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是一种提供资金支付与结算服务的系统,支持的业务包括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跨境资本项目结算、跨境金融机构与个人汇款支付结算等。[1]参与CIPS运行与管理的主体主要是CIPS运营机构、直接参与者与间接参与者。CIPS运营机构作为CIPS日常运行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直接参与者与间接参与者确立CIPS行号并管理参与者的准入与退出。CIPS直接参与者在CIPS中开立账户并能够直接获得CIPS提供的服务,如发送与接收金融信息。CIPS间接参与者需要委托直接参与者通过CIPS来办理人民币跨境支付等业务。除此之外,与CIPS有关的机构还包括CIPS监管机构以及CIPS法律文件的制定机构。表1-1清晰地展示了与CIPS相关的五类机构。
表1-1 与CIPS有关的机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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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S运营机构确定金融机构的参与者身份,有助于理顺CIPS清算流程,并推动CIPS高效且有序运行。CIPS清算流程涉及CIPS运营机构、直接参与者与间接参与者三方。图1-1解释了CIPS的清算流程,X、Y银行作为接受跨境人民币清算服务的CIPS间接参与者,分别委托A、B银行在CIPS中进行业务处理。A、B银行作为X、Y银行的代理行,以直接参与者的身份直接接入CIPS,并完成X、Y银行账户的清算。除此之外,CIPS与SWIFT直接相连并接受SWIFT传入的金融信息,并且CIPS在处理人民币支付与清算业务时需要获取HVPS输出的金融服务与信息,来完成相应的资金流转。
在上述清算流程中,X银行与A银行间以及Y银行与B银行间分别是委托代理关系,同时,A银行与CIPS运营机构间以及B银行与CIPS运营机构间分别是基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参与者服务协议》所形成的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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