金、为获奖者提供参会全部费用、收入文集从优付稿酬等奖励措施,另一方面就该主题研究的问题切入和写作体例等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建议。此后近一年时间里,我们多次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七家高校的法律史学术网站上公布这一有奖征文方案,并数次发布论文写作提示或催告。在那份“有奖征文方案”中,我们的具体建议是:

请各位同仁紧扣“传统法智慧与当代中国法制弊端矫正”或“传统法智慧与当代中国法制本土化改良”的主题撰写论文。具体建议:

1.从查明当代各部门具体法律制度(特别是受苏联、西方影响形成的各具体事宜法律制度)的实际弊端(即“显法制”与“潜规则”互异,文本法制在实际生活中无法落实,或强行落实引起显著“副作用”等)出发;

2.反省这些弊端产生的各种根源(历史根源、文化根源、社会根源、政治根源、经济根源等);

3.总结并阐发与此一具体制度(或此一弊端解决)有关的中外传统法律智慧(理念、原则、制度、习惯等);

4.最后据中外传统的此种具体智慧郑重提出当代中国法制具体弊端的除弊或改良方案。

希望各位以法律史学人的深厚学术功力,推动当代中国法制向更合乎中国民族精神或文化传统、与中国国情和社会现实之间更少扞格的方向改良。期待展现出法律史学人为当代法制建设所能作出的、其他学科的学人无法替代的特殊贡献。(www.xing528.com)

这一建议也可以看作为回答朱苏力兄当年“什么是你的贡献”的质问而发出的合作吁求。确定这一主题和奖励方案时,我们比较乐观,认为这一建议应有所回应或收获,因为同仁们平时就这一问题私下谈论比较多且认为很重要;一些青年学者平时服膺历史法学又苦无课题经费,应会关注这一问题和路径;况且公布主题提前了一年,以便大家有足够时间准备。不过,最后结果却有些出乎意料:直至开会当日,我们共收到149篇与会论文,虽选取其中94篇印制会议临时论文册(上、下),但没有发现一篇直接与征文要求一致——无论是主题紧扣程度还是体例采纳程度,都没有正式回应征文要求者。所以,有奖征文活动实际上无疾而终了。在当今这样一种学术体制之下,要整合同仁们的研究力量以聚焦于一个较为专一和痛切的学术问题,远比我们想象的要难。

尽管如此,编辑出版文集的惯例还是必须坚持下去。虽然直接合乎会议主题和体例要求的文章很少,但间接与年会主题有关的论文还是不少。多年来的法律史研究,本来就是一种各人在“自留地”内自种自收的研究。学者们各自秉持平素的问题关注和技术风格,“孤芳自赏”地写着自己的论文,并将其中的一篇投给了年会,以文会友,也是多年年会的征文惯例。每次年会虽然都预设主题,但最后情形莫不如是。好在这些文章或探究阐释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精华,或省思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得失利弊,均或多或少地间接回应了本次年会的主题。这样的文章大致有六十多篇,因而本文集的编选仍有可能。

在年会结束后十余日内,我们就将选录参会论文编辑正式文集出版一事提上日程。先是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纸质信函等方式向与会的六十余位学者就编印年会正式文集(《法治中国化研究》年刊第二辑)出版事宜征询意见。对于全部149篇参会论文,不管当时是否收入会议临时论文册,都一视同仁地列入选择对象。只要系相对比较接近年会主题的论文,都正式向作者发函征求同意。最后回函同意我们收录的只有三十多人,后来陆陆续续又有人来函放弃收录,加之有些本已允许收录的文章却被陆续发现已刊发于其他学术期刊,这样一来,最后只有二十余篇可供收录了。这是一件很令人惋惜的事。究其原因,多少也有些无奈——文章交给核心期刊发表更有科研考核指标价值,而收入会议论文集则无此考核价值。当今科研评价体制如此,大家发表文章时不能不有所考虑。我也听别的朋友讲过,最近数年间,因为科研考核指标的扭曲,编辑年会论文集、组稿办学术年刊,都远不如从前受待见了,都有些惨淡经营的感觉。一旦“身份制”因素被看重,“学术性”考虑势必大大淡化,学术研究就不再是以“义”(学术)合而是以“利”(指标)合了。

感谢所有慨允收录论文的同仁。本文集的编选出版过程虽略有坎坷,但法律史学术研究特别是“传统法智慧与移植法制的本土化改良”的事业终将在艰难坎坷中持续下去。即使是不能很快燎原的星星之火,也有特别的存在价值;寒夜的烛光也昭示着光明的希望。

在论文集出版前,叨述文集编选原委及艰辛,以代书序,以祈存鉴。

范忠信

2014年4月30日

于余杭古镇凤凰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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