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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文化分期及年代—深度解析良渚与华夏文明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良渚文化发现之初,人们对它的具体年代判断不清。良渚文化的分期,是一项基础性的研究工作,它既是考古学文化编年的依据,又是深入探索一切问题的前提。吴汝祚也把良渚文化划分为前、后两期,并就其文化特征和社会生产力水平与经济特点进行了探讨。陈国庆主张把良渚文化分成早、中、晚三大阶段。王明达认为余杭瓶窑镇吴家埠遗址第二层内涵应归属良渚文化早期。因此,王明达也主张良渚文化的上限应为距今5400年左右。

良渚文化分期及年代—深度解析良渚与华夏文明

良渚文化发现之初,人们对它的具体年代判断不清。如施昕更认为含有早期黑陶与石器的下文化层属新石器时代,而将包含有精致磨制石器、玉器及晚期黑陶的中文化层定在铜石并用时代。碳十四及热释光等自然科学的测年方法在考古领域广泛运用后,史前文化绝对年代的判定有了科学的依据。良渚文化的不少典型遗址,如钱山漾、雀墓桥、寺墩、草鞋山、张陵山、福泉山及马桥等,都采样进行了碳十四或热释光年代测定。这些公布的测定数据,是良渚文化绝对年代判定的根本依据。

良渚文化的分期,是一项基础性的研究工作,它既是考古学文化编年的依据,又是深入探索一切问题的前提。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江、浙、沪地区较大规模考古发掘的展开,草鞋山、张陵山、福泉山等重大遗址的相继发掘,以及碳十四测定年代数据的公布,均为良渚文化的分期创造了条件。1977年在南京举行的“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文化学术讨论会”上,已有一些学者就良渚文化的来源和分期问题提出了颇有见地的意见。南京博物院张良渚文化“大体上可以分为早晚两个阶段,发现的遗址,较早的有张陵山、越城、马桥、广富林、钱山漾、水田畈等;较晚的有良渚、仙蠡墩、梅堰、雀墓桥、澄湖、太史淀等”。吴汝祚也把良渚文化划分为前、后两期,并就其文化特征和社会生产力水平与经济特点进行了探讨。尽管将良渚文化划分为早晚两期仍使人感到过于粗略,但为后来的进一步分期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黄宣佩在1979年举行的“中国考古学会年会”上,提出良渚文化应有早晚期的区别,“大体可把比较接近崧泽文化的张陵山(上层)、钱山漾和水田畈看作早期遗存,而良渚、广富林、雀墓桥是晚期遗存。至于马桥和亭林可能包含了早晚较长的时期”。并认定“良渚文化的年代上限大致在距今4700年,下限不迟于3900年,延续了约八百年的发展历史”。

汪遵国则根据张陵山、钱山漾、安溪、雀墓桥、亭林等遗址标本的8个碳十四测定的年代数据,认为它们“大体上可作为良渚文化早期,即张陵山期的年代;而嘉兴雀墓桥的4328(2378B·C) ±145年(ZK242)和亭林的4200(2250B·C)± 145年(ZK254),可作为良渚文化晚期,即雀墓桥期的年代”。

1986年,在杭州市举行的“纪念良渚文化遗址发掘五十周年”的学术讨论会上,张之恒主张可把良渚文化分为早、中、晚三期。早期以苏州越城中文化层为代表,同期的遗址有张陵山第二层及其墓葬、湖州邱城上文化层、舟山岱山县大衢岛孙家山遗址等。中期则以上海马桥第五层和武进寺墩为代表,同类遗址有上海松江广富林、福泉山、昆山绰墩、吴江梅堰上文化层、湖州钱山漾、杭州水田畈、良渚荀山、海宁干金角等。晚期则以嘉兴雀墓桥、吴县草鞋山的第二层为代表,同期遗址有湖州花城木构窖穴、嘉善新港、上海金山亭林、常熟三条桥、黄土山和嘉菱荡等。张先生并对各期的文化特征作了剖析,并结合碳十四测定年代研究,主张良渚文化“早期的年代大约为距今5000—4500年,中期的年代大约为距今4500—4000年,晚期的年代为距今4000—3700年”。从以前比较粗略的早、晚两期,到比较细致的早、中、晚三期,张先生对良渚文化所作的分期研究反映了人们对良渚文化认识的进一步深入。

