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语作为一种语言的理性分析,少有学者论述。上文中,我们引用过“汉语手指字母用指式代表字母,按照汉语拼音方案拼成普通话”。早在196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就已经对手语作了理论上的高度概括:其一,用指式(语形)代替字母(语言)。这与美国认知心理学家约翰·贝斯特提出的“宽泛地说,声音应看作手势”的观点是一致的,约翰·贝斯特说:“如果该手势是在一种有意的心理行为的情境下做的,并且具有描述的特性,这一手势便是语言。”[30]其二,按照汉语拼音方案(规则)拼成手语(普通话)。事实的确如此,中国手语就是借用普通话(汉语)的语法。中央一台“一周要闻”的电视手语就是用手语基本词替代汉语基本词后的句子,为了研究聋人的这种“手语汉语”,一些手语专家把这种官方的电视手语界定为“汉语辅助手语”或“手势汉语”。他们认为:世界上没有两种语言是可以同时进行的,唯一的一个特例是手语翻译,可以边说边比,也可以边比边说,可以两个人同时做,也可以一个人同时做,认为手语翻译只是口语的辅助形式,是“手势汉语”。北美和西欧的语言学家认为,这种混合在一起使用的手语叫作手势英语或手势辅助英语,它只是口语的补充,从属于主要的口语。
但我们认为,能够互相对译的两种语言就是语言,不能把译的对象叫语言,而把译的主体叫非语言。语言就是语言。依照李兆同先生的语言定义,我们同样可以给手语一个定性的描述:从聋哑群体众多成员的自然手势里提炼出来的具有群体性的语形单位、语义单位及其组合的规律所形成的结构系统就是手语。应该说,手语也具有“语音”系统、词汇系统和语法系统三大要素,不过这个语音系统已被语形系统所替代。
但是词汇本身还不是语言,词汇好比是语言的建筑材料。建筑业中的建筑材料并不就是房屋,虽然没有建筑材料就不可能建成房屋。同样,语言的词汇也并不就是语言,虽然没有词汇,任何语言都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当语言的词汇受到语言语法支配的时候,就会获得极大的意义。语法规定词的变化规则、词组合成句的规则,这样就赋予语言一种有条理、有含义的性质。语法(词法、句法)是词的变化规则和句中词的组合规则的汇集。由此可见,正是由于有了语法,语言才有可能赋予人的思想以物质的语言外壳。
手语有语形、词汇、语法三大要素。
关于语形。手语是把思想外化于动作和表情之中的视觉语言,主要靠眼睛获得,以模仿物体形象为主。具有直观性、具体性、形象性和概括性的特点。例如,柴刀、刀、葫芦、盘子、勺、杯子[31]。
柴刀
刀
葫芦
盘子
勺
杯子
关于词汇。来自《读者》(1994年12月精选本第五卷119页)的资料说,全人类至少有70万种可用来表达不同思想的势态动作。这个数字远远超过当今世界上最完整的一部词典所收集的词汇数量。如上文提到的印度早期手势复杂多变,表情极为丰富,能够表示山峰、江河、海浪、风、黎明、黑暗、日月星辰以及人的恐惧、喜悦等意思。这是否说明,口语能表达的,手语也能表达。我们从另一个侧面来考察。“人们在表达思想时,38%借助声音,55%借助身体各部位做出的势态动作。”[32]“人的感觉印象的77%来自眼睛,14%来自耳朵,9%来自其他感官。听觉印象在3小时后仅能保持70%,3天后保持10%,而视觉印象在3小时后可保持72%,3天后仍能保持20%。”[33]这说明手语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其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手语词汇应当丰富和实际上也的确丰富的事实。《中国手语》两册共收基本词汇5596条,是因为“限于篇幅,本版《中国手语》收入的新词数量不多,且不够全面,有待今后修订时补充”[34]。聋人在掌握两册5596条基本词汇动作后,加上临时组拼的词,就能基本满足生活、学习和工作的需要。(www.xing528.com)
关于语法。《中国手语》没有论及手语语法,因为它认为汉语手语就是使用汉语语法,手语就是用手语基本词替代汉语基本词后的句子,所以中国手语无需语法。不过,不归纳语法不等于没有语法,没有研究语法的语言不能说就不是语言。汉语语法的系统研究从《马氏文通》[35]算起不过百年,与源远流长的汉语简直不可相比,《马氏文通》之前的汉语,人们没有深入研究汉语语法,但决不可以说汉语不是语言。语言作为符号化了的现实的交际手段,它必然包含这一语言群体能够共同理解的相对不变的语言“本质”,这个“本质”就是约翰·贝斯特所说的“特定的特性”,这个“特定的特性”就是语法。人们对语法的认识有一个过程,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不能详尽地总结中国聋人手语语法的规律。但手语之所以能成为语言,是因为其已具有手语特有的可生成性、可交际性的为聋人群体所理解的语法系统,只是我们目前还不知道这个语法系统是什么。我们把找到的仅有的两份资料著录于此,以示对先行者的敬意。
一份是刘文秀所著的《从聋人手语结构谈特教师生手语学习》[36],该文论述了我国聋人手势语是《中国手语》图和记录图式动作的汉语文字,而非图式化语言本身,她提出了“手势语是与汉语不同的语言系统”,“手势语与现代汉语的句法规则比较,呈现出两个基本特征:颠倒与省略”。她举例如下:按现代汉语组词成句的语序比出手势汉语是“我去看电影”,而聋人手语的语序则是“电影我去看”;又如,前者是“快去灭火”,后者变成“火灭快去”;前者是“请您把书递给我”,后者省略成“书来”。她分析说:“电影我去看”,“火灭快去”形成动宾颠倒,而“书来”则属聋人习惯省略用语。
另一份是吴安安的观念,她在翻译英国伦敦布里斯托尔学校校长彼得·梅齐来昆讲学时借用英语(手语英语)与聋人手语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汉语(手语汉语)与聋人手语之比较。例子如下:
The boy throws the ball.
男孩 扔 球
她说:让我们来试着用手势汉语打出这句话,打最后一个手势是“球”,尽管“球”的前面打了动词“扔”,也打了扔的动作发出者“男孩”,但在聋人的直观里,“球”仍然还在手中,“球”没有被扔出去。如我们试着用聋人手语来打出这句话,应该是这样的:
Ball Boy Throw
球 男孩 扔
吴安安分析说:用聋人手语打出的句子为“球”扔出去了,谁扔出去的,男孩。这个句子的意思是完整的。聋人手语就是这样,它既符合聋人的直观习惯,也符合社会生活的实际。这样的例子很多,但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聋人手语和手语英语或手语汉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
根据两位学者描述的聋人手语语法,是否凡主谓句中的宾语都要提到主语的前面呢?聋哑人梅芙生先生比“孩子喝牛奶”这个意思时,仅用了两个手语“孩子”“牛奶”,他用的手语词“牛奶”既没有用牛角象征“牛”,也没有用挤奶水状代表“奶”,他使用奶瓶状加吮吸动作表示“牛奶”,梅氏“牛奶”本身包含了吮吸的动作,就不用动词“喝”了。这句话的特点及影响是:其一,顺序与手语汉语相同,但省略了谓语动词,这是现代汉语所不允许的;其二,“牛奶”一词属梅氏独创,与《中国手语》相异,影响了手语的规范化进程;其三,虽然主谓句中的宾语没有提前到主语的前面,但聋人也能看得明白。这使聋人手语语法更趋复杂。本书涉及的聋人手语语法,仅只作为一个问题提出,但是由于我们的能力所限,还不能给手语语法一个结论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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