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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执行中止和终结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仍未在履行期限内还款,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考虑到张某的实际处境,遂裁定中止该案的执行。本案被执行人张某突发交通意外,无力还款,即使继续执行也无法实现目的。人民法院中止执行时,应当制作中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只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当事人对于执行终结的裁定不能上诉。

民事诉讼法:执行中止和终结

(一)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形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特殊情形消失后再继续进行执行程序的制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①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④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⑤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案例(18-7):2008年元旦张某因结婚买房向好友吴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还款。一年后,张某并未履行承诺,反而一再推托。2009年5月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须在2009年年底将全部借款还给吴某。但是,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仍未在履行期限内还款,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突发交通意外,重伤住院,费用较大,暂时没有能力清偿借款。法院考虑到张某的实际处境,遂裁定中止该案的执行。

本案被执行人张某突发交通意外,无力还款,即使继续执行也无法实现目的。这应该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法院的裁定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中止执行时,应当制作中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于执行中止的裁定不能上诉。中止执行只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中止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执行终结(www.xing528.com)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形的发生使得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或无需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①申请人撤销申请的;②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③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⑤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⑥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终结是执行程序在特殊情况下的结束方式。人民法院终结执行时,应当制作终结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于执行终结的裁定不能上诉。

案例(18-8):许某与C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经过两年多时间许某最终胜诉,C公司需要支付许某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3万元。但是,当许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时,C公司却人去楼空,找不到C公司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过了几个月,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许某担心,公司人去楼空,时间一长,执行就会终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终结执行的几种情形,本案例中,C公司人去楼空,不是执行终结的法定情形。因此,一旦发现C公司又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仍应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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