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当代未婚青年的婚姻观及法制演进

当代未婚青年的婚姻观及法制演进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下面对于未婚同居状态和婚姻倾向等调查,针对的是未婚样本。(一)未婚同居情况调查在婚姻法领域,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我国当前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背景下,若与配偶之外第三人领了结婚证则犯重婚罪,未领结婚证的婚外同居主要是受到道德谴责。我们本次对同居问题的调查主要针对的是未婚的婚前同居。未婚同居的人中还有5名在婚姻状态一题中选择了“未婚同居关系稳定并且不打算结婚”,占3.27%。

当代未婚青年的婚姻观及法制演进

前述对婚前性行为、试婚、同性恋、婚外恋等的态度,我们针对的样本是全体。而下面对于未婚同居状态和婚姻倾向等调查,针对的是未婚样本。

(一)未婚同居情况调查

婚姻法领域,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12]这是狭义概念,现在我们对同居也已经做了扩展理解:同性之间共同生活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也属于同居。另外,虽然持续的性生活是推定同居的重要标志,但是应当不是决定性因素。[13]同居有婚内同居与非婚同居之分,对于婚内同居,本是婚姻关系的本质义务,不在这里探讨的范围,而非婚同居又可分为婚前同居(主要包括未婚同居和离异或丧偶后与他人同居)与婚外同居(主要指与存在婚姻关系之外的人同居,民间所称“包二奶”或“养小白脸”即是婚外同居)。在我国当前一夫一妻制法律背景下,若与配偶之外第三人领了结婚证则犯重婚罪,未领结婚证的婚外同居主要是受到道德谴责。我们本次对同居问题的调查主要针对的是未婚的婚前同居。

国外的社会学家认为,婚前同居是近几十年来引起家庭生活最深刻变化的行为。世界范围内,在现代化及其后的社会中,同居现象都有大量增加。在美国,同居现象更加普遍,已婚夫妇半数以上在婚前同居过,甚至大约40%以上的美国孩子都将在同居家庭中生活一段时间。[14]未婚同居在改革开放以前也被称为“鬼混”,与婚前性行为一样被认为是“不知羞耻”,与此同时还有一个双重标准就是女性有责任对婚前性行为和婚前同居说“不”,否则比男性更加不可饶恕。随着性道德观念的转变,有超过一半的人对婚前同居表示理解。有学者认为,非婚同居的普遍化将带来一系列负面社会问题,如青少年性早熟未婚先孕增多、人工流产发生率居高不下等等(张汉湘,2002)。

同居和婚姻的根本区别在哪里呢?最好的答案也许是法律上的承诺。法律上的承诺表示了一种更郑重的态度和共同生活的诚意。社会学家比较了婚前未同居过的夫妻和婚前有过同居史的夫妻的离婚率,结果发现婚前同居过的夫妻更容易离婚。[15]当然这个研究是国外做的,并且年代过于久远,结论未必适用于当代中国社会。

本次调查的163名未婚人士(年龄主要集中在1986—1992年出生的,填写问卷时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的调查者)中,在居住方式这一项中缺失频数为10,其中选择“恋人同居的”有14名,也就是说,未婚同居占回答问题的问卷比例为9.15%,这其中只有1名居住在农村,其余全部居住在城市,包括居住在城市的外来人口,这与城市的人际自由空间大于农村有关。未婚同居的人中还有5名(3男2女)在婚姻状态一题中选择了“未婚同居关系稳定并且不打算结婚”,占3.27%。

未婚同居现象在中国经历了一个从禁止到人们逐渐接受和容许的过程,但不可否认,这一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说依然是羞于启齿的,故此问卷的结果可能有不少“水分”。在我国确切的同居数据几乎没有,90年代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曾在5个区、2个县进行抽样调查,共查处1310对违法婚姻,其中为数最多的就是已达婚龄而未依法登记的同居者。1994年8月下旬,某市查出4800对违法婚姻中,在校大学生的同居者占了一半。[16]

