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县行政审批局和监管单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资源共享,互惠互助。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相互提供共享审批和监管信息,各取所需,互惠互助。
(二)严格管理,保护隐私。
严格保护共享资源中涉及企业、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得将交换信息随意公开,并做好网络安全工作,避免信息泄露。
(三)方便快捷,及时准确。
由专人负责通过电子邮箱传输单位间交换的各类信息,保证互通及时、准确、有效。
二、做好资源共享信息推送
(一)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行政审批局和监管单位要明确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推送和反馈工作,确保双方交流及时、准确。
(二)建立信息推送方式。搭建行政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审监分离”,分工不分家。
1.建立微信群。以便随时交流,互通工作情况。
2.建立专用邮箱。行政审批局将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同步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行政处罚等监管情况同步推送至行政审批局,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明确信息推送时限。每天下午5:00前,行政审批局将审批信息发送到各监管单位;同时,监管单位及时将监管信息发送到行政审批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多证合一”涉及事项信息由县行政审批局通过“多证合一”窗口平台随时向监管部门推送登记中采集的共享内容,各监管部门及时接收推送相关信息。(www.xing528.com)
(四)加强信息档案管理。在推送过程中,要留有工作痕迹,行政审批局和监管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档案资料,每周进行归档,严格保管。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一)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
1.建立信息互通微信群,随时互通讨论工作情况。
2.建立专用邮箱。向监管单位推送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特别重大的审批事项随时反馈。
3.接收监管单位推送的监管信息,将此信息作为办理审批事项的依据。
(二)监管单位工作职责。
1.建立专用邮箱。向行政审批局推送实施行政处罚、控制参数、检测数据、行业规划等监管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接受县行政审批局推送的联合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勘验等请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人员参与联合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勘验等工作。
3.协助县行政审批局与上级对口部门的业务衔接,做好审批项目网络对接、相关证照领取、行政审批相关文件和工作安排落实等,确保转报上级审批的事项顺畅。
4.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如遇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调整等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县行政审批局。
5.告知并协助县行政审批局相关人员参加各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资质考试和业务学习等。
四、实行责任制管理
加强对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出现虚、假、错、漏和信息机密泄漏等现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有意瞒报、漏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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