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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文化对华夏文明的传播途径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人起源于何处,对于我们探讨良渚文化向商代文明传播的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必须首先加以辨明。从良渚文化因素融入商代文明的角度而言,笔者以为先商南部区域更为关键。将豫北冀南视为先商文化的分布区域主要是基于坚实的考古学上的证据,对此以邹衡为代表的学者已做出了精辟的论述。由此可见,豫北冀南地区作为先商文化的北区已得到考古学的证实。

良渚文化对华夏文明的传播途径

商人起源于何处,对于我们探讨良渚文化向商代文明传播的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必须首先加以辨明。就商代文明而言,自商汤灭夏起,统治中心就已经在中原地区站稳了脚跟,商代早期的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便是明证。关键的问题在于,在商汤之前的先公先王时期,亦即考古上所称的先商时期,商人究竟发祥于何处?根据《史记·殷本记》的记载,商代的始祖契在舜时“佐禹治水有功”,舜命为司徒之官,“封于商,赐姓子氏”。因契封于商,所以他的氏族就以地为名,称为“商族”。那么契所封的商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对于商的地望,亦即商人的起源问题,各家的看法并不一致。《史记·集解》引郑玄说“商国在太华之阳”,又引皇甫谧说“今上洛商也”。《正义》引《括地志》云“商州东八十里商洛县,本商邑,古之商国”。魏源说汤之三亳云:“汤徙都偃师之景亳,而东亳于商邱,仍西亳于商州。各设尹以治之,与景亳相辅,所谓邦畿千里。”蒙文通称此商州西亳,就是契所始封的商。

王国维著有《说商》、《说亳》二文,提出商在今河南商丘,亳在今山东曹县,认为“宋、商、商邱三名一地”。因此商人本起于东土,与陕西的商洛地区无涉。

关于商人的起源问题,现代学者的看法也有很大的分歧。如李民认为商人起源于山西南部,金景芳认为商文化起源于北方,于志耿、蔺建新等人也认为商人起源于东北的辽宁省境内,即所谓的肃慎燕亳之地。邹衡从考古材料出发,主要根据陶器的类型学分析,提出先商文化源于豫北冀南的漳河型、辉卫型及南关外型。李伯谦基本同意邹衡的看法,但他将南关外型从先商文化中剔除,并建议把漳河型、辉卫型遗存统一命名为下七垣文化。张光直认为先商文化应在河南东部与山东西部这一地区,并设想先商文化的面貌将是:“一方面与二里头类型的夏文化有基本上的相似;在另一方面又构成花厅(大汶口)文化与龙山文化向较晚的殷商文明过渡的一个桥梁。”后来张光直对于这一观点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证,提出了更为详细的对早商或先商文明的拟测或重建,认为先商文化“目前还埋在河南、山东、安徽,与江苏交界一带地区的土内。这个地区可能以商丘为中心,北到山东的曹县,南到安徽的亳州,也就是上面所说传统上就是商人立国的地区。”

笔者认为,尽管在商人起源的问题上众说纷纭,但商人起源于东方的说法更有说服力。当然这个东方是相对于夏代文明而言的,是指在夏人的东方,而相对于从大汶口文化到龙山文化再到岳石文化一脉相承的东夷人而言,则商人的发祥地便是西方了。简言之,商人的发祥地介于夏人与东夷人之间,所谓商人起源于东方的说法是相对于中原地区正统的夏王朝而言的。对于先商的地望,笔者认为张光直的观点很有道理,但邹衡的论证也很有力。其实,这两家的观点在笔者看来并不矛盾,先商的地域在总体上介于夏人与东夷人之间,但其分布地域并非局促于一处,而是由北至南纵向分布,张光直所言的豫西鲁东地区为先商地域的南部,而邹衡所说的豫北冀南地区则为先商地域的北部,合南北两部分,便是先商文化的大致分布区域。就这南北两部分而言,笔者认为,尽管北部地区有坚实的考古学上的证据,但南部也曾是先商文化的重心所在,也就是张光直所说的以河南商丘为中心的这一区域。从良渚文化因素融入商代文明的角度而言,笔者以为先商南部区域更为关键。

