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李光地批判与继承宋、元学说

李光地批判与继承宋、元学说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夏正、周正并行关于《春秋》是否“改月”的问题,李光地对诸说“兼取焉尽之”[55]。七月、九月是夏正,一之日、二之日是周正。用周正,是为了宣示周代商而立,意味着服从周王的正统。《春秋》记事采用周正,并且是改月的。《诗经》作为民间的诗歌总集,所以会有周正、夏正混用的情况。而升春于王,名实亦乖矣。《春秋》当代之书,则以春移之说为近。李光地改时之说,发表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

李光地批判与继承宋、元学说

李光地认为“春王正月”是《春秋》全书的总纲领,关乎全书的理解,“此四字者不明,则全经不可得而读也。”[53]“《春秋》,明白得‘春王正月’便都明白了。”[54]他总结、批判了朱熹等人的看法后,提出“夏正、周正并行”,“四时之序亦夏周并行”两说。

(一)夏正、周正并行

关于《春秋》是否“改月”的问题,李光地对诸说“兼取焉尽之”[55]。他一方面认为《春秋》改月,“春王正月”的“正月”为周正,“正月者,周建子之月也。三正迭用,而建子为周制,故系之以王。《左传》以王为周王者是也。”[56]另一方面也认为《春秋》除“改月”用周正外,有时还不“改月”沿用夏正。他承袭了朱熹的“并行说”,“愚切思之,则朱子所谓并行者是也”[57],把程颐的“改月不改时”之说与胡安国的“既不改月也不改时”之说糅合到一起。他举《诗经》《孟子》作为《春秋》夏正、周正并行的证据,他说:

《豳风》一诗,有一日、二日矣,是周正也;有七月、九月矣,又夏正也。《小雅》之诗,四月维夏,六月徂暑,是夏正也。《孟子》之书,十一月成杠,十二月成梁,又周正也。此其月数并行之征也。[58]

《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七月、九月是夏正,一之日、二之日是周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引皮嘉佑说:“此诗言月者皆夏正,言一二三四之日者皆周正。”[59]《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郑笺:“四月立夏矣,至六月乃始盛暑。”四月、六月是夏正。《孟子·离娄章句下》:“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这里十一月、十二月是指周正。[60]

李光地认为《春秋》之所以把夏正与周正并行使用,是因为二者所起的作用不同。用周正,是为了宣示周代商而立,意味着服从周王的正统。用夏正,意味着服从天时,垂法后世。他说:“行周者以改正朔,示革命,故书时事,颁列国则用之。行夏者以殷天时,存古制,故作礼乐垂宪章则用之。”[61]又说:“用周制焉,所以示革命而一正朔也。……兼夏制焉,所以存古法而殷天时也。”[62]李光地此说与程颐“行夏时以立义”并无不同。

《春秋》记事采用周正,并且是改月的。[63]如桓公十四年经“春正月无冰”,成公元年经“春二月无冰”,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如果这三个例子所用的是夏正,那么夏历正月天气已经开始变暖,而夏历二月更是春暖花开了,“无冰”还需要记载吗?另外,定公元年经“冬十月,陨霜杀菽”,如果是夏正十月,天气自然寒冷,更不会有菽存在。因此顾炎武说:“谓《春秋》以周正纪事,是也。”[64]《诗经》中确有夏正、周正并存的情况,但李光地以《诗经》佐证《春秋》,忽视了二者体裁的差别。《春秋》承袭鲁史,作为鲁国史书自然要用周正。《诗经》作为民间的诗歌总集,所以会有周正、夏正混用的情况。严杰《经义丛钞》:“王者之发号施令,与史臣之编年纪事,自宜画一,断无不用周正而反从夏正之理。惟民俗语言,习于夏正已久,偶有杂出者,在三代原所不禁。如《毛诗》用周正,而‘春日迟迟’与‘秋日凄凄’‘冬日烈烈’不可以周正言;以抚时道景,于夏时为切也。”[65]应该说《春秋》经文中找不出用夏正之例,所以李光地以《春秋》夏正、周正并行是错误的。

