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代际关系分析建立在具有血缘、姻缘和收养等关系,但又属于不同代位的成员基础之上。或者说,家庭代际关系实际是研究家庭内不同辈分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纵向代际关系实际对家庭成员关系进行纵向考察。从血缘关系成员看,纵向关系既包括亲子、叔(伯)侄等“连代”关系,也包括祖孙“隔代”关系。而就姻缘关系成员看,纵向关系则有婆媳关系、翁婿关系等。不同代际成员接触最多的是父母(公婆)和子女(媳婿)之间。因而,直系亲子关系无疑是代际关系的核心。基于篇幅所限,我们这里重点探讨纵向关系中的亲子关系和婆媳关系。但未探讨的部分并不代表就不重要,比如宁波文化中特有的“老娘舅”文化,就是家庭纵向关系中比较重要的一环,这在本书第三章的第三节婚嫁风俗中有提及。
(一)亲子关系
在传统中国,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相比,亲子第一,夫妻第二,夫妻关系靠亲子关系支配(现在已有所改变)。这与很多西方国家不同,在西方,家庭关系以横向夫妻关系为主,横向支配纵向。本次家庭关系满意度调查中,亲子关系的满意度(见表5-6)普遍高于夫妻关系的满意度(夫妻关系的数据见第四章第二节的内容)。
表5-6 宁波亲子关系满意度统计表
总的来说,宁波亲子关系满意度还是较高的,不同年龄段的数据差别不大,在性别上,女性对与自己父母的关系满意度评价比男性略高[19](女性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共91.41%;男性为89.39%);同时,女性对与自己的子女的关系满意度评价也比男性略高(女性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共93.13%;男性为90.67%)。(www.xing528.com)
(二)婆媳关系与翁婿关系
过去人们通常认为,婆媳关系是家庭中最具举足轻重的关系,比婚姻关系更为重要。传统而典型的中国家庭中,婆婆在家庭事务管理中地位高于儿媳,媳妇在家庭中通常是处在最底层的,她要孝敬公婆、伺候丈夫及其兄弟姐妹,还要照料孩子,通常对婆婆言听计从(Baker,1979)。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妇女地位的提高,年轻妇女走向社会,参加劳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婆婆对儿子和媳妇的控制权日益减少(Wolf,1985)。在第三章第三节中,我们详细展现了宁波妇女婚后从居模式的改变,由于“夫家居”的大大减少和年轻夫妻“新居制”的增加,儿媳在家庭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较传统时代大大增强。出嫁女儿与娘家发展关系更为方便。但即使有这些变化,从前面第四章中我们对夫妻冲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婆媳关系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夫妻关系。
在郭俊霞的奉化农村的田野考察中,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婆媳关系不和谐的案例中,丈夫对妻子都有着无声的支持,甚至是行为上的支持。不仅如此,村庄舆论对儿媳的表现,也是持宽容态度的。村民们常常说:“媳妇是外人,和婆婆没有血脉关系,关系不好是正常的。”这实际是说,代际关系和交往应当完全平等互惠。传统的要求是“媳妇会做媳妇”,而现在更多的是“婆婆应当会做婆婆”。与中国不发达地区农村的妇女地位相比,宁波农村妇女地位的提高更加明显。
至于翁婿关系,目前的研究文献并不多,关注度也不如婆媳关系。下表(表5-7)是我们的满意度调查,可以看出婆媳关系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所占比例之和是小于翁婿关系的。同时,与前述亲子关系相比,婆媳和翁婿关系满意度都大大降低。
表5-7 宁波婆媳、翁婿关系满意度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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