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是国家间经济往来最基本的表现形式。自古以来,贸易在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维护国家间友好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贸易与一国外交政策紧密相连,也就是说,国家在制定对外政策的过程中,很大程度上会考虑采取对维护本国贸易利益最有利的举措。
20世纪上半叶,经济大萧条下各国纷纷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进行相互限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又进一步对世界经济运行秩序造成重挫。二战后,为解决复杂的国际经济问题,对国际贸易行为进行规范,美国等23个国家在经过多轮谈判后于1947年10月在日内瓦签订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承诺在今后国际贸易中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减少其他贸易限制,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性待遇。由此,法律化、制度化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初具雏形,GATT在全球层面形成了一套规范和处理国家间贸易关系的原则,对国际贸易进行全面的协调和管理并为全球贸易自由化创造了条件,也为解决成员国间贸易矛盾与争端提供了场所和依据。
不过,由于GATT在法律标准上存在先天不足,而且欧日经济崛起后有意绕开美国主导的贸易规则体系以与美国相抗衡,非关税壁垒取代高关税成为国际贸易畅通发展的新障碍,GATT面临生存危机。在1994年GATT第八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上,各国达成了一揽子解决多边贸易体制问题的共识,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WTO以取代GATT。由此,WTO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WTO继承了GATT的主要原则,但在对成员国的制度有效性和规则约束力方面远远超过GATT,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组织。以WTO为核心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为促进国际贸易与世界经济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www.xing528.com)
然而,近年来以WTO为核心的国际贸易体系愈发失能。从机构面临的外部挑战来看,WTO无力应对由美国主导的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更难以破解因逆全球化、反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持续高涨所带来的多边贸易合作停滞困局,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也使得WTO维系全球正常贸易秩序运转困难重重。更艰难的是,如今大型区域贸易协定纷纷涌现并在促进国际贸易的职能发挥上对WTO形成前所未有的功能替代与制度冲击。此外,WTO自身也遭遇了一定的“生存危机”,近几年不仅多边贸易规则谈判成果寥寥,贸易监督功能长期流于形式,而且上诉机构还在美国掣肘之下停摆从而导致正式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失灵。
全球贸易多边主义没有过时,WTO构建了“以规则为基础”的全球贸易体系,世界上多数国家客观上受益于WTO体制规则而实现了国家经济的巨大发展。因而,坚定维护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不仅必需,而且必要。支持WTO改革需要世界更多国家共同参与,以尽快恢复正常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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