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宁生(辽宁师范大学教授):由“双语”引出的话题——续篇
上篇讲了五个问题,收笔时感到意犹未尽,便有续写之念。又,在江苏的一个研讨会上,原打算围绕“双语”要讲的问题也没完成,实有一种“欠债”感,更使我欲罢不能,故有续篇。
手语算不算得上是一种语言,这是“双语”话题中举足轻重的一个问题。对这个问题有多种多样的说法。有些说法没有明确用“是”或“不是”来作答,而是采用一种温和的说法绕开了,如说“手语是聋人之间的一种交际工具”,“手语是一种语言的代用品”,“手语是聋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手段”,等等。除此而外,作明确回答者,据我看到和听到的,可归纳为三种类型:一种说它“不是”,另一种说它“是”,还有一种则说,“那要看如何给‘语言’下定义了”。言下之意是:如果按传统的定义,“语言”是“由语音、词汇和语法构成一定的系统”,而手语缺乏语音,就算不上是语言。若不这样定义,例如,若把语言定义为“是人们用作交际的一套符号系统”,那么手语也是供交际用的一套符号系统,因此说它是语言倒也无可非议。如此说来,岂不是怎么定义完全是人为的,标准完全是主观的了。的确,这里的标准是主观的。但这个“主观”并非是主观随意性。说它是主观的,是指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即人脑对客观事物、客观现象的反映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对同一事物的反映,其广度和深度都会随着人们的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变化。因此,今天人们这么认识某一事物,明天又那么认识它是毫不奇怪的。有时还会反复,又返回到原来的认识。对“语言”的认识也如此。即使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事物也并非只有唯一的一个定义,同时可以有多个定义并存。如对“智力”的定义就是这样。越是复杂的事物,人们对它的认识越有分歧,定义纷呈的现象越普遍、越长久。自然,“语言”的定义也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正巧,笔者手头有一本《语言学与语文教育》,该书第一章第一节的第一个标题就是:“不断深化的语言定义”。不言而喻,关于“语言”的定义是不断深化的。不仅如此,该书作者在列举了两个多世纪以来语言学家的众多定义之后说道:“当然,人类对于语言的认识永远不会终结”。可见,如果人们曾经认为手语不是语言的话,那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语言学家更趋于认同手语是一种语言,这种认识上的转变是很正常的。
语言必须具备语音、词汇和语法三要素的观点之所以长期地占据了我们学术界的主导地位,又以这个观点来衡量聋人手语的语言资格是有其历史原因的。20世纪50年代初,有一本在我国学术界(主要是在语言学界和哲学界)影响至深的经典著作《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作者是斯大林。自这本著作问世以来,我国学术界遇到不同观点,便驾轻就熟地一再援引书中的观点作为最具权威的理论根据。其中一个主要观点是有关语言的起源,是起源于有声语言呢还是“手的语言”。该书作者反驳了当时一位语言学家关于“人类开始时没有有声语言,只有‘手的语言’”的观点。提出了“原始的语言一开始就是有声语言”,“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类社会,即令是最落后的,能够没有自己的有声语言”这一著名的论点。将这一论点引伸到对聋人手语性质的定位,自然得出“聋人手语不能算作一种语言”的结论。作为学术问题,不同意见都可以得到发表,应该是正常的,有益的。可是在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纠缠在一起的年代,就很难听到不同的意见。因此,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几乎无人对这一观点产生过丝毫的动摇。好在这段历史已成为过去。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学术界有少数作者对语言起源问题提出过与《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不同的看法。虽未能形成讨论的热潮,但毕竟动摇了本不可动摇的传统看法。下面仅就对手语的看法援引几则,以公诸同好。
“语言是人类交际的工具,不同民族可以有不同的语言。手语是聋人的交际工具,它能沟通聋人之间,甚至聋人与正常人之间的思想感情,这应该说手语具有了语言的地位与功能”。(戴目,1986年)
“手语是聋人的语言”。(富志伟,1999年)
聋人使用的手势是一种有句法结构的真正语言,而这种语言并不是源于英语口语的。(William C.Stokoe,2001年)
以下所援引的两位专业人士的观点因为是在和他们私下交流中谈到的,在此隐其名。
“关于手语,我是赞成它是一种语言的。我们不能用有声语言来生硬地框定手语,非要找出声音才算语言,其实手形即是物质形式,相当于有声语言中的声音”。“手语是一种真正的语言是美国手语学者及聋人的强烈主张,台湾聋教界这几年大力推广手语以后,慢慢大家也可以接受这个说法”!