芮国耀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从1978年至1986年先后在海宁千金角、徐步桥、盛家埭、平湖平邱墩以及嘉兴雀墓桥、德清辉山等地发掘清理的50座良渚文化小墓的随葬品为对象进行了全面整理,依随葬品组合关系和单个器物的年代序列,将浙江的良渚文化小墓划分成四期,并认为这个序列“在年代上似乎已经包括良渚文化的全过程”。并且还指出,属第一期的良渚文化早期,保留了一些崧泽文化因素;第二期约当于良渚文化中期,时间跨度较大,今后还可进一步细分。而一期与二期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缺环,第三、四期同属良渚文化晚期,可以称作晚期的前段和后段。

陈国庆主张把良渚文化分成早、中、晚三大阶段。通过一些典型遗迹单位的地层关系和陶器组合,利用类型学的科学手段,对常见的和发展演变规律比较明显的器物进行剖析,排列出早、中、晚三期典型陶器的器形演变图,并就其发展脉络和地区性差异,提出了崭新的见解,多有可取之处。

杨晶以上海马桥、福泉山,江苏越城中层、寺墩、龙南等重要遗址的层位关系、器物组合及典型器物形态演变轨迹为基础,把良渚文化划分成四期,并建立起各期器物的标准器,指出其特征所在和演变发展线索。认定一期的起始年代距今5200年前后,二期约距今5000—4800年,三期约距今4800—4500年,而四期当在4500—4000年左右。

栾丰实选择了各地重要的良渚遗址中变化比较敏感、资料也较为齐全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鼎、鬶、豆、壶、带流罐和带流杯等六类器物进行类型学分析排比,阐明其器形演变特征,然后以延续时间较长、内涵又较丰富的上海福泉山墓葬资料为据,划分出四个发展阶段,进而扩及各地良渚遗址出土陶器,作综合横向对比研究,又把良渚文化划为前后四期五个发展阶段(其中第四期分出前、后两段),最后通过良渚文化陶器和文化序列已经明确的海岱地区史前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的对比研究,主张良渚文化一、二、三期的年代约从公元前3500—3000年,四期约从公元前3000—2600年前后,其下限或可略晚,前后延续了近1000年的时间。

王明达认为余杭瓶窑镇吴家埠遗址第二层内涵应归属良渚文化早期(原先定为崧泽文化晚期)。该层炭样经国家海洋局第二研究所碳十四实验室测定,其绝对年代为距今4830±145年(半衰期为5730±40年),树轮校正年代为5410±145年。因此,王明达也主张良渚文化的上限应为距今5400年左右。

黄宣佩通过在福泉山发现的良渚文化早晚地层叠压关系和多座墓葬上下叠压与打破关系,将先后三次清理发掘的31座良渚文化墓葬划分为五期,尔后并就鼎、豆、双鼻壶、匜、宽把壶、杯、簋等重要器物的演变特点进行剖析,再以此为基点,进而对照了江浙各地墓葬中所出土的大批玉器、石器,认为把良渚文化分为五期较为合理,并确定一期年代可定为距今5100—4900年,二期的年代似可定在距今4900—4700年,三期的年代为距今4700—4500年,四期的年代约为距今4500—4300年,五期的年代可定在距今4300—4100年。

日本金泽大学的中村慎一撰文,对良渚文化玉琮作全面研究的同时,曾把良渚文化划分为六期,并就各期特征进行了探索。

鹿儿岛大学的渡边芳郎又根据福泉山、张陵山、草鞋山、越城、青墩、寺墩、马桥、广富林、反山、平邱墩、雀墓桥、千金角、徐步桥等重要遗址和地层叠压关系,结合鼎、豆、双鼻壶、宽流杯、带流罐和圈足盆等典型器的发展演变关系,提出了应把良渚文化分为四期六段(即在第三、四期中又各分为前、后两段)的主张;同时还从良渚文化大墓随葬的玉器和葬制的关系入手,对良渚文化社会内部的差异和阶层的普遍存在,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林华东认为,尽管目前学术界关于良渚文化的分期问题各家观点不一,但对各类器物的早晚期特征,看法却是基本一致的,这为分期工作奠定了基础。他将良渚文化划分为三期六段,早期的年代范围大致为距今5300多年至4900年左右,中期的年代跨度为距今4900至4400年左右,晚期的年代范围大致在距今4400年至4000年或稍后。

朔知对良渚文化的分期与年代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首先对良渚文化的主要陶器进行了细致地类型学分析,将57个主要单位的陶器组合根据器物组合和共存关系划分为八组。这样可依陶器将良渚文化划为三期七段,除第一组属过渡期外,二、三组为第一期,四、五组为第二期,六、七、八组为第三期,各组分别为一段。其中第八组尽管文化面貌有较大变化,但目前材料很少,故不宜单独列为一期。结合自然科学的测年数据,朔知认为良渚文化第一期约当公元前3300—前2800年,第二期约当公元前2800—前2600年,第三期约当公元前2600—前2100年。

