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宁波市婚姻家庭生育观念变迁及其性别偏好的调查结果

宁波市婚姻家庭生育观念变迁及其性别偏好的调查结果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下文没有系统调查四项,仅对第二项和第三项进行阐述以展示生育观念的变迁。我们在调查中设置了该项问题的前提是“考虑计划生育只能生一个”,考察在此种情况下,人们生育观念中的性别偏好。在郭俊霞的奉化农村田野考察中,发现当前奉化农村,农民生育观念早已改变,很多家庭都只生一个,即使第一胎生了女儿,政策允许生第二胎,农民也不愿再生。“代妈”大都来自偏远农村,是离异、30岁以内、已生育过的女性。

宁波市婚姻家庭生育观念变迁及其性别偏好的调查结果

张树栋在其《中国婚姻家庭的嬗变》一书中提到:生育观可分为四个方面:(1)对生育目的和意义的看法;(2)性别偏好;(3)理想子女数;(4)对子女质量的期望。根据各种有关传统生育观的文章来看,其包括这几点: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多子多福、早婚早育、重男轻女,也有人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纳入其中,以强调繁殖后代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传统的生育观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下文没有系统调查四项,仅对第二项和第三项进行阐述以展示生育观念的变迁。

(一)理想子女数量偏好调查

人们主观上对孩子数量的需求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外在的政策环境社会舆论导向,甚至还包括夫妻间的感情、家庭经济状况等等。我们在考察此项内容的时候,并没有全面调查各因素的影响关系,只设置了一个前提,“在不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人们想要几个孩子。

表6-4 理想子女数量偏好交互表(不考虑政策情况)

如上表(见表6-4)所述,即使在不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选择“一个孩子就够了”的比例仍然是最高的,接近三分之二。而根据2000年5月“计划生育与家庭发展变化”课题组在5省1市(包括浙江省)的调查中,数据显示近三分之二的人表示想要2个孩子,只有15%的人的表示想要1个孩子。这十年间,发生了什么,使人们对孩子数量的需求降低了呢?我们的一个猜想是,这十年来,养育孩子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人们更加重视生活品质而不是孩子的数量、传宗接代的想法淡化等因素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对孩子数量的需求。其实从全球来看,生育意愿的降低、不愿多生孩子的生育文化的形成,非中国一家,而有着世界一般性。

“理想子女数”的迅速降低,说明中国家庭“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已经完全被打破,中国家庭正在自发减少生育。可以预见的是,中国未来的老龄化情况会比较严重。

从上表我们还可以看出几点:(1)女性倾向于不要孩子的比例高于男性,希望更多孩子的比例少于男性。在生育问题上,女性比男性要承担更多的身体和心理的付出,这可能是造成此种结果的一个原因。(2)城市居民中倾向于不要孩子的比例高于农村,希望更多孩子的比例少于农村。

(二)生育性别偏好

人们生育孩子的性别偏好本身并不是生育观念中的一个孤立的组成部分,除了要受生育目的的制约外,还受生育子女理想数量的制约。然而在当今中国,性别偏好的问题首先受到严格控制的可生育孩子数量的制约(通常情况下明显低于人们的理想孩子数)。我们在调查中设置了该项问题的前提是“考虑计划生育只能生一个”,考察在此种情况下,人们生育观念中的性别偏好。

数据(表6-5)显示,被访问者中,选择男孩的比例为20.27%,选择女孩的比例为12.53%,选择都一样的比例大约为66.74%。在这个问题上,被访者的性别因素和城乡因素与其均不构成相关性,性别和居住地是农村还是城市并不影响结果。(www.xing528.com)

表6-5 政策背景下生育情况偏好交互表

宁波作为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男孩偏好并不高,基本与城市差不多,这一特点与内陆大部分地区农村的情况并不一致(内陆大部分地区农村的男孩偏好较高[4])。在郭俊霞的奉化农村田野考察中,发现当前奉化农村,农民生育观念早已改变,很多家庭都只生一个,即使第一胎生了女儿,政策允许生第二胎,农民也不愿再生。最近20年金峨村只有一例超生。而绝大多数第一胎生女孩的都未再生第二胎,全村仅有七例生第二胎的,约占生育夫妇的10%。奉化农民真正认为生儿生女都一样。在城里安家的年轻夫妇所生育小孩的姓氏上,一般还是随男方姓。这好像可以让有传宗接代想法的男方父母欣慰。不过,当前奉化农村传宗接代的想法的确是变得比较淡薄了,他们更加关心的也许是骨肉亲情和天伦之乐,有时则是由谁来带孙子

(三)丁克家庭的出现

一对具有生育能力的夫妇自愿不要孩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两人世界”,又称之为“DINK家庭”或“丁克家庭”。“丁克”的汉语名称来自英文Double Income No Kid(Kidds)四个单词首字母D、I、N、K的组合——DINK的谐音,仅从单词字面意义解释,意思是:双收入,没有孩子。丁克家庭是基于夫妻双方的一个主动选择而导致的后果,而并非是客观上无法生育,它意味着我们不能把任何情况下出现的“无子女家庭”均划入“丁克家庭”的范畴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这种家庭模式开始在欧美等地流行。[5]1967年,美国18岁至34岁的妇女中有3%的人自愿不育。自80年代起,丁克文化悄悄地叩开中国的大门。

丁克家庭在中国存在的数量方面,现有的数据,基本都不够确切。宁波也没有准确的数据调查,我们的调查只能体现出有丁克意愿的,在前述孩子数量需求中,数量为0的比例,在3.5%左右。

(四)代孕现象的增多

代孕,即将不孕不育夫妇的受精胚胎植入代孕者的子宫,或是将男方的精子直接注入代孕者的宫腔内,由孕母替他们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2001年,卫生部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虽然截止目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对代孕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卫生部出台的文件只是部门规章,但即使如此,因为政府经常性整治,公立医院没有敢做的,国内的代孕业务均是“地下”形式。经济条件好的人,会选择去代孕合法化的国家进行代孕。

地下代孕一般有人工和自然两种:人工代孕,就是由丈夫供精、老婆或第三人供卵、第三人供精;自然代孕,就是和代孕妈妈同房后自然怀孕。“代妈”大都来自偏远农村,是离异、30岁以内、已生育过的女性。有些是未婚妈妈,独立抚养孩子且生活拮据,想通过做“代妈”赚钱养家。这个群体因为经济状况差,且对人工授精方式存在疑虑,多选择自然怀孕。[6]选择代孕的群体有这样几种:不孕不育的夫妻、男同性恋人组成的家庭、失独家庭等。2018年新京报曾报道过4位失独老人海外代孕的艰辛之路,成为法律界一个经典的案子。[7]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