至此,不难看到,对手语的承认,将手语的性质定位在“是一种真正的语言”,确是认识上的一大转变。当然,接下来的问题也不是简单地表决即可解决的,需要做的事是深入的研究。希望多学科专业人员合作共同来研究,以往这种合作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以致影响到我们的研究水平。
实际上,科技人员间的合作也是特殊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我们应牢牢地把握住。在此提示一下,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有人论述过“聋人手语的语言资格”(蔡浩中,1986年),只不过当时未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2.从什么意义上把汉语说成是中国聋人的“外语”?
当有人听到说“中国聋人学习汉语就像是学习一门外语一样”时,会感到很纳闷,甚至觉得有点有损民族气节的味道:“中国人学中国话,怎么变成了学外国话?”
为了说请这个问题,还得把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本族语(母语)和外国语放在一起,成对地加以理解才行。
本族语,指人在幼儿时期通过和同一语言集团其他成员的接触而正常地掌握的第一种语言,可替换术语为第一语言,母语。
外国语,指不是本族语或本国语言的任何语言。外国语通常不是儿童时期受别人影响学会,而是通过正式的语言教学来掌握的。可替换术语为第二语言。(上述词条均引自《语言与语言学词典》)。
从引述的词条可知,外国语有两个属性,一个是地域属性,即不是本国语;第二个是习得属性,即语言技能获得的途径要靠教学来掌握。说中国聋童学习汉语像学习外语一样就是从这层意义上说的。很显然,聋孩子可以跟成年聋人自然地习得手语,但无法自然地习得汉语,汉语只有通过正式的语言教学来掌握。再进一步说,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孩子,在学习汉语时,也像学外语一样,难道不是吗?
3.双语法与综合沟通法有什么区别?
记得刚接触双语法时,有人感到“双语”一词是新的,双语内容似乎早已有之,便说:“我们这些年来不都是在用双语教孩子吗?”这个说法是因为看到我国聋教育长期以来从未彻底地把手语扫地出门,甚至在许多时候手语实际上还在唱着主角。同时也教口语、用口语,自然也离不开书面语的读和写。而人们习惯上又总是把手语和口语放在一起凑成一对,因而听到“双语”时便认为我们一直就是这么做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岂不是新桃换旧符?其实不然,长期以来,我国聋校采用的沟通方法不管人们冠以何种名称,实际上是综合沟通法的一种。它与双语法有着实质性差别。在我看来,可举出以下几点:
(1)综合沟通法不是一种独立的方法,而是多种方法的集合或总称,“与其说是一种方法,不如说是一种原理”;双语法则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独特方法,当然也是一种理念。
(2)综合沟通法主张将已有的各种方法之优点加以利用,不排斥任何一种方法;双语法则明确宣布其他方法(尤其是口语法)的弊端,而主张摒弃那些已证明行之不利的方法。
(3)综合沟通法的“综合”,既可以是诸法并用,也可用其中几种;双语法则强调必须要有“双语”(聋人手语与主流语)。
(4)综合沟通法不对多种方法的地位加以确定;双语法则必须确定手语的母语地位。
(5)综合沟通法中使用的手势系统主要是手势代码(即试图用手势来视觉地呈现主流语),而不一定是自然手语;双语教学则强调用自然手语作为第一语言来教聋童。
(6)综合沟通法的运用没有年龄上的要求;“双语法”认为自然地、熟练地掌握第一语言要求个体在语言学习的关键期(0—5岁)沉浸在一种完整的语言之中。
(7)综合沟通法没有看到视觉语言的完整性对聋童学习语言的重要性,因而尽管在综合沟通法中也运用视觉,如读话,但“它所依靠的刺激经常是模棱两可的,而且有时还看不清楚”(vemon,1994年);而“双语法”则认为“如果聋童要接触一种完整的语言,那么这种语言应是完全看得见的”。这种完全看得见的完整语言就是自然手语。
(8)综合沟通法只是在方法学意义上为聋人提供的选择;而双语法是站在维护聋人权利的高度的一种导向。
(9)综合沟通法只是沟通与教学的手段;双语法除了作为沟通和教学的手段外,还把聋人文化作为实行双语教学的应有之义,所以“双语”教学中渗透了“双文化”。
以上各点,只是个人的一孔之见,权且当作引玉之砖吧。
