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首次提出全球性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对数字经济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指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数字经济中的“数字”至少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数字技术,包括仍在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这些将极大地提高生产力,扩大经济发展空间,产生新的经济形态,创造新的增量财富,同时也将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从传统实体经济向新实体经济转型;二是指数据,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不仅能够提高其他生产要素,比如资本、劳动的使用效率和质量,更重要的是,将改变经济活动的组织方式,通过平台化的方式加速资源重组,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增长。
如果将“数字经济”看作一个整体,其包含了新的数字技术、经济活动处理过程和组织方式。在经济活动中,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经济效果,数字技术优化了整体的经济结构,推动了生产要素的重组,转变了生产模式,提高了生产效率,进而促进了经济增长。如今,传统产业的数字经济化以及经济形态的智能化组成了数字经济的两个基本内容。前者是对现有经济活动和环节的优化,后者则代表着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
已有研究将数字经济分为1.0和2.0,前者体现了“互联网﹢”对于整个社会经济带来的变化,对已有经济活动的优化,推动存量经济的发展;后者意味着数字经济的智能化,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带来新的经济增量。我们理解数字经济概念时需注意:
第一,数字经济的构成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数字产业化,也称为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具体业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二是产业数字化,即使用部门因此而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包括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的增加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www.xing528.com)
第二,数字经济超越了信息产业部门的范围。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数字技术飞速进步促使信息产业崛起为经济中创新活跃、成长迅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数字技术作为一种通用目的技术,可以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广泛应用到经济社会各行各业,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开辟经济增长新空间,这种数字技术的深入融合应用全面改造经济面貌,塑造整个经济新形态,因此不应将数字经济只看作是信息产业。
第三,数字经济是一种技术经济范式。数字技术具有基础性、广泛性、外溢性、互补性特征,将带来经济社会新一轮阶跃式发展和变迁,推动经济效率大幅提升,引发基础设施、关键投入、主导产业、管理方式、国家调节体制等经济社会最佳惯行方式的变革。如伴随互联网与电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与融合,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和手机终端设备产业出现跨界竞争现象,移动互联网使互联网不再被办公场所限制,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数字经济技术范式具有三大特征: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是最重要的经济要素,数字技术有非常强烈的网络化特征,数字技术重塑了经济与社会。
第四,数字经济是一种经济社会形态。数字经济在基本特征、运行规律等维度出现根本性变革。对数字经济的认识,需要拓展范围、边界和视野,将其视为一种与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并列的经济社会形态。需要站在人类经济社会形态演化的历史长河中,全面审视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的革命性、系统性和全局性影响。
第五,数字经济是信息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信息经济包括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驱动的经济,以及以非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驱动的经济两大类,未来非实物生产要素的数字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数字经济既是信息经济的子集,又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信息化是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数字经济除了包括信息化外,还包括在信息化基础上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形态的变革,是信息化发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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