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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支付系统简介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和离岸业务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是中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为满足人民币跨境使用需求,进一步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效率,经过充分论证和研究,人民银行于2012年启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建设。自CIPS上线以来,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参与者数量逐步攀升,沿线国家金融机构通过CIPS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人民币国际支付系统简介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简称CIPS)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和离岸业务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是中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一、建设背景

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需求不断增长,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项政策相继出台,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建设金融基础设施支撑业务发展。为满足人民币跨境使用需求,进一步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效率,经过充分论证和研究,人民银行于2012年启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对CIPS建设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服务体系”,同年9月参加第九届夏季达沃斯论坛时指出,“年底之前,将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2015年10月8日,CIPS(一期)成功上线运行,同步上线的有19家直接参与者和176家间接参与者,参与者范围覆盖6大洲50个国家和地区。CIPS的建成运行是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又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人民币国内支付和国际支付统筹兼顾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对推动人民币成为全球主要的支付货币、推进人民币成为特别提款权(SDR)篮子货币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国家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CIPS的建设、运营从始至终以自律、合规精神自觉遵守统一国际准则,在系统设计、规则制定等方面遵守并落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s)与《重要支付系统核心原则》(Core Principles for Systemically Important Payment Systems)等相关要求。

二、发展情况

CIPS上线以来,系统运行稳定,可用率保持在100%,参与者规模持续扩大,业务量稳步攀升,系统功能逐步完善。

(一)参与者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CIPS直接参与者数量从上线时的19家增至31家,间接参与者从176家增至738家,覆盖全球6大洲87个国家和地区。CIPS实际业务覆盖155个国家和地区的2395家法人金融机构。

自CIPS上线以来,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参与者数量逐步攀升,沿线国家金融机构通过CIPS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截至2018年6月底,CIPS参与者已覆盖“一带一路”沿线41个国家和地区(含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业务实际覆盖“一带一路”沿线60个国家和地区(含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的1356家法人金融机构。CIPS为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有助于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扩大人民币使用规模与范围,对“一带一路”的倡议实施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二)系统建设情况

CIPS按计划分期建设,一期系统上线后,CIPS运营机构不断完善系统功能,顺利完成CIPS(二期)投产。(www.xing528.com)

2017年7月3日,“债券通”正式上线试运行,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北向通”资金支付通过CIPS办理。CIPS作为专用资金结算通道,高效稳定支持“债券通”业务开展。10月9日,CIPS(二期)双边业务功能顺利上线,支持“债券通”北向通业务DvP结算,有效降低了跨境债券交易资金结算风险,提高了资金结算效率。

2018年3月26日,CIPS(二期)成功投产试运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汇丰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德意志银行(中国)共10家直接参与者同步上线。2018年5月2日,CIPS(二期)全面投产,符合要求的直接参与者同步上线。CIPS运行时间由5×12小时延长至5×24小时+4小时,实现对全球各时区金融市场的全覆盖,支持全球的支付与金融市场业务,满足全球用户的人民币业务需求。

三、CIPS(二期)功能特点

相比较CIPS(一期),CIPS(二期)具备以下功能特点:

一是丰富结算模式。在实时全额结算模式基础上引入定时净额结算机制,实现流动性更为节约的混合结算机制,满足参与者的差异化需求。

二是支持金融市场业务。根据不同金融交易的资金结算需要,系统能够支持人民币付款、付款交割(DvP)结算、人民币对外币同步交收(PvP)、中央对手集中清算和其他跨境人民币交易结算等业务。

三是延长系统对外服务时间。系统运行时间由5×12小时延长至5×24小时+4小时,全面覆盖全球各时区的金融市场,充分考虑境外参与者和其客户的当地人民币业务需求,支持当日结算。

四是拓展直接参与者类型。引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类直接参与者,明确不同类型参与者的准入条件,为引入更多境外直接参与者做好制度和业务准备。

五是进一步完善报文设计。增加报文类型和可扩展性优化报文字段定义,便利参与者和相关部门进行合规管理。

六是建成CIPS备份系统。实现上海主系统向无锡备份系统的实时数据复制,提高了CIPS的业务连续运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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