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与他人发生争议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或被告应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作为适格的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即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与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相对于原告,被告的适格要求则较为程序化,即是被原告诉称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与其有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并且有被告的基本情况。
由于在实践中,民事活动的主体比较复杂,民事诉讼中适格的原告或被告,有些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就一些特殊情况作出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以解决实践中的困惑。
1.关于公民。
(1)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2.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https://www.xing528.com)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2)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3)企业法人未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4)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或者他人冒用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5)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其他组织包括: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②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③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④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⑤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⑥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⑧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⑨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引例解析:本案中某饭店是适格的被告。理由:本案是民事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诉讼,王义是在某饭店就餐时受到人身损害,工作人员古丽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伤,饭店应对此承担民事责任。饭店系争议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周强、古丽与王义之间均不存在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他们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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