将豫北冀南视为先商文化的分布区域主要是基于坚实的考古学上的证据,对此以邹衡为代表的学者已做出了精辟的论述。在《试论夏文化》一文中,邹衡从考古类型学的角度论证了早商文化来源于豫北冀南地区的先商文化,而先商文化又可以划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漳河型,其中心分布地区是在河北省的滹沱河与漳河之间的沿太行山东麓一线,而以漳河中游的邯郸、磁县地区的先商遗址为代表。二是辉卫型,其分布范围北自淇河,南至黄河,包括沁河下游、卫河上游一带。三是南关外型,其主要分布区域在郑州地区。而南关外型从时间上来说较晚,是从辉卫型、漳河型发展而来,并受到夏文化的强烈影响。李伯谦基本同意邹衡的看法,但他将南关外型从先商文化中剔除,并建议把漳河型、辉卫型遗存统一命名为下七垣文化。由此可见,豫北冀南地区作为先商文化的北区已得到考古学的证实。而从文献上看,这一区域也是商代先公先王的活动区域之一。商人在先公先王时期活动中心并不固定,而是屡次迁徙。据《史记·殷本记》载,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据王国维考证,其中的第六次迁徙是在夏帝芬三十三年迁于殷。而古本《竹书纪年》中称王亥为“殷王”。王亥时商人曾到有易部落经商,结果王亥被杀,其子上甲微借助河伯的力量复仇成功。有易部落在易水流域,为冀南,而殷在豫北,那时商人的活动中心正是在这一区域。历史上商又称殷,或并称殷商,商与殷皆本于地名,商南殷北,共同构成了商代先公先王的活动区域。商代自盘庚以后一直将都城定在殷恐怕不是偶然,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

王立新在《早商文化研究》一书中将早商文化划分了七个类型,其中二里岗类型是主体,其余六个类型(即北村、东下冯、台西、大辛庄、大城墩、盘龙城类型)都是来自于此。也就是说,它们都是从二里岗类型中派生出去的。而二里岗类型从谱系分析的角度看,又是下七垣文化的继承者。这样一来,下七垣文化自然就可视为整个早商文化的源头,即先商文化。下七垣文化不仅与早商文化具有谱系上的承继关系,而且其分布范围也大致与文献记载商汤灭夏之前商人的主要活动范围相合。目前看,下七垣文化的主要分布区是豫北、冀南,也布及了豫东。王立新从早商文化的角度展开系统研究,在关于先商地域的问题上与邹衡、李伯谦可谓殊途同归,并认为其范围也布及了豫东。

张光直将豫东的河南商丘认定为契所始封的商,认为商人发祥于豫东鲁西,自有其有力的证据。笔者认为,契的始封地在何处尚待进一步的研究,但豫东鲁西一带是商代先公先王活动的南部区域,其重要性不亚于豫北的殷。

商人源于东方,在传统文献资料上有充足的证据。王国维在《说商》一文中云:“商之国号,本于地名。《史记·殷本记》云:‘契封于商。’郑玄、皇甫谧以为上雒之商,盖非也。古之宋国实名商丘,丘者虚也。宋之称商丘犹洹水南之称殷虚,是商古宋地。《左传》昭元年:‘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又襄九年《传》:‘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又昭十七年《传》:‘宋,大辰之虚也。’大火谓之大辰,则宋之国都确为昭明、相土故地。杜预《春秋·释地》以商丘为梁国睢阳,又云宋、商、商丘三名一地,其说是也。”

