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衔(transition)
按照我国《教育学词典》的定义,“转衔”即“转衔服务”,是“为即将从一个教育阶段过渡到另一个教育/就业/进入社会阶段的特殊学生所提供的各项教育或支持服务”[11]。这个转衔定义也几乎包括为障碍学生所提供的在入学、教育各阶段、就业和进入社会生活的全部服务,还有“习得”而不是学得的日常生活技能。我们认为,转衔对残疾学生来说,就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大教育概念,或者是无微不至的泛教育概念。
现代特殊教育意义上的转衔来自美国,因此转衔是一个英语翻译词。1982年,转衔的概念由原美国教育部特殊教育与康复服务署的魏萼(M.Will)女士针对智力残疾学生社会适应有关课程的不足而提出:“转衔是一个时期,它指的是残疾者高中毕业的时候,以及高中之后的后中等教育阶段,也包括成年就业生活的最初几年;转衔更是一种桥梁,它连接着学生学校生活的安全与秩序的这边跟成年生活的机会与风险的另一边。”[12]魏萼着重于学校生活与工作生活的转换过程,强调转衔为一种成果导向,也就是指向职业目标的培训过程,包含一系列使残疾者获得职业的服务与经验。她强调转衔的时间段、转衔的桥梁作用。该就业转衔观念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实务模式,称为就业架桥模式。在魏萼的基础上,《美国障碍者教育法案》(IDEA)明确定义,转衔是一项以就业结果为导向的一连串广泛服务与相关经验。是为个别学生设计的一整套得以促进该生从在学校内转接到毕业离校的活动;该等全盘协调的活动包括中等教育阶段后的教育、职业训练、综合性的就业(包括支持性就业),继续教育或成人教育、成人服务、独立生活或社区参与。这一整套经过协调的活动应以个别学生的需求为基础,顾及学生的意愿与兴趣,并应明定教学、社区经验、职业发展,以及其他毕业后成人生活的目标,经认为适切时,尚应包括习得日常生活技能以及实用的职业生活评鉴等活动[13]。在本书里,转衔特指为听觉障碍学生由学校转到职业所提供的支持。这些支持包括增进学生对自己的了解、家庭支持、学校教育支持和就业单位支持四方面。
(二)听觉障碍(hearing disability)(www.xing528.com)
我国《教育学词典》的定义依据的是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的定义。即听觉障碍又称“听力/听觉残疾”,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听觉障碍儿童可分为聋童和重听儿童(聋童,children with deafness:由于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重度损伤,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在81dBHL以上,在参与言语交流和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的儿童;重听儿童,children with hard of hearing:由于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中度损伤,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在41~80dBHL之间,在参与言语交流和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轻度障碍的儿童)。在特殊教育学中,听觉障碍与“听力残疾”一词时常通用。这一术语最早见于我国1987年开展的全国首次残疾人抽样调查,1987年的定义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从而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
(三)特殊中等专业学校
依据《教育学词典》的定义,特殊中专即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就是向各类残疾人传授从事某种生产或工作所需的职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的学校。指由初中毕业后升入的以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为主、文化基础教育为辅的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术学校。属九年义务教育后的高级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本书中指招收听觉障碍学生的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如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还有其他从事特殊教育的职业高中。我们认为,中专重点指向就业的职业训练而不是文化教育,是能力本位而不是学科本位,培养的是社会未来的技能师而不是学者、思想家。目标是指向就业,有别于以升学为宗旨的普通高中教育。但是,为了适应我国教育的升学主流,于是国家政策层面允许高级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可以报考对应的高等职业院校,人们习惯上把中专、职高、技校学生称为“三校生”。本书中的特殊中专听力残疾学生,同样面临就业和升学两种选择,在升学和就业之间,因人而异,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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