4.关于自然手语(Natural sign language)与手势汉语(Signed Chinese)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又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包含的具体问题很多,最好逐个来讨论,限于篇幅,不能一一谈到,所以就用一个笼统的题目。不过,按我目前的学识还没有十足的把握来回答。先开个头,试一试。
先说这两个术语。关于自然手语,别名不多,大概还有叫手势语言和聋人手语的。最近听到一个叫法,觉得很有新意,叫做“聋人习惯的手语”。至于手势汉语,别名就多了,约有以下这些:文法手语,人工手语,人造手语,人为手语,条件性手势语,教学手语,用手势打出的语言,规约手语,等等。这些不同的用语,反映了专业人士在为寻求一个恰当的术语以能更准确地表示这个概念的本质时所做的努力。
再来看看对这两个术语的阐释。对这两个术语的阐释大都围绕三个层面,一是从结构上,二是从功能上,三是从与有声语言的关系上。请看各家的阐释:
自然手语“是听觉障碍者间以姿势、表情、动作或手势表达事物的形状或概念所用的语言”。(林宝贵)
“自然手语以手势、表情、动作和姿势组合来表情达意”,“手语有表意、表形、表字、表音之别,表意与表形属于自然手语”。(朱经明)
自然手语是“聋人之间进行交际时使用的手语,其特点是与有声语言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特别是不受有声语言语法规则的制约。这种手语主要用于聋人之间”。(哈平安)
自然手语是“聋人之间典型交际所用的手语”。(龚群虎)
自然手语“是一种独立的交往工具,与一般语言没有直接联系,能独立地为聋人交往活动服务”。(银春铭)
“自然手语是一种未受过正常人群语言干预和影响的较为纯净的手语,一般是以使用者自己创造的单个手势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聋人手语,主要运用于未受过正规教育的聋人中,我们平时称为土手语”。(王东)(www.xing528.com)
手势汉语“是在有声语言基础上加以运用的手语。具体手势与有声语言的词汇成分相对应,手势的组合(遗句)服从有声语言的语法规则,这种手语主要用于聋校教学过程及听力正常人与聋人的交际”。(哈平安)
“中文文法手语来自听觉性语言之句型结构,聋生较不易了解,反而可能造成其学习的障碍”。(朱经明)
文法手语是“以书面汉语为基础,逐词甚至逐字打出,健听人与聋人交际或汉语教学时所用的‘手语’”。(龚群虎)
“文法手语是按照口语的语法,文法的规则,或文字的构造所打出来的手语”。(林宝费)
手势汉语“处于汉语依附关系中,不是独立的交往工具,不能独立地为聋人交往活动服务”。(银春铭)
“规约手语是一种在一定区域内广泛运用,人为约定,具有一定通用性的手语,如目前聋校及聋人广泛使用的中国通用手语”。(王东)
以上摘引的各家之言,不免挂一漏万。有些引自尚未发表的材料,尚祈各位方家慨允。
最后来做一点讨论。关于手语能不能区分为自然手语和手势汉语的问题,我们没有做大范围的调查,仅从文献中所反映的看,多数作者认为是能区分的。至于这些作者有多大的代表性尚不能确定。此其一。其二,是否有必要做区分。哈平安认为有必要区分,他讲了两点理由。在教学上,双语教学用的手语是自然手语,而非文法手语,“如果不明确区分,很容易导致误解”;在研究上,“同时涉及聋人手语和教学手语,不便于展开研究。手语的学术研究还是应该针对聋人手语和教学手语分别进行”。(2002年)在私下交谈时,也听到过类似的意见。我国台湾的朱经明认为,“一般听障教育者认为聋人日常沟通常用自然手语,但为矫正听障学生在笔谈、作文时的语顺颠倒、遗漏、误用等缺陷,教学上有必要适当地使用中文文法手语以弥补自然手语之不足”。他还提到“不少聋人认为教导聋生阅读宜以自然手语为主,中文文法手语为辅”。(2002年)可见,他也认为有必要区分。其三,至于怎样区分,则是一个较难回答的问题。
如果在实际运用中一清二楚,泾渭分明,那也就不会存在“能不能”区分的问题了。譬如:“教师在课堂上用的是哪种手语?”“中国手语是自然手语还是文法手语?”都涉及“怎样区分”的问题。我在广泛求教过程中,听到三种原则性意见,很有启发性,可作我们思考的指引。一是手势汉语与自然手语,两极清楚,中间状态区分有困难。二是要从手语词和手语句子两个层次来考虑,从手语词来看,是聋人自己创造的还是健听人为聋人创造的;从手语句子来看,是按有声语的语序打的还是按聋人自己的表达习惯打的。三是不能说“中国手语”本身属于哪一种,而要看你用中国手语时是与谁进行沟通。与健听人沟通则多半是按文法手语用的;与没有文化或文化水平低的聋人沟通则是按自然手语的表达法用的;若与有较高文化的聋人沟通时,那两种手语都会用到。
5.对“双语教学”应持何种态度?