1999至2015年,上海松江广富林遗址的发掘对于探索长江下游文明化进程意义重大,后来命名为“广富林文化”。广富林文化介于良渚文化与马桥文化之间,这一文化的命名实际上将良渚文化的下限往前提了,即原先认为的良渚文化最晚阶段现在可能属于广富林文化。李新伟认为广富林文化的年代为距今4300—4000年。而新的观点认为结合碳十四数据,其年代距今约为4100年至3900年。蒋卫东则认为广富林遗存的年代应不超出距今4300—3900年的范围。(www.xing528.com)

关于良渚文化的分期研究,各家有争议是很正常的,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对各类器物的早晚期特征,看法却是基本一致的。而且从早期研究粗略地划分为早、晚两期,到后来更为细致的分期分段,正表明了良渚文化分期研究的深入。而广富林文化的命名也填补了长江下游地区良渚文化至马桥文化间的考古学文化谱系的空白。

除了广富林文化之外,另一种不同命名的考古学文化也不得不提,那就是钱山漾文化。浙江湖州钱山漾遗址的发现与发掘的时间很早,但是在对这一遗存的认识上却有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慎微之便在此发现了一批石器,并于1937年发表了《湖州钱山漾石器之发现与中国文化之起源》。慎微之在文章中判断钱山漾遗址尚处于旧石器时代固然是历史的局限性,但他批驳中国文化西来说并充分肯定了江南在中国文化起源中的重要地位,至今看来依然具有卓识。1956年与1958年,钱山漾遗址进行了正式发掘,所获甚丰,尤其是第二次发掘出土的丝麻织品,对研究中国蚕桑的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发掘报告认为遗址的下层是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2005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湖州博物馆联合对钱山漾遗址进行了第三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达1400平方米。此遗址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存,即钱山漾一期文化遗存和钱山漾二期文化遗存,出土遗物较为丰富,主要为陶器、石器,还有部分玉器、骨器等。发掘报告认为,钱山漾一期文化的年代为距今4400—4200年,钱山漾二期文化的年代为距今4100—3900年。钱山漾一、二期文化填补了良渚文化到马桥文化之间的缺环,从而使太湖地区古文化的发展序列更趋完整。

2006年张忠培在“环太湖地区新石器时代末期文化暨广富林遗存学术研讨会”上提出钱山漾一期文化可以正式命名为“钱山漾文化”。2014年,在“环太湖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暨钱山漾遗址学术研讨会”上,张忠培、李伯谦等与会专家学者认为,钱山漾一期文化遗存作为环太湖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相对独立的发展阶段已经比较清晰,文化面貌独特并有充分的考古地层学证据,将“钱山漾一期文化遗存”名之为“钱山漾文化”可谓实至名归。

由此看来,在太湖地区良渚文化之后到马桥文化之前,存在着一个既继承良渚传统又融合以北方为主的外来因素的新考古学文化,其绝对年代大致相当于距今4300年至3900年。广富林文化也好,钱山漾文化也好,其实是同一文化的不同命名,从学术研究的规范性上来说,应该统一命名。在本书中采用广富林文化的命名。根据钱山漾遗址第三次发掘报告,钱山漾一期文化的年代可以早到距今4400年,而且钱山漾遗址在浙江,广富林遗址在上海,如果统一命名,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否可以用同一文化的不同类型来加以区分?

如果钱山漾文化只是指钱山漾遗址的一期遗存,而根据新的观点结合碳十四数据,广富林文化的年代为距今约4100年至3900年,那么这个时间上早于广富林文化的文化就可以放在良渚文化与广富林文化之间,从而形成良渚文化→钱山漾文化→广富林文化→马桥文化这样一个文化发展序列。

良渚文化分期研究的基础是器物的类型学分析,但类型学只能解决相对的早晚关系,不能判定绝对年代,因此关于良渚文化年代的判定就必须依靠自然科学的测年数据。各家在对良渚文化进行分期研究时,也都依据自然科学的测年数据与自己所划定的各期对应。以目前公布的良渚文化的测年数据看,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即良渚文化的上限在距今5200年左右,下限在距今4000年左右,即便有一定差异,差异度也很小,这也反映了自然科学测年数据的科学性。然而栾丰实却将良渚文化的下限定在公元前2600年左右,虽言可略晚,但最晚也晚不过公元前2500年。这样一来,良渚文化的时限仅相当于大汶口文化中晚期,而未达到龙山文化时期。钱山漾文化与广富林文化的确立证实了栾丰实慧眼独具,但公元前2600年还是太早了,其看法依然值得商榷。