(二)“四时之序亦周夏并行”(www.xing528.com)

对于《春秋》是否“改时”,李光地持模棱两可的态度。

一方面他认为改月必改时,持“月改则春移”[66]观点,“改时之说,虽寡征也,然月改则春移,盖亦一代之制。”[67]《春秋》是当代之书,用周正,则“春王正月”之“春”也必然是周之春而非夏之春,他说:在考量了诸家之说后,李光地不同意程颐与胡安国的“不改时”的观点,认为《春秋》所记时月与历史事件实际发生的时间不符,“名实乱矣”。但如果“改时”则要把“周之春”置于“周天子”之上,也不符合封建礼法。不“改时”意味着一切礼乐制度都要遵从上古的帝王,但《春秋》是记录春秋时期历史,为后王垂法立宪之书,据“新鬼大故鬼小”的历史观,《春秋》也应该采用周代历法。所以他赞同“月改则春移”,即季节会随正朔的改变而改变。如商以建丑(夏历十二月)为正,则建丑之月就为春季的起始;周以建子(夏历十一月)为正,则建子之月就为春季的起始。“月改则春移”本身就没有道理,春、夏、秋、冬四季是指物候、天气等方面的变化,反映一定的自然规律。因此四季不会因为朝代更迭、历法改变而推移。李光地信从“月改则春移”,就是他的疏漏之处。

建子非春也,而冠之以春,从来诸儒说者不同。或谓月可改,时不可改。周人未尝以子为春也,孔子假此以见行夏之志尔。或谓月改则春移,实周人以子为春,而非夫子加之也。如前之说,则建子非春也,而以为春,名实乱矣。如后之说,则正王之正也,春亦王之春也。而升春于王,名实亦乖矣。然则何说之从?曰:春之不改者,礼乐制度所以因于百王也。春之移者,颁朔行令所以行于当代也。《春秋》当代之书,则以春移之说为近。[68]

李光地既然认为“春”为“周之春”,《春秋》又为尊周王而作,那么他说“春”字一定不是孔子所改,只是孔子因袭前人的结果。他说:“孔子作《春秋》以尊王,而大一统,故不独月数不敢改乎周,时序亦不敢改乎周也。盖自周先王之颁列国者则然,而孔子从而因之。”[69]他给出的理由是“春”为周正之春,是周王颁布向列国所颁布。如果“春”字为孔子所加,这与《春秋》尊王的本意相违背。

另一方面,李光地又认为程颐和胡安国的“不改时”之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他意识到四季是固定的,“不因王制而改天之序”。他说:“《春秋》正月者,四时原不改,只是改正朔,以新人之耳目而已。……时之春夏秋冬,不因王制而改天之序也。”[70]又说:“‘夏时周月’之说,非之者辄引《泰誓》为据,胡文定援证自多。……盖春夏秋冬、仁礼义智、木火金水、东南西北、晓午昏暮,各有定位。……《秦书》建国曰“元年冬十月”,固不改时矣。”[71]可见,他又认为《春秋》记事不改时。他以为春夏秋冬四时与东西南北一样都是固定的,由上天决定,并不会改变。

李光地改时之说,发表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为弥合这种抵牾,他进一步发挥了朱熹的“并行”说,认为“不独十二月数为周夏并行,盖四时之序亦周夏并行也”[72]。他认为《春秋》记事夏正、周正并行或可以讲通,然而又指夏时、周时并行就没有道理了。四时是固定的,并不会因历法改变而改变,他自己也说“不因王制而改天之序”,但这里他又说有所谓夏时与周时,可见他的《春秋》学说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矛盾。李光地的“春王正月”说,把程颐、胡安国、朱熹等人的学说融会至一处,然而这些学说互相之间存在矛盾,李光地全以“并行”理解,也不免使自己的学说陷入矛盾之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