根据《史记》的记载,西周分封时,将微子封于宋,以奉商祀,可见宋的特殊地位。《汉书·地理志》也说:“周封微子于宋,今之睢阳是也。本陶唐氏火正阏伯之虚也。”正因为商丘为商人的发祥地,因此这里也就成为后来的祭祀中心,故微子奉商祀不在殷墟,而在商丘。张光直在论夏商周三代都制时说:“三代国号皆本于地名。三代虽都在立国前后屡次迁都,其最早的都城却一直保持着祭仪上的崇高地位。如果把最早的都城比喻做恒星太阳,则后来迁徙往来的都城便好像是行星或卫星那样围绕恒星运行。再换个说法,三代各代都有一个永恒不变的‘圣都’,也各有若干迁徙行走的‘俗都’。圣都是先祖宗庙的永恒基地,而俗都虽也是举行日常祭仪所在,却主要是王的政、经、军的领导中心。”很显然,商丘是商人的发祥地,后来成为商人的圣都,商人的先祖宗庙一直在这里,故微子奉商祀必在商丘。

然而张光直认为把商定在商丘的最坚强的证据,仍在卜辞与考古发掘。在殷墟卜辞中,商字出现得比较多,其义有二,一是指广义上的商,指商王朝这个统治机构或商这个国家。《甲骨文合集》36975条卜问今岁商是否受年中的商即是此义。其二是指商邑,又称大邑商或天邑商,这样的例子在卜辞中很多,从一期到五期都有。所以商代至少在殷墟期,国内存在着一个名为商的大邑。而且在卜辞中商邑常伴随着商王的行止而被提到,特别是在五期商王往伐人方和盂方时常要“告于大邑商”。董作宾认为:“大邑商……其地为殷人之古都,先王之宗庙在焉,故于征人方之始,先至于商而行告庙之礼也。”

董作宾在《殷历谱》中把帝辛十年到十一年东征人方的路径,用沿路占卜的记录排列成序,张光直认为这是对殷代地理研究的一大贡献,而在此次征伐路线上所见地名既有商也有亳,乃是他将商代的商城定在商丘地区最有力的一项证据。根据帝辛日谱,商纣王这次征人方前后共用了12个月,走的路线分为7段:(1)由殷都至于商;(2)由商至于攸;(3)从攸侯喜征人方;(4)在攸;(5)由攸至于齐;(6)由齐再至于商;(7)由商返回殷都。在这7段路线中,攸国的地望是关键,董作宾认为攸乃殷之侯国,在江淮之间:“攸国的方向既定,则上列第二段‘由商至于攸’自然是由西北向西南而行了。卜辞中的商也称大邑商,为今河南商丘无疑……这一次征人方经过的商,就是商代的旧京(这里有先公先王的宗庙,所以征伐时要来告祭)。”

除了殷墟卜辞中的证据外,商为商丘亦有考古学上的力证,这一力证便是商代文明与包括良渚文化在内的东海岸文化传统的密切关系,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探讨良渚文化向商代文明传播的问题时还要详细阐述。简言之,以郑州和安阳殷墟遗址所代表的商代文明包含了许多东海岸文化的成分,而商丘一带正好位于河南腹心地带与东海岸之间。张光直在《殷商文明起源研究上的一个关键问题》一文中早就指出,商代文明中下列成分与山东和苏北大汶口文化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厚葬、木椁与二层台、龟甲、若干陶器形制与白陶、骨匕、骨雕、绿松石镶嵌及装饰艺术中的纹样,“绝大部分是与统治阶级的宗教、仪式、生活和艺术有关的”。后来张光直又从新的考古材料出发,将这种关系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在东海岸文化中新增了许多良渚文化的成分,尤其提到1987年江苏新沂花厅遗址的墓葬资料,指出花厅墓葬不仅有贫富分化的现象,而且在大墓中有殉人,有精美的玉器,包括饰有浙江反山和瑶山式的良渚文化的人兽纹样的玉琮和琮形石锥。这些墓葬所代表的文化可以部分地反映殷商统治集团的祖型。“从新沂向西到商丘,正在一条直线上,这条直线相当于今天的陇海铁路,东起江苏海岸的连云港,向西经新沂,走邳县、徐州、商丘、开封,一直到郑州。这也就是说商丘地区正好位于东海岸新石器时代文化与河南腹心地区殷商中晚期文化的中介地带。不论我们讨论早商(成汤立国初期)还是先商(成汤立国之前),我们都可以假设在商丘这一带有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与强有力的政权与西方的夏(二里头文化)分庭抗礼。”