要想深入研究一个考古学文化,弄清年代是基础,尤其是绝对年代。目前我们对良渚文化绝对年代的认知主要依据碳十四与热释光的测年。良渚文化的不少典型遗址,如钱山漾、雀幕桥、寺墩、草鞋山、张陵山、福泉山及马桥等,都采样进行了年代测定。这些公布的测定数据,是良渚文化绝定年代判定的根本依据。从目前公布的良渚文化的测年数据看,虽然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解读,但主流观点认为良渚文化的上限在距今5200年左右,下限在距今4200年左右。

朔知将良渚文化划为三期七段,然后根据自然科学的测年数据,认为良渚文化第一期约当公元前3300—前2800年,第二期约当公元前2800—前2600年,第三期约当公元前2600—前2100年。

上述推测共引用39个数据,其中碳-14数据18个,热释光数据21个。考虑到热释光数据的误差偏大,还是碳-14数据更为可靠。2000年以后,经过测年的良渚文化数据有所增加,再考虑到良渚文化的下限与广富林文化的关系,因此有必要在上述数据的基础上重新审视良渚文化的绝对年代,尤其是下限年代。

蒋卫东的论文《良渚文化下限年代的探讨》在这一方面论述得颇为精彩。文中列有一张《良渚文化年代测定数据一览表》,收入了52个数据,其中碳-14数据22个,热释光数据30个。此表中前43个数据采自宋建《论良渚文明的兴衰过程》一文,后9个数据采自栾丰实《再论良渚文化的年代》一文。考虑到热释光测年数据偏大,文中主要梳理探讨的是22个碳-14数据。关于良渚文化的上限年代,尽管学术界尚有不同意见,但距今5200年左右的测年数据目前看来佐证最为丰富。而对于良渚文化的下限年代学术界分歧较大,主要有距今4500年前后、距今4200年前后及距今4000年前后三种观点。

距今4000年前后的观点在20世纪90年代曾较为通行,《良渚文化年代测定数据一览表》22个碳-14数据中有2个在4000年附近,即德清辉山M2木葬具与亭林M12人骨测年数据。这两个数据在上文所引朔知论文的测年表中也有,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的《中国考古学中碳十四年代数据集(1965—1991)》,由于数据集中的测年采用的碳-14半衰期不同,一个是5730年,一个是5568年,各家采用的标准不一,所以看似不同,实则一也,关键看树轮校正年代。持良渚文化下限年代在4000年前后观点的学者认为良渚文化与马桥文化之间的缺环不大,因此良渚文化的下限年代应距马桥文化上限年代约距今3900年不远。广富林文化的发现证明这种观点有待商榷,广富林文化介于良渚文化与马桥文化之间,因此广富林文化的上限年代才是距良渚文化下限年代较近的时期。

蒋卫东在对《良渚文化年代测定数据一览表》中22个碳-14数据分析后认为,真正与良渚文化下限年代相关的只有三个数据,即德清辉山M2木葬具数据、雀幕桥木板数据和果园村T6④木头数据,这三个数据分别对应距今4000年、4200年与4500年区间,也恰与上述关于良渚文化下限年代的三家观点大致对应。因此光靠碳-14测年数据还不足以判定良渚文化的下限年代,应对更多论据进行交叉佐证,尤其是对文化因素的分析。

持距今4500年左右观点的学者以栾丰实、张忠培等为代表。从文化因素的分析看,良渚文化大致相当于大汶口文化的中晚期。栾丰实认为大汶口文化的下限年代应为距今4600年。然而综合大汶口文化与周边文化的对比分析,尤其是肖家屋脊石家河文化早期遗存的绝对年代与安徽蒙城尉迟寺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存存在年代上的并行关系,再考虑到新发现的广富林遗存的测年数据,蒋卫东认为,良渚文化的下限年代以距今4300—4200年左右最为合理。

刘恒武在《良渚文化综合研究》一书中经过分析后认为良渚文化的起始年代大致应在公元前3200年,下限应不晚于公元前2200年。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将良渚文化的上限定在距今5200年是可信的,学术界对此观点也基本一致。但考虑到近年来的一系列考古新发现,笔者认为这一年代可稍稍往前提,在距今5300年左右。至于良渚文化的下限,考虑到广富林文化或钱山漾文化的接续,也应将传统认为的良渚文化结束的时间稍稍上提,在距今4300年左右为宜。这样良渚文化的绝对年代应为距今5300年—4300年,前后延续了一千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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