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我国的生育变迁情况非常明显:初育年龄不断推迟;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和生育率均大幅下降。大部分人认为生育率的下降是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但是研究表明,这是共同因素造成的,在全世界不管是什么政治制度、什么文化背景、什么经济发展水平、什么宗教信仰,生育率下降都是一个全球的趋势。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因素可能只占一小部分,女性教育的提升与儿童死亡率的下降也是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根据1970年的世界生育调查,在拉丁美洲与亚洲国家,没有接受过教育的女性与教育年限至少达到七年的女性,生育率水平相差3.1至3.6,即高教育女性比低教育女性少生3个孩子以上。儿童死亡率是决定生育率的次重要变量。当儿童死亡率较高时,父母会选择多生几个孩子,并在每个孩子身上进行较少的投资。这样,即使这些孩子有一些活不到成年,剩下的孩子虽然工资不高,但仍然能够赡养父母。
下面我们从初育年龄、婴儿出生情况、生育率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初育年龄
初育年龄,即生育第一胎的年龄。1950年全国城镇妇女平均初育年龄为21.40岁,农村为21.26岁,相差仅0.14岁,1987年城乡则分别为24.32岁和22.54岁,相差1.78岁。[8]1990年妇女平均初育年龄为23.5岁,其中城镇为25.0岁,农村为22.8岁;2000年妇女平均初育年龄为24.1岁,其中城镇为25.9岁,农村为23.6岁。虽然城乡妇女的平均初育年龄在时间序列上都呈现推迟的趋势,不过城镇推迟的速度更快。
宁波市女性平均初育年龄数据缺乏,能查到2005年宁波市女性平均初育年龄为25.69岁,2010年为26.87岁,比2005年推迟了1.18岁。[9]2011年宁波市女性平均初育年龄为28.08岁,比2010年又推迟了1.21岁。②[10]晚育之风已越来越盛。
在我们的抽样调查中(详见表6-6),在初生养子女的年龄中,城乡的调查对象有所不同,在城市调查对象中,有51.08%的调查对象(或其妻子)的初次生养子女年龄为26~30岁,占第一位,其次为21~25岁年龄组(36.56%),这两个年龄组所占构成比合计超过80%。而农村的调查对象所调查的数据显示,有51.79%的调查对象(或其妻子)的初次生养子女的年龄为21~25岁。其次才是26~30岁的年龄组(占比为41.07%)。农村的初育年龄低于城市。
表6-6 女性初育年龄占比情况调查表
(二)婴儿出生情况
1.关于抑制生育
堕胎术和避孕术直接涉及的是生育问题,但由于生育是性行为的后果而涉及人的性行为。最初,西方大部分国家都禁止使用堕胎术和避孕术,禁止的理由主要是出于宗教上的原因,也有些国家禁止堕胎是因为其法律认定人的生命的起始时间为受精卵形成之时,故堕胎属于剥夺他人生命。
现在,大部分国家都不再禁止这两种技术(对避孕术的政策比堕胎术更加宽松)。而这两种技术在客观上对“性解放”运动起了推动作用。不过在美国,堕胎不仅是一个生育问题、医疗问题、宗教问题、伦理道德问题,而且成为美国最大的国内政治问题之一,也是多年来美国大选期间,民主与共和两党辩论的主要课题之一。堕胎辩论涉及人的价值问题、保护儿童的道德问题、维护妇女的生育健康以及妇女的自由和权利问题。据《美国全国堕胎联合会》提供的数据,在2014年立法会议上,共出台了335个限制堕胎条例。2014年底,15个州共颁布了26个限制堕胎条例。也有的对胎儿不同的月份做了区分,比如怀孕三个月内的堕胎是合法的,超出三个月堕胎则为非法,理由是胎儿三个月才会成形。不过堕胎在中国任何时候都是合法的,没有法律上讨论的意义,只存在道德和文化上的讨论。
2.出生率
出生率(也称粗出生率)是指某年每1000人对应的活产数。它反映了人口的出生水平,属于强度相对指标。与出生率相关的另一个指标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指一定时期内人口自然增长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口数之比,通常以年为单位计算,用千分比来表示,也可以用人口出生率与死亡率之差表示。人口自然增长率是反映人口发展速度和制定人口计划的重要指标,也是计划生育统计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表明人口自然增长的程度和趋势。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城乡分体的二元化生育政策,这是以过去城乡存在差别、各自相对封闭的社会现实为基础制定的。我国生育政策体现在城乡差别上的特点是:城镇地区生育政策比农村地区严格,政策的实施效果明显。
自然增长率越高,说明青少年比例大;反之,说明青少年比例小。当自然增长率持续低水平发展(例如德国、日本、俄罗斯,他们的自然增长率接近负值,也就是说人口总数减少),青少年比例越来越小,加上生活水平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使人的寿命增加,这样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越来越大,就出现了老龄化现象。(www.xing528.com)
表6-7 全国与宁波历年婴儿出生率情况交互表
数据来源:宁波计生委官方网站。
从表6-7可以看出,宁波的婴儿出生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1978年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出生率大幅下降。这几十年来的趋势从全国来看出生率一直是缓慢下滑的,而宁波近十年则没有明显下降趋势,有时高点有时低点,在8‰上下波动。