将商丘一带视为商人的发祥地并成为奉祀祖先的圣都,与先商下七垣文化的遗址多位于北方并不矛盾。早在商代先公先王时期,商人就曾多次迁徙,也许最早的商代先公先王是从东方(相对于中原地区而言)的北部区域崛起,即冀南豫北地区,下七垣先商文化分布的核心区,但他们可以自北向南发展,最终在商丘一带发展壮大起来,并以此为据点,西进中原一举灭夏。由于商丘一带是先商发展壮大起来的关键地区,后来又是商汤灭夏的大本营,因此这里成为商人的发祥地,并成为一直奉祀祖先宗庙的圣都。这种情况与周人的祖先相似,原先源于偏远的西北,公刘时迁到豳,并开始发展壮大起来。从《诗经·豳风·七月》中我们至今仍能感受到周代先民生产生活的场景。然而豳并没有成为周代先公先王的圣都,直到古公亶父迁到周原,周原才成为周人的发祥地与圣都。从地域上来看,周原与周人最早的源起地已较遥远,但这里距后来的镐京已经很近了,以此为大本营,再由镐京挺进中原一举灭商就容易得多。商代的先公先王也是如此,以商丘一带为大本营,这里与郑州已然不远,然后由郑州西进灭夏,也就顺理成章了。从时间上来看,古公亶父是西周开国的周武王的曾祖父,从先周的角度而言已到了晚期。由此可见,成为圣都与发祥地的条件并不一定要是先公先王的最初封地,也不一定是在先公先王的早期。周原的历史比较清楚,也为我们如何正确认识先商时期的商丘提供了借鉴。因此张光直“假设在商丘这一带有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与强有力的政权与西方的夏(二里头文化)分庭抗礼”的看法是极有道理的。

尽管张光直根据郑州与殷墟的商代文化内容与东海岸大汶口、龙山、良渚文化的比较,对于商丘一带早商及先商文明的内容曾作出过较为详细的拟测或重建,但不可否认的是,以商丘为中心的这一区域在考古学上不像豫北冀南地区下七垣文化那样有较多先商文化遗存。尽管张光直也曾致力于此推动了一系列的考古发掘活动,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这里是中国历史上黄泛区的一部分,并且为黄河旧道所经,因此早期的遗址早已深埋于数米的泥沙之下而很难发现。杜正胜指出:“中国城邑自早期以来的特色,大多建于平坦之地。”商城作为商人的发祥地及早期城邑,当也不例外,故其废墟深埋于地下很难发现,不像殷墟那样彰显。此外人为的破坏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据魏兴涛调查,鹿台岗遗址下七垣文化遗存分布于遗址东北隅、近断崖处,据遗址保护档案及当地群众言,1958年村民烧窑取土时,遗址东北角被人为破坏,甚至1989年秋该遗址试掘前,仍有人在此取土建房屋。在魏兴涛建议下,1990年夏,鹿台岗村委会在遗址周围拉起砖墙,既可维护坐落于其上鹿台岗学校的安全,又保护了遗址。可见此处下七垣文化遗存很可能原分布面积较大而后遭破坏。

