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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变迁与法律发展:宁波案例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长不仅对一般奴隶有生杀予夺大权,对自己的妻子儿女也有绝对统治权力。[17]从近代亲子关系发展来看,“幼者本位”的道德,在我国明清之际的早期启蒙思想中仅有其萌芽,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才从西方系统地输入。鲁迅先生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体现了西方“幼者本位”的思想。因此,一切的措施手段都应当以孩子为本位。长者应该是处于指导者及协商者的位置,而非发布命令者。

家庭婚姻变迁与法律发展:宁波案例

夏朝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端,从那时起父权制已经确立、政权以父系血统相传是毫无疑问的。家长不仅对一般奴隶有生杀予夺大权,对自己的妻子儿女也有绝对统治权力。这个时代家庭中的男性子孙,未来可能是家长的继承人,但在未取得家长权之前,他们也仅仅是其家长的私人财产,毫无权利地位。家长可将他送与他人,也可用以抵债,还可依政治经济的需要将他质押于他人。

战国开始我国进入封建社会。整个封建社会时代,父为子纲的凶残暴虐程序上稍微缓和了一些;子女生杀大权已经收归国家,无过错子女已不容许家长任意杀害。但是子女对父权仍处于服从关系,无本质变化。家长对子女拥有惩戒权,对父母意志子女若不服从,就是不孝,父母可惩戒子女,可向官府控告。在清代,父母有“送惩权”,子孙得罪父、祖长辈,长辈可将子孙送官府,官府不需要辩明事实真假,就可按父、祖的意志执行。[17](www.xing528.com)

从近代亲子关系发展来看,“幼者本位”的道德,在我国明清之际的早期启蒙思想中仅有其萌芽,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才从西方系统地输入。鲁迅先生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体现了西方“幼者本位”的思想。他认为:开宗第一,应是理解。中国自古以来把孩子看成成人的缩小版,习惯用成人的思维和准则要求孩子,一直到近年以来,经过众多学者的调查研究,才获知孩子的世界与成人的世界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事先不进行理解,而采取一味地蛮干,反而会更严重地妨碍孩子的未来发展。因此,一切的措施手段都应当以孩子为本位。第二,便是指导。长者应该是处于指导者及协商者的位置,而非发布命令者。应该培养他们具有吃苦耐劳的体力,有高尚纯洁的道德品质,有广博自由又能容纳新生潮流的精神等。第三,便是解放。针对子女而言,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出独立个体,也便属于人类中的人。因为“即我”,因此就更应履行教育职责,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因为“非我”,因此也应解放他们,成一个独立的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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