表6-8 全国与宁波历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情况交互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和宁波统计局官网。
从表6-8可以看出,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也是从1978年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开始大幅下降,其后一直是下降趋势,直到随着2011年政策双独二孩的放开,第二年201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有了极小幅的增长(0.16‰);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第二年201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又有了小幅的增长(0.29‰);以及随着2015年的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2016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有了比前两次大的一个小幅增长(0.9‰)。由此可见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自然增长率确实有较大的影响。不过全面二孩的放开也只带来了一年的数据增长,紧接着2017年增长率又小幅下降,2018年迎来了更大的跌幅,自然增长率跌到了3.81‰。这说明全面二孩的放开也已经无法阻挡人口自然增长率的持续下降。
宁波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依然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但是与全国整体下降趋势相比,宁波没有形成一个整体下降的趋势,而是时高时低,二十年来一直在1.7‰~3.59‰之间波动。影响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市越发达,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越高,生育意愿越低,人口自然增长率往往越低,但是城市越发达往往也会吸引更多的外来移民,外来移民的生育行为会提高当地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以2017年全国各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对比为例,广东人口增加比较多,特别是清远、深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很多倍,东北的负增长则比较多。全国北方城市转入南方城市移民落户已经成为一个大趋势,可能可以从侧面佐证这一数据结果。相比而已,宁波属于较发达城市,但移民人口远远比不上深圳等这些广东城市。
(三)生育率
生育率是指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妇女或育龄妇女的实际生育水平或生育子女的数量。出生率因受性别、年龄及其他人口特征的结构影响,难以充分反映人口的生育水平。而生育率将生育量与人口中同它关系最密切的育龄妇女数相比,就相对可靠地反映出人口的生育水平。生育率的指标也有好几种,有一般生育率,有总和生育率。一般生育率(也称生育率)是指某年每1000名15~49岁妇女生产的活产婴儿数,为年出生婴儿数与年平均育龄妇女总数的比值。总和生育率是指某年的每一千名妇女,若他们在生育龄期(即15至49岁)的生育率依循该年的年龄别生育率,一生中活产子女的平均数目。其计算的基本方法是将某年某地的育龄妇女各年龄别(通常为 15至49 岁)生育率相加而得的合计值。在统计时期长度为1年,年龄分组组距为1岁的情况下,总和生育率等于年龄别生育率之和。
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公布的数据,1950年全国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5.81,1970年为5.72,1975年下降到3.57,1990年为2.37,2000年为1.23,2015年降到1.047,远低于2.2左右的世代更替水平,被专家称“低得出乎意料”。中国现实的生育水平究竟有多“高”或者究竟有多“低”?长期以来一直是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同时也是学者之间争论的焦点之一。无论是历次人口普查以及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数据,还是官方公布的其他涉及出生人口或人口生育信息的数据,其数据质量都不能得到学者们一致认可。官方的数据有时候也会自我修正,比如在2003年的时候,国家统计局把2000年的总和生育率由1.23调整为1.4(《再论中国生育水平顾宝昌》蔡泳、陈友华、陈卫)。有学者从2015年户籍登记数据中5~7岁组人口数推算初2008—2010年的总和生育率值在1.63~1.66之间,平均水平大致为1.65,比官方公布的总和生育率高一些。[11]宁波市计生委公布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每年都比全国数据要低(见表6-9),比如2000年全国数据是1.23,宁波是0.878;2005年全国数据是1.35,宁波是1.076。而且一直以来农村总和生育率都高于城市。
表6-9 全国和宁波历年生育率统计表
数据来源:统计局历年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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