一件新事物刚露头时,人们的态度会有各种各样,这很自然,因为人们还没来得及认识清楚。富志伟先生在为《中国手语研究》一书作序时说到了“双语教学”的问题。他说:“任何一个新潮流,总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我一向认为,不管新冒出来的这股潮流,最终会流向何方,我们实不必过于急着去全盘肯定它或全盘否定它。应给它一个表达机会,一个生长的空间,让人家试一试。还没有试你怎么就认定人家不行。不要以我们头脑中的框架作为判断是非的尺度。否则“创新”只能是一句空话。其实创新不一定否定传统。尤其是那些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的传统,在这里自然也包括口语教学中的好传统。在我看来,对待“双语”的正确态度应是:一是“双语”是聋教育史上的一块里程碑,它比聋教育史上任何一次变革都更深刻,有着充足的学理作依据,就是失败了,它也是人类在这个领城进行的一次有价值的探索。二是尊重实践,多让事实说话,用实证和数据来支持理论。三是不应否定口语法在一定范围的有效性,也不应抛弃各种方法中有价值的东西。四是发展是没有终极的,不要说过头话,双语法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发展阶段。
(二)聋人梅芙生(全国特级优秀教师、北京第三聋校教师):对双语聋教育的思考
(1)双语教育是聋哑教育的改革,尽管有非议,但是,它重视手语,不计较生理缺陷,强调挖掘潜能,造就聋人人才等教育理念,是前所未有的进步,应该肯定。搞特教改革,首先涉及教育理念,落实的关键在于校长和老师。当然这不是忽视领导决策的重要性,而是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者,是工作在第一线的校长和老师。所以,校长与老师能否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是十分重要和关键的。其次,双语聋教育对我们来说是新事物,有许多东西还不清楚,不熟悉,做起来困难不少。所以在实践中要多学习,要善于思考,敢于提出质疑,以促使大家学习、研究和探索。这样,就能促进教师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教师素质提高了,事业的发展也就有了基础。各地的实验情况不相同,应多多交流,集思广益,以便把工作做得好些。改革意味着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往往会使某些群体“受益”或“受损”,这就是改革所要付出的代价。(当然要注意改革承受力的合理限度)双语聋教育将使许多从事聋教育的人不能再凭老本吃饭了,而必须重新学习,才能适应工作。所以对改革将给聋教育带来什么需要好好想清楚。想清楚了,工作才会自觉、主动。我们正在探索中国聋教育的出路,不是搞改良,所以要勇于改革创新,以求得发展。相信只要协同奋斗,一定能打出一片新天地。
(2)不能说现在人们对双语聋教育的理解都大致相同了。例如,有人以为双语教育就是用手语和口语教学,或者说,学生既学手语也学说话,在聋人学什么方面,显得含糊其辞,这就有澄清的必要。我的理解是,双语聋教育就是要让聋人借助手语来学好书面知识,让聋人成为双语互译者,正如爱德基金会的双语聋教育说明书中所说的:“因为聋人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文化知识和汉语书面语的运用能力,才能成功地参与健听人社会。”至于教学说话,它说:“聋儿学说话,练发音,练唇读,是属于技能训练,而不属于教育的范時。”实践表明,聋人耳聋,既听不到外界的声音,也控制不了自己的发音。除了少数人之外,约90%的聋人不管怎样地费劲,都难学会说话。即使是少数会说些简单话语的聋人,因为发音不清不准,在许多场合下,也派不上用场。总之,意义甚微。所以将语言训练置于教育范畴之外,避免它妨碍知识教学,是明智之举。有的双语实验班让聋儿戴上助听器,教学发音、唇读和说话。这实际上是双语聋教育信念还不够坚定的表现,还在做着所谓“让聋儿练口语、唇语,以利于开发聋儿的智力,掌握一定的知识,为后续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好梦。应该知道,四五岁以上的聋儿差不多都已过了“早期干预”的最佳期,想恢复听力和说话,已无什么希望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不要搞复杂了。不要浪费金钱和宝贵的时间了。应该及时地让聋儿专心学手语学习才对,不要因学口语,而错过了学手语的最佳期,以至什么都没学好,误人子弟。如果家长愿意孩子参加语训,可以另选时间进行,但学校不做能教好的承诺。如果听障程度很轻微的孩子多,可以另办一个教学班,但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这里不赘述。为了让聋儿学文化知识,先得教手语。