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地的“明德”观,批判性地吸收了朱熹的看法。他们都把“明德”作为“天命之性”来看待。朱熹曾说:“有得于天而光明正大者谓之明德。”[29]又说:“人本来皆具此明德,德内便有此仁义理智四者。只被外物汩没了不明,便都坏了。所以《大学》之道,必先明此明德。”[30]“明德”得之于天,并且为“光明正大者”,这明显就是说“天理”,即“天命之性”。朱熹反复强调,“明德”即“仁义礼智”是“性”。“德”之所以不明,是因为“天命之性”受到“气质之性”的污染,所以《大学》首倡“明德”。
李光地“明德”为“性”的说法与朱熹完全一致,但与朱熹相比,表述得更加明确,他说:
明德即性也,以其得之于天,而昭明不昧,故谓之明德。德本明也,昏于气而蔽于物。学者,所以明之而已。[31]
又说:
“明德”指性不指心,“明明德”合知性、养性而言。[32]
这里李光地明确地表明了“明德即性”。“性”本来正大光明,因为受“气”所蔽,才昏暗不明,因此要“明德”。他在此处还指出“明德”的主体是学者,学者在“明德”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除此之外,李光地对朱熹的说法也并不是一味的接受,他也有评判取舍。《朱子语类》载:(www.xing528.com)
问:“《大学注》言:‘其体虚灵不昧,其用鉴照不遗。’此两句是说心,是说德?”曰:“心、德皆在其中,更仔细看。”又问:“德是心中之理否?”曰:“便是心中许多道理,光明鉴照,毫发不差。”[33]
或问:“所谓仁义礼智是性,明德是主于心而言?”曰:“这个道理在心里光明照彻,无一毫不明。”[34]
曾兴宗问:“如何是明德?”曰:“明德是自家心中许多道理在这里。本是个明底物事,初无暗昧,人得之则为德。”[35]
从朱熹所论可知,关于“明德”与“心”之间的关系,朱熹认为“德”存于“心”,“心”包含“德”。“德”是“心”中之“理”,“心”被“德”所主宰。“德”即“性”,这样也就是说朱熹是在论述心性之间的关系。既然说到心性,李光地以为朱熹此说会使人产生误解,因为“德”为心中之“理”,是“性”,并不是“心”,那么朱熹用“其体虚灵不昧,其用鉴照不遗”来解释“明德”就会导致他人误以为“明德”为“心”。如按朱熹所说,“德”之体为“虚灵”,用为“鉴照”,这似乎是在说“德”为“心”。如果是这样,“德”的本体是“空”,而不是“实”,这就可能流于佛教“明心”的弊病。他说:
朱子云:“行道而有得于心之谓德。”是德乃得于心之理,非心也。《大学章句》解“明德”乃云:“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却似心为“明德”。若“明德”是心,则“明明德”不疑为异氏明心之说乎?[36]
李光地的“明德”说取之于朱熹,但对朱熹所论也有批判,并指出朱熹与佛教之间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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