即便如此,豫东地区的先商遗存依然有所发现,为上述观点提供了坚实的考古学的证据。1989、1990年,郑州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等单位在豫东杞县境内进行了一系列试掘和发掘,在鹿台岗遗址发现了“较为丰富的岳石文化和漳河型一类先商文化遗存” 。1992年,宋豫秦称在“濮阳—滑县东部—长垣—杞县—鹿邑一线均发现有漳河型一类文化遗址和遗物”,这一狭长区域有可能是漳河型南进的“通道”所在,进而认为“漳河型这一类文化确应是郑州早商文化的直接来源”。1998年郑州大学与新乡市文化局及长垣县文物管理所对杞县以北的长垣宜丘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其中遗址的第二期文化遗存属先商文化,与杞县鹿台岗遗址先商文化遗存出土的陶器组合大体相同。鹿台岗先商文化遗存属下七垣文化中的漳河型,而宜丘遗址不仅有以H1为代表的漳河型先商文化遗存,还有以H2为代表的辉卫型先商文化遗存,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综上所述,商人起源于东方,而这个东方是相对于夏人而言的,实处于夏人与东夷人之间,由北向南纵向分布。北区主要为冀南豫北,在考古学上表现为下七垣先商文化。南区以商丘为中心,也发现了鹿台岗等一系列先商文化遗存。这里后来成为商人的发祥地,一直保有祖先宗庙,也是先商时期的重心所在,其重要性不亚于北区的殷。从良渚文化因素融入商代文明的角度而言,南部的商丘地区似乎更为重要,至于其传播的具体途径我们将在下文展开论述。

在本章第二节中,我们已经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商代文明中的良渚文化因素。与二里头文化相比,商代文明中的良渚文化因素更为突出,说明其与良渚文化有着更为密切的渊源关系。虽然商代文明较晚,距离良渚文化的消亡也有着数百年的时间差距,然而仔细分析之后我们将会发现,商代文明与良渚文化的渊源关系的确更为密切,二者之间的文化传承关系也基本上有迹可循。(www.xing528.com)

良渚文化因素向商代文明的传播主要不是在商王朝时期,而是在此之前就已经基本完成了,因此要想探讨良渚文化因素向商代文明传播途径的问题,就必须追溯到先商时期,这也是笔者为何在上文花费较多笔墨阐述先商地域问题的主要原因。

关于商代的始祖契,据古史记载是与夏禹同时代的人。《史记·殷本纪》说,契在舜时“佐禹治水有功”,舜命为司徒之官,“封于商,赐姓子氏”。因契封于商,所以他的氏族就以地为名,称为“商族”。可见在商代始祖契的时候,还没有进入到夏王朝的纪年范围之内。而契作为商代的始祖,在建立功勋受封于商之前,其部族必然已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时期。据《诗经·商颂·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契之母简狄吞玄鸟卵而怀孕生契,可见契是知母不知父的。而自契之后,不仅契的配偶是谁史书无载,一直到成汤时,商族首领的配偶皆不为人知。可见契在商族史上具有分水岭的意义,在他之前,商族知母不知父,可能还处在母系氏族阶段,而自契之后,世系皆以父系,已进入父系氏族阶段。可见,契虽然被视为商代的始祖,而其实并非如此,严格说来,契应该是商族发展史上第一位英雄人物,因建功受封而被后来的商人奉为始祖。在契之前,商族还应有过一段很长的发展时期。因此就先商而言,其时间跨度与良渚文化应有过重合期,就像夏王朝之前中原龙山文化与良渚文化有过重合期一样。因此笔者认为,良渚文化因素向商代文明的传播主要是在先商时期,当时二者之间并没有后世看起来那样具有较大的时间差距。

夏、商、周三代其实并非是单纯的王朝间的兴替,而是三族长期并峙此消彼长的结果。当夏王朝崛起时,东有先商、东夷,西有先周,此外更有无数方国林立。而在夏王朝建立之前,方国林立的情况当更加明显。古文献所谓“当禹之时,天下万国”的记载虽有夸大,恐非虚言。先商在契之前并不显赫,甚至可谓默默无闻。可以想见,当良渚文化的文明之光照耀四方的时候,先商文化还比较落后,在这种情况下,落后的先商文化大量吸收良渚文化的优秀因素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或许,比较落后的先商文化能够在后来异军突起,还要归功于先进的东海岸文化传统的熏陶,这里面既有海岱区的大汶口、龙山文化的熏陶,当然亦有良渚文化的熏陶。