这是双语聋教育与口语教育的根本不同之点。健听儿生下来就有条件学说话,而且有很好的语言环境,聋儿则不行。即使是学手语,除非家中有人会手语,否则,一般要等到上学之后才有机会接触手语。他们的起点比健听儿童晚得多。认识到这点,就可对困难有心理准备。所以,聋校教师是教聋儿手语的第一人,负有父母般的责任。当然,依凭同学之间的互相交流,也可以学手语,但这也都要先由老师教起,才能带出一片来。重要的是要有手语环境。这要由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打手语(只要是在学校的时候,就不要用口说话)才能形成。否则是形不成的。长期以来,聋校的学生除了上课可与老师在一起之外,一下课师生就自成一堆,说话的归说话的,用手语的归用手语的,完全是一个学校两种语言环境,而且习以为常,根本无人过问。这样放任自流的结果,是学生中“土手语”滋生,导致手语的混乱和退化,而教师的手语因严重脱离聋人生活,缺少应有的滋养和磨练,发育不良,很难提高,以致于聋人(包括学生与社会聋人)的交流与沟通都存在不顺畅、不轻松的问题。
因此,双语聋教育要求聋校的校长、教师(包括校医,会计,炊事员,传达室工作人员等)都要会打聋人的手语(不是只会打文法手语),以便胜任教育与教学的工作。现在,不少校长不懂手语,不了解特教,这样如何把握整体教育教学工作,如何听课、评讲、检查教学情况,如何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呢?
教师的手语不过关,如何与学生交往,如何教学?究其不重视学习和研究手语的原因,不是因为没有终生奉献聋教育的打算(认为自己只是暂时性工作),就是因为认为“反正是教说话”之故。显然,如果不下决心改变旧的思想观念,很难实现双语聋教育的理念。聋校工作人员学手语,应以自力更生为主,以各自学校的能者为师,可以组织手语学习小组,互相观摩学习,互相促进。有条件时,各校也可一起交流。但是,要想让手语打得好,像聋人一样自然、流畅,还得自觉地融入手语的环境中去,只当自己也是聋哑人,尽量少说话,甚至不说话,随时随地与聋人(不论大同学,小同学,还是社会聋人)交谈才成。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有效地传授各种知识信息,不但与聋人交朋友打成一片,自己的手语也可以与日俱进。可谓一举两得。千万不要一拿到合格证书,就放松下来。总之,学手语说容易其实不容易,主要看你是否用心去学,工夫不负有心人嘛!
(3)“手语是第一语言,汉语是第二语言”,这话决不是可以分主次的意思。聋儿学手语,不只是为了与同伴交流,而是要凭借手语去学知识,认识世界,这才是最根本的。所以,学手语要与书本紧紧联系起来,从学前班开始,就一边教聋儿打手语,一边识字和写字,齐头并进。这样教下去,才能让他们学得好,不脱节。现在用于日常生活的手语并不贫乏,但是手语对许多书面文字不能有效地翻译的情形确实严重存在。聋校早先有“手语摇篮”之称。那么,学校应多研究如何才能将手语更多更好地翻译成书面文字,如果手语可以不困难地与书面语互译互换,就解决了聋校教学语言的问题。语言问题解决了,其他困难再大也容易解决。只要教学效率上去了,手语的语言作用与地位就能获得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否则,解决不好教学语言的问题,教学仍像以前一样踏步不前,就会有人打退堂鼓,就会有失败的危险。改革是项综合工程。我们要探索的不只是手语,还有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还包括教材课本改革。学生苦,书包重。我认为,聋人读的书要少而精,以实用为上。要减轻他们的负担。这决不是说内容要少,比普通学校的容易、简单。而是要教些精当、基础性的、将来用得着的东西。要面向现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比如说,我国有5000年的历史,我们只能有重点地告诉学生哪个朝代、哪位皇帝做了什么,如何处理矛盾问题,对后世有什么贡献,应吸取什么教训等,让学生学习怎样看人、看事、分析和处理问题,而不要硬背什么×××年,××朝代……学生需要的是常识性的东西,而不是专业研究。聋儿学习起点晚,许多应该知道的东西都不知道。时代进步了,现在三四岁的健听儿童已能说许多话。据邻居说,他家的孩子才5岁,已能背诵唐诗200首了,在机场看到烟雨蒙蒙的天气,就即兴引用唐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聋儿几乎没有这样早期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所以,我想我们的基础教育,特别是学前教育,应从眼前的、周围看得见的事物教起,多教些生活常识,补充些必须让聋人知道的东西。让他们学得有趣味。这样,尔后的学习也就可容易点。要计算一下,学生每节课能识多少字,一学期能识多少字,四学期能识多少字,既不拖长时间,又让他们学得好,不落后于人。要引导他们自己学习,爱看书,能提问题。要改变老师只是讲课,学生只是听课的灌输式教学,提倡启发式教学。以免他们长大后,在车水马龙,眼花缭乱的大千世界面前,不知所措,无所适从。这样的教材,不能等、靠,要自己先编,敢于创新,边教边实践,在摸索中前进。
