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权力中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经济决策权,也就是俗称的“管钱模式”,我们用这项指标来体现家庭财权,包括家庭的日常消费、投资项目等的决策权以及银行账户的管理权等。家庭财政权的分配受很多因素的影响,社会学界对此的探讨比较少,不过心理学界倒是有很多涉及家庭管钱方式对女性婚姻质量的影响方面的研究。
影响家庭财政权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情况。根据《中国妇女》杂志社与华坤女性生活调查中心在2010年9—10月实施的“第6次中国城市女性生活质量调查”中公布的结果,城市女性对家庭收入的贡献度为35.8%。其中,兰州女性对家庭贡献最大,达到46.3%;成都女性紧随其后,为46.0%;北京女性位居第三,为40.9%。[32]总体来说女性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还是比男性低,那么,财政上的决策权是否更多比例的由男性享有呢?
根据2005年中国(8城市)女性消费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已婚女性被调查者当中,46.5%的人的个人收入由“自己支配”;51.3%的人会将自己的收入“和丈夫的放在一起,两人共同支配”;而将收入交给“丈夫支配”的仅占2.2%。77.3%的已婚女性决定着家庭的日常消费。[33]另据一项调查显示,58%的上海家庭中女性负责理财;而在中国台湾,70%的家庭财政大权掌握在女性手中。[34]
我们本次调查把财政权的分配方式分为“丈夫掌握财权”、“妻子掌握财权”、“AA制”和“分不清楚”这四个选项来调查宁波市家庭的财政权分配情况。其中,对于AA制的理解,大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月各交一部分钱作为“家庭公款”,以支付房租水电等共同家庭支出,其余各自料理;另一种是只在买房、投资之类的大项目上夫妻平均负担,除了共同的日常消费基本维持平均负担,其余比如请客、购物、打车等费用都自理,不设专门的家庭公款基金。
(一)已婚样本情况调查
1.年龄差异
从下表(见表5-9)我们可以看出,在宁波家庭中,不管是什么年龄段的家庭,妻子管钱的比例都远远高于丈夫管钱的比例,老一辈的家庭(一方年龄在55岁以上)中,丈夫管钱的比例高于年轻一辈,这暗示了妇女在家庭中权力的增强。实行AA制的比例随着家庭的年轻化变得越来越高,而选择“分不大清楚,谁方便谁管”的比例却随着家庭的年轻化变得越来越低。这说明在现代家庭中,妻子和丈夫的钱越来越能分清楚了。另外,妻子管钱的比例在中年夫妇中达到最高,从家庭生命周期来看,年轻夫妻可能并没有多少共有财产,中年夫妇正是财产积蓄较多的时候,同时也是容易出现“七年之痒”的时候,女性在这个阶段往往会对家庭财政变得更为敏感。
表5-9 不同年龄夫妻对财政权分配情况统计表
2.城乡差异
从下表(见表5-10)中可以看出,宁波市的农村和城市在家庭财政权分配上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在农村,“妻子管钱”和“丈夫管钱”的比例均大大高于城市,同时,家庭财产实行AA制的比例和分不清楚的比例,也都低于城市。
表5-10 不同居住地夫妻对财政权分配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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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性别差异
如果是如实反映家庭财政权的话,在抽样均质的情况下,男性和女性在此问题上的回答比例应当大致差不多。如下表(见表5-11)所示,比例基本上都比较接近,只是在男性的回答中,“丈夫管钱”的比例略高出一点点,这有可能是因为在对家庭财政权界定不清楚的情况下,男性更倾向于认为是自己在管钱。
从该数据上可看出,宁波家庭女性管钱的比例与上海(58%)相比略低,但也远高于男性管钱的比例。从全国来看,上海应该是女性家庭平均地位最高的地区,是连续几年排名第一的“妻管严”城市。[35]妻子管钱会增加妻子对婚姻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这点毫无疑问的,但是会影响丈夫对婚姻的满意度么?一个有意思的研究表明,那些社会经济地位低于妻子的男性更可能因为“资源依赖”而被动让渡家庭权力给妻子,这也会降低他们的婚姻满意度;而与之相反的是,那些社会经济地位高于妻子的男性则通常在爱与需要的考虑下主动服从于妻子,而这并不会引起他们自身的失落感,从而也不会导致他们婚姻满意度的明显下降。[36]
表5-11 不同性别夫妻财政权分配情况统计表
(二)未婚样本情况调查
针对未婚人士,我们也调查了其对未来婚姻中财政权分配情况的期待,如下表(见表5-12)所示:男性被调查者中,认为“分不清楚,谁方便谁管”和“经济分开各用各(AA制)”的观点占前两位,分别占39.56%和25.27%;女性被调查者中,认为“分不清楚,谁方便谁管”和“妻子”占前两位,分别占39.56%和25.27%。未婚样本的期待数据与现实已婚夫妇的情况对比反差是很大的,起码说明愿意主动给妻子管钱的男性比例其实是远低于实际给妻子管钱的比例,而女性婚前对家庭财政的问题重视程度也低于婚后。
表5-12 未婚样本不同性别对夫妻财政权分配期待的统计表
(三)其他情况
以上的问卷都是针对核心家庭设计的,因为核心家庭的财政问题必然只涉及夫妻之间,子女一旦成年有了自己的收入,往往也就独立成户,自己掌握决策财务的权利了。但是乡村中存在很多主干家庭,因为三代或者四代同堂的原因,大家族共财既是一种有着伦理意味的财产观念,又是乡村社会中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这种情况下,家庭的财权一般不由夫妻俩掌握,而属于长辈。
中国这三十年处在一个新旧时代的转型期,大量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化,但是观念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而现实中确实存在两种表面上是核心家庭,实际家庭财政权却不全在夫妻二人手里的情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往往是父代较为强势,干涉小家庭的财务问题;或者子代缺乏独立精神而主动把财政交于父代打理,双独家庭的增多强化了这一现象。以“妈宝男”[37]为例,其存在依赖父母的心理,而父代家庭有加强代际关系的现实需要,通过控制财权而获得一种保持紧密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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