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诉讼费用的负担及解决方式

诉讼费用的负担及解决方式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诉讼费用的负担及解决方式

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民事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同时,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1.法院决定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协商负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原告负担。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4.当事人自行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5.申请人负担。①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申请人(或者起诉人)负担。②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则由债务人负担。③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④保全措施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⑤在海事案件中,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和公告费,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诉前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对于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也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还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www.xing528.com)

6.被申请人负担。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一审案件裁定或判决后,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

(二)二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当事人也应当按一审案件收取诉讼费用的范围和标准,负担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

(三)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法院依职权提起的再审案件和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当事人无须交纳案件受理费。但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9条第1项、第2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该办法第29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