(4)我早有文章呼吁聋校不要拒绝聋人教师。这不仅仅是为了争平等,实在是聋校不能没有聋人教师。聋校没有聋人教师,就好比普通学校没有健听教师,不可思议!这不但将给学生带来心理不平衡,而且大大不利于教育教学。聋教育事业之所以必须聋人健听人携手,是因为聋人教师的优点和作用,健听教师是无法代替的。如果聋校只有清一色的健听教师的话,就有如一个独脚人,肯定走不好路。不久前网上有人说:“从聋校走出来了许多知识水平低下,个性异常,难以自立,综合能力偏低,又与社会常态格格不入的聋人等等。”我们的聋教育怎么了?我觉得,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聋人教师的示范和榜样作用。如果聋校有一批有不同专长的聋人教师从事各种教学活动,学生就会从这些聋人教师身上学到许多做人的道理,看到希望,看到自己的将来。这些要比别人生硬说教有效得多。不过,现在已很难有能胜任教育工作的聋人了,这是诸多原因造成的。不能说会画画就能教画画。
聋教育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技艺。尤其是教语文与社会课,若没有深厚的语文功底,丰富的学识,娴熟的手语表达技巧,是胜任不了的。这样说,当然不是对聋人更可以关门拒收的意思。因为在过去,能教语文、史地等课程的聋人教师是不少的。所以,现在要及早物色和培养青年人。尤其是搞双语聋教育实验学校的校长们,要舍得投资,要有伯乐精神。什么方式培养好,就采取什么方式,不拘一格。当然,特殊师范教育学院能招收聋学生更好,但这恐怕是可想不可及的事。还是自我培养实在。如能自己先培养出几个来,就可以有典型示范性。
(5)至于聋人教师与健听教师如何合作的问题,我以为在整个教育中,应该互相信任,密切配合:但在具体教学上,还是要各教各的课,保持独立性,施展各自的长处。当然,这决不是说可以不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对合作,不能理解为两个人拿一本书同教一堂课,你讲过之后,我再讲一遍。这好比炒菜,不能我放一把盐,你再添一勺糖一样。有了聋人教师,无疑强化了学校的手语环境。聋人教师的手语技巧无疑要比学生好,这很有利于大家学习。所以,同在一个学校里,不能健听教师一堆,聋人教师一堆,出现两个语言世界。这样对谁都不好。聋人健听人都要用手语交流,相处无问题,这样有利于互相了解,互相促进,建立友谊。合作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有了友谊,工作上就能配合默契。作为领导,在工作的安排上,应一视同仁,量才调用,不能主课都由健听老师担任,聋人老师只有教副科的份。否则,不利于发现人的长处,调动积极性,还会产生矛盾,不利于营造愉快、团结的工作氛围,这是极要注意的。
(作者按:在梅芙生老师上学的年代有手语和口语之争,但当时还没有提出“双语”概念,也没有“自然手语”和“文法手语”之说,有趣的是,梅芙生老师的汉语、书面语表达在聋人群体中是很好的,他是我国聋教育的一个成功范例。)
(三)杨家晔:手语的社会认同
我国著名语言学家周有光在《汉语拼音在聋哑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说:“手语是有实用价值的交往手段,是一种能够表达思想的无声语言。”苏联学者西蒙诺夫也说过:“手语是聋人用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喜好、判断和观点的特殊语言,是一种语言交际方式,是聋人的神经感受和心理状态的外部表达手段。”事实上,经过千百年社会生活的实践,聋人手语已形成了以手势动作配合表情姿势来传递信息、表达思想的语言形式,并具备了语言的特征。相对于普通人使用的有声语来说,聋人手语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已被人们普遍认同。我想就手语的官方认同、手语是聋人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手语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各界几个方面与大家一起讨论。
1.手语的官方认同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就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了聋人手语的规范和统一工作。那时,邀请各地聋人代表、聋人工作者以及专家、学者等召开座谈会,整理、修订、出版了一套《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四辑),共收入2000余个手语草图。1963年12月29日,国家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准公布施行这套草图。针对书中的“汉语手指字母方案”,明确“汉语手指字母用指式代表字母,按照汉语拼音方案拼成普通话,作为手语的一种——指语”。这一规定,第一次肯定了手语的语言性质,也明确了以指式(语形)代替字母(语音),同时也暗示手语借用汉语的语法。
