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语,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就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了聋人手语的规范和统一工作。当时,邀请各地聋人代表、聋人工作者以及专家、学者等召开座谈会,整理、修订、出版了一套《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共四辑),共2000余幅手语草图。到196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准公布推行,还专门针对书中的“汉语手指字母方案”,明确“汉语手指字母用指式代表字母,按照汉语拼音方案拼成普通话,作为手语的一种——指语”[27]。这第一次肯定了手语的语言性质,也明确了指式(语形)代表字母(语音),同时也暗示手语借用普通话(汉语)的语法。
1988年,《中国手语》出版,《中国手语》的作者开宗明义,在序言中明确指出:“手语是聋人交际的工具,它作为一种语言,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28]序言说:“它的出版,对于帮助聋人群众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增进各地聋人之间以及聋人与健听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对于培训手语翻译人员,推广通用手语,开展聋人工作;对于发展聋人教育事业,特别是聋人手语的规范化和手语研究工作,都有着重要意义。”[29]《中国手语》序言指出,该书对于广大聋人群众及其亲属和广大聋人工作者、聋人教育工作者们,以及社会各界与聋人工作有关的人们,都是一部重要的语言工具书。序言还把推广手语与推广普通话并列,认为推广的是语言,两者都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
作为官方出版发行的工具书,在自己的序言中如此反复地强调一个手语语言观,如此明确地重复提出手语就是语言,不是没有用意的,因为有人曾经强调语言构成的三大要素(语音、词汇、语法),说手语没有语音,不能算是语言,而语言恰恰又是关于人的权利和群体平等的最敏感的话题之一。我们不会忘记都德的《最后一课》,文中主人公的法兰西民族危机意识是从法兰西语言的失去开始的。1997年,加拿大聋人教育专家鲍尔·巴图大声疾呼:我们承认少数民族的语言,为什么不能承认在世界上有诺大群体的聋人的语言呢?同年,世界聋人大会通过决议,承认手语是一门独立的语言。可是,到了2001年5月,英国伦敦还是爆发了聋人游行示威,要求政府承认手语是聋人的合法语言。要知道,英国手语可是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的,一些坚定的手语主义者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经过研究已经认识到手语是一种语言,英国也是世界上手语语言研究开展较早的国家。而我国政府从社会发展,从人权平等的高度,主动提出手语是聋人的语言的理念,而且,我国政府历来主张各民族语言平等,手语作为群体语言,也得到了应有的重视。据《湖北日报》(2000年7月23日)报道,电视手语新闻近5年扩大20倍。这充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www.xing528.com)
针对手语是语言,已少有专家公开反对。我国著名语言学家周有光在《汉语拼音在聋哑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说:手语是有实用价值的交往手段,是一种能够表达思想的无声语言。苏联学者西蒙诺夫在《成年聋人的思维、手语对他们学习语言的作用》一文中也说过:“手语是聋人用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喜好、判断和观点的特殊语言,是一种语言交际方式,是聋人的神经感受和心理状态的外部表达手段。”事实上,经过千百年社会生活的实践,聋人手语已形成了以手势动作配合表情姿势来传递信息、表达思想的语言形式,它具备了语言的特征。相对于普通人使用的有声语来说,赋意义于动作便是手语。聋人手语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已被人们所普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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