(二)未婚样本的婚姻观

未婚样本的婚姻观,在相关度上,与性别的相关度小于与居住地的相关度。

1.不同性别的婚姻观差异

(1)对未婚同居与结婚的态度

调查显示的大部分选项男女差别都不是太大。比例差别最大的是对同居和结婚的态度。我们调查前预想的是,因为传统文化的关系,同居对女性可能造成的潜在伤害大于男性,因而可能女性更多的对同居持反对态度而对法律上的婚姻持积极态度。而调查结果却与此相反,对于“只要感情好一直同居也可以,证书只是张纸”的选项,女性的选择比例(8.62%)高于男性(6.36%),而选择该项的样本,三分之二以上居住在城市,教育程度在大专及本科以上的占了90.1%。当然,态度上对婚姻的轻松,未必表明实际行为和生活中的轻松。在访谈大学生的时候我们发现,许多大学生虽然对婚前性行为持开放态度,选择了同居,但他们的内心还是传统的,认为这样做是违背伦理道德

(2)对独身的态度(www.xing528.com)

在中国,大龄单身需要承担更多的压力,所以在观念上与国外区别也很明显。我们把“单身更潇洒”看作是主动追求独身;而把“希望有,但不强求没有的话单身也接受”看作是被动的独身,事实上这种分类并不明确,被动独身也可能是主动选择的结果(不肯降低择偶标准等)。女性追求“单身更潇洒”的比例(1.72%)小于男性(3.64%),总的说来主动追求独身的比例还是很小的;在“希望有但不强求,没有的话单身也接受”这个选项上女性(20.69%)略高于男性(19.09%),但差别并不大。

对于单身或是独身的态度,年轻一代与父母的差别比较大,很多父母视子女大龄未婚为不正常并且丢面子,导致现今社会出现很多“父母逼婚”的现象。据凤凰网对网民的调查,7902个被调查人,在“你或身边人有没有遭遇逼婚?”这个问题上,61.8%的人选择了“遇到非常多,现在两代人的共同话题只有问婚和逼婚”。更有一些家乡在外地的新宁波人,为应付过年回家父母的催促和追问,“互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17]

(3)对离婚的态度

男性对离婚的态度的两级化比女性明显(结果详见表4-14),体现在男性选择“结婚要非常慎重,结了就不离了”的人的比例(39.09%)略高于女性(37.93%),而认为万不得已也可离和离不离随境遇的比例也略高于女性。

表4-14 不同性别未婚人士对婚姻态度交互表

2.城乡的婚姻观差异

婚姻观与在城市还是农村有极大的相关性,如下表(见表4-15)所示。

表4-15 不同居住地的未婚人士对婚姻态度的交互表

在对婚姻的态度的方面(多项选择题),选择“结婚要非常慎重,结了就不离”,这一项的城市被调查者(33.88%)比例低于少于农村(44.19%)和流动人口(43.55%);选择“婚姻虽慎重但不委曲求全,不得已可离婚”,这一项的外来人口最低;选择“只要感情好一直同居也可以,证书只是张纸”的调查者,在城市居民的比例最高(8.26%);表示“希望有但不强求,没有的话单身也接受”,这一项的农村被调查者(6.98%)显著低于城市居民(21.49%)和流动人口(25.81%);但是较为令人不解的是,选择“单身更潇洒”的人,城市居民的占比却是最低的。有可能的解释是,随着城市的发展,传统观念的破除日渐增大,但是城市居民对婚姻的渴求却并未减少,反而甚于农村地区。

总的来说,农村地区对婚姻的态度的两级化比城市更明显,持传统观念(结了就不离)的比例虽高于城市地区,但主张万不得已也能离和随境遇离婚的比例也高于城市。另据我们对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的访谈,前来要求离婚的农村人多于城市人(影响因素很多,比如也许城市人离婚更多的是协议离婚不上法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