1979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根据施行情况,将《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修订为两辑,定名为《聋哑人通用手语图》,由民政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批准推行。随后,根据使用情况,又陆续编纂发行了第三辑和第四辑。这四辑通用手语图,发行十几万册,被广泛应用于聋哑学校、聋人家庭和聋人工作单位,对规范我国聋人手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了聋人、聋人亲属和聋人工作单位的普遍欢迎。
1988年,中国聋人协会根据1985年、1987年两次全国手语工作会议的修订意见,将《聋哑人通用手语图》更名为《中国手语》。该书于1990年5月第1次印刷,至1997年已印刷8次,作为仅有2857万人的聋人群体的工具书,每年印刷1次,充分反映其受欢迎的程度。《中国手语》开明宗义,在序言中明确指出:“手语是聋人交际的工具,它作为一种语言,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序言说:“它的出版,对于帮助聋人群众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增进各地聋人之间以及聋人与健全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对于培训手语翻译人员,推广通用手语,开展聋人工作;对于发展聋人教育事业,特别是聋人手语的规范化和手语研究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手语》对于广大聋人群众及其亲属和广大聋人工作者、聋人教育工作者们,以及社会各界与聋人工作有关的同志,都是一部重要的语言工具书”。序言还把地方手语与汉语方言进行了比较,把推广手语与推广普通话并列,认为推广的都是语言,两者都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作为官方出版发行的工具书,在自己的序言中如此反复地强调一个手语语言观,如此明确地重复提出手语就是语言,不是没有用意的,因为有人曾经强调语言构成的三大要素,说手语没有语音,不能算是语言,而语言恰恰又是关于人的权利和群体平等的最敏感的话题。我们不会忘记都德的《最后一课》,其对法兰西民族的危机意识是从法兰西语言的失去开始的。2001年5月,英国伦敦爆发聋人游行示威,要求政府承认手语是聋人的合法语言。我国政府从社会发展、从人权平等的高度,主动提出手语是聋人的语言的理念,而且,我国政府历来主张各民族语言平等,手语作为群体语言,也得到了应有的重视,据《湖北日报》(2000年7月23日)报道,电视手语新闻近5年扩大20倍。这充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
2.手语是聋人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手语是聋哑人的交际工具。手语最直接的作用是聋哑人社交和聋校教育教学的直接手段,这种在聋人失去听觉机能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特殊语言,已成为聋哑人群体交流思想感情、获取外界信息的最便捷的工具。这犹如操着不同方言的人自成群体,他们作为健全人与健全人,在一起会感到交际谈话非常方便,这一点,聋哑人群体也是一样。当然,与健全人独处一样,聋哑人一个人的时候,往往有一种不可名状的窒息感,这既是处于无声世界的难受,也是无处交流和发泄的痛苦。所以,聋人喜欢与聋人在一起过群体生活,他们可以用手语聊天、玩乐,可以自由自在地互诉衷肠,不至于有与世隔绝之感。就连聋哑学校的小学生,每到放学之际,都不想马上回家,这并非他们不爱家,只因为回家没人陪他们交流、陪他们聊天,所以,他们宁愿在学校多呆会儿再走。
聋人对聋人手语无师自通,尽管他们素昧平生,但只要他们在一起,凭手语就可以成为朋友。有趣的是,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宗教信仰的聋哑人在一起都可以交流。据查,西双版纳的傣族聋哑小朋友可以和北京的汉族聋哑小朋友一见面就打成一片,英国的未接受过教育的聋人与美国的未接受过教育的聋人彼此能够交流。只要有手语伴随,聋人就可以表达他们的思想。应该说,聋人同样渴望学习、渴望社会交往、渴望获取信息、渴望有丰富的文化生活;应该说,他们的思想感情、七情六欲、心理活动,都与健全人一样。只是由于听不见,共同的语言交流有困难,外界不了解聋人,加之一些误导,要么把聋人描绘成愚昧、简单、鲁莽、甚至是野蛮的低能人,要么又说他们是灵活、机敏的绝顶聪明的人,而事实上,聋人也是人,就像普通人一样,有聪明的,也有笨些的,这因人而异。