从先商文化的分布地域看,主要是介于东海岸与中原之间。中原地区处天下之中、八方辐辏之地,赵辉认为在史前文明的丛体里,它是物流、情报、信息网络的中心。这个地理位置方便当地人广泛吸收各地文化的成败经验,体会出同异族打交道的策略心得,终至后来居上。在龙山时代,文化发展水平最高的无疑是东海岸文化,因此中原地区所吸收的东海岸文化因素较之其他文化要多得多。先商文化所处的地域不像中原那样八方辐辏,这是它的劣势,然而它也有中原地区所不具备的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就是距离当时最发达的东海岸文化最近,也更利于广泛吸收东海岸文化里的先进成分。近水楼台先得月,因此,在后来的商代文明中,东海岸文化所占的成分反较夏代文明为多。

商人起源于东方,从冀南豫北一直到豫东一带,是商代先公先王驰骋的舞台。而当年良渚文化的北进,其锋芒直抵苏北的花厅,其后才遭受挫折。花厅距商丘已是非常之近。到了先商时期,良渚文化因素借助于东海岸文化传统中的东夷文化向先商文化的传播,也许经历过正面的冲突,当然也应该包括夷商之间的结盟。当时他们共同的敌人是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的夏,为了消灭强大的夏,先商从冀南豫北向南迁徙发展,最终在豫东站稳脚跟,与东夷结盟,然后一路西进,灭夏而代之。

关于先商下七垣文化的南下,王立新等学者有过系统的研究,并绘出了南下线路示意图(图4-16)。

图4-16 下七垣文化南下路线示意图 (王立新、胡保华:《试论下七垣文化的南下》)

(A、B、C、D分别代表漳河型、辉卫型、二里头文化和岳石文化的主要分布区)

王立新等人认为,下七垣文化被认为是以商族为代表的人群所创造和使用的考古学文化,布及太行山东麓的广大地区。下七垣文化中的漳河型由豫东北一带南下,继而再转向西行,矛头直指夏人统治的核心地区,它所代表的人群的政治意图自是非常明显。而且这支遗存在南下的过程中还与岳石文化的因素紧密融合,二者相携西进。因此,将这类遗存视为由商族领导的商夷联盟的遗留自是非常合理的认识。然而,假设辉卫型的人群从一开始就加入了伐夏的联盟,那么南下的商汤集团为何没有取道最近距离的豫北地区而直捣夏都,反而是舍近求远地绕道而行呢。

从上图可以看出,由豫东北南下的人群是下七垣文化中的漳河型,而辉卫型起初依然固守豫北。考古材料中杞县鹿台岗先商文化遗存属于漳河型可为佐证。在先商文化扺达豫东之前,这里曾是中原龙山文化与山东龙山文化交汇的区域。前文提到的王油坊类型或称造律台类型大致就在这一片区域,学术界关于它的文化归属有一定分歧。如王油坊发掘简报认为豫东商丘地区仍然是河南龙山文化的分布区域。李伯谦认为王油坊类型可称“造律台类型”,它应该是一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栾丰实则将王油坊类型归属于海岱龙山文化系统。无论王油坊类型性质如何,这支文化类型地处豫东地区,相当于中原地区面向东南的门户,后来向东南一直传播到上海松江广富林,成为良渚文化衰亡以及广富林文化兴起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从豫东到环太湖地区,龙山时代存在着一条可以直接交流的交道路线,这条路线我们在前文曾详细探讨过。

然而从良渚文化因素融入商代文明的角度看,等到先商文化扺达豫东地区时,在环太湖地区良渚文化早已演变为马桥文化。马桥文化中虽然也承继了许多良渚文化因素,但这条交通路线在文化传播中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实难断言。笔者以为,在这一时期,先商文化吸收良渚文化因素依然是通过东海岸文化传统。只是到了二里头文化时期,东方地区已由山东龙山文化演变为岳石文化。岳石文化就是文献上所称的夏商时期的东夷文化,地域广大,地方类型众多,但在东海岸文化传统中却是从龙山文化一脉相承而来,其中自然也包含了许多良渚文化的因素。

