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研究里,经常有“谁是第一个发现某一个结果”的争议,当这种争议存在时,即便这种争议没有办法被证实,诺贝尔基金会仍会倾向延迟该奖项的颁发。2003年的诺贝尔医学奖颁给了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劳特伯(Paul C.Lauterbur)和英国诺丁汉大学的曼斯菲尔德(Peter Mansfield),基于他们对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简称MRI)的贡献。但其实早在20世纪70年代,劳特伯已经开始MRI方面的工作,只是三十多年来在学术界一直有些争议的声音,特别是有一位叫作达马迪安(Raymond Damadian)的医生和发明家,他认为自己对MRI的研究走在劳特伯前面,而且也有若干科学家支持他的说法,美国的国家科学院也做了MRI发展历史的梳理,双方争持不下。当2003年诺贝尔医学奖宣布时,《纽约时报》推测,劳特伯已经74岁了,而且健康状况不太好,因此遴选委员会可能会决定将奖颁给他,因为如果现