从小生活在聋人家庭的聋孩,从小就受到手语的熏陶,他通过手语认识双亲,了解周围的人和事,到六七岁上学的时候,其心理发展水平与普通孩子的水平是一致的,当然,不能用普通孩子的语言能力去要求聋孩的有声语言水平,就像不能用聋孩的手语能力去要求普通孩子的手语水平一样,但他们基本的心理发展水平是同步的,这符合同环境心理同步发展的理论。
有趣的是,手语有助于提高婴儿的语言能力。手语可以帮助8个月以上的婴儿同父母交流较为复杂的思想和感情,在婴儿时期学习手语的听觉正常的幼儿学说话的速度比一般幼儿快,到2岁的时候,他们比没有学习手语的儿童平均能多说50个单词,到30个月时,他们的语言能力比同年龄孩子快出4个月,到3岁时,他们的语言能力达到4岁儿童的水平。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教育专家加西亚说:“如果听力正常的婴儿学习手语,他的性格比没有学习手语的婴儿开朗,身体也更健康,因为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避免了很多婴儿因不能同外界交流而常常遇到的挫折感。”他说:“当婴儿能够用一些简单手势代替哭闹后,他们同照顾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得到改善。”
聋人自编自演哑剧、舞蹈、滑稽小品、魔术等已是很平常的事,聋人哑剧,好看易懂,不仅聋人喜爱,就是健全人,也能从中体味出它的节奏、气质、风格之美。此外,聋人爱好体育、绘画、摄影、集邮、旅行等,这既是生活的需要,也是对文化的寻求。他们失去的是听力,而不是生活和追求,他们在无声世界里,要靠视觉来接收信息,他们须臾也离不开手语。
3.手语被人们广泛应用
来自《读者》(1994年12月精选本第五卷119页)的资料说,全人类至少有70万种可用来表达不同思想的势态动作,这个数字远远超过当今世界上最完整的一部词典所收集的词汇数量。人们表达思想时,7%借助言语,38%借助声音,55%借助身体各部位做出的势态动作。讲与听的过程都得交替地使用眼睛和耳朵。人的感觉印象的77%来自眼睛,14%来自耳朵,9%来自其他感官。听觉印象在3小时后仅能保持70%,3天后保持10%;视觉印象在3小时后可保持72%,3天后仍能保持20%。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处可以发现人们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应用手语,比如在大家谈论得兴高采烈的时候,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增加语言的色彩和表现力,往往喜欢以手势动作来助力表达;当两个人相距稍远,无法用声音来进行交流时,会不由自主地用挥挥手、摇摇头来表达自己心中想要说的话。
在一些特定的行业中,手势更是被广泛地应用,它们都是被作为语言来使用的。如体育比赛时裁判使用的手势,交通民警指挥行人车辆使用的手势,建筑工地调度指挥人员使用的手势等。在这些无法使用有声语言的环境中,手语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
最近,网上有一条消息,题目是《助残从理解开始,京城将兴学手语》,说了两个意思:一是亚都净化器公司在北京媒体公开招聘聋哑人担任导购;二是为了保证聋哑导购顺利上岗,亚都牵头建立了“哑语角”,“哑语角”建立的另一个目的是配合残疾人奥运会的申办工作。无独有偶,想与聋哑人沟通,借助残疾人树立自己形象的不只是亚都一家。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正在筹划开办手语柜台,以方便聋哑人客户办理银行业务。银行在中国慈善总会的协助下,还会有更为独特的助残服务项目推出。可见手语成了助残的桥梁。
2003年6月8日,北京特警部队推广手语联络方式,他们的目的是在不允许发出声音的险恶环境中执行任务时,战友之间用一种特定的手语进行交流,因为这种交流方式是成功执行任务的关键。
总之,手语是我国政府公布实施的具有语言性质的聋人交际工具,正为社会各界广泛使用,而手语群体意识的形成,可以促进残疾人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所以手语的社会认同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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