南迁至豫东地区的商代先民后来成为灭夏的主力军,从考古材料来看,“漳河型这一类文化确应是郑州早商文化的直接来源”。这一类型先商文化强大的原因除了自身的因素外,商夷联盟可能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王立新等人认为这支遗存在南下的过程中还与岳石文化的因素紧密融合,二者相携西进。因此,将这类遗存视为由商族领导的商夷联盟的遗留自是非常合理的认识。

至于下七垣文化中的辉卫型,主要分布于豫北地区,与夏文化隔沁水而南北对峙。王立新等人认为,辉卫型虽然从总体文化面貌上应归属于下七垣文化,但在二里头文化二、三期时,受到了二里头文化的强烈影响,一度只能依附于夏人,这一政治态势导致辉卫型人群客观上成为遏制冀南地区漳河型人群南向发展的力量。漳河型经豫北地区南下的路线受阻,遂绕开辉卫型,从辉卫型、夷人、夏人势力较为薄弱的豫东地区迂回南进,其间通过兼并与联合,大大增强了自身的实力。大致在二里头文化四期偏晚阶段,漳河型人群与夷人联军挥师西进,开始伐夏之旅。可以设想,此时的辉卫型人群可能看到夏王朝大势已去,则趁势响应商汤,渡河南下,开辟西线战场。于是,灭夏联盟遂从豫东、豫北两翼对夏王朝形成钳形包围之势。两军会师郑州,一举攻灭夏王朝设立在东方的军事重镇——大师姑城(该城废止于二里头文化四期偏晚阶段),致使夏人国都门户洞开。随后,与部分倒戈的夏人汇成更为强大的伐夏联军,兵发偃师,灭掉了夏王朝。这或许就是下七垣文化最终会分为两条路线南下的主要原因。

商夷联盟,客观上促进了先商文化的发展。结盟之后,先商文化从东夷文化中吸收融合先进的文化因素就更加深入,大量良渚文化的因素或许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融入到先商文化乃至后来的商代文明之中。

商王朝建立以后,与东夷文化关系依然密切,征伐也不绝于卜辞。在这样频繁的交往中,双方文化之间的融合也必然进一步加强。借助于东海岸文化传统,借助于商夷之间的密切交流,最终在商代文明中保留了大量良渚文化因素的优良传统,并最终融合为中华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上探讨了良渚文化因素向商代文明传播的主要途径,除此之外,还应该包含其他途径,其中对夏代文明的继承不应忽视。商代文明在很多方面承袭了夏代文明的东西,这一点几乎已成为学者的共识。《论语》中载孔子之言曰:“殷因于夏代,所损益可知也。”夏、商族属各异,不同之处难免,殷商继夏,损益之外,当然还有继承。严一萍云:“综观三代文化,固有异同之处,未逾损益相因;寻其本则一脉相承,未尝有变焉。”夏代文明继承了很多良渚文化的因素,而有些因素应被商代文明所继承并发扬光大。如钺在二里头文化时犹多为玉制,到商代演变成青铜钺并成为权力的象征;饕餮纹在二里头文化中尚不多见,但从卵圆形目到“臣”字目的演变线索清晰,商代继承了这种纹饰并在青铜礼器上极为盛行。因此笔者以为,商代文明中的部分良渚文化因素,当是从夏代文明中继承发展而来。当然到了商王朝时期,东夷文化中的东海岸文化传统犹在,良渚文化的因素犹在,商王朝与东夷的关系十分密切,征伐与碰撞几乎贯穿始终,在这种情况下,东夷文化中包括良渚文化因素在内的东海岸文化传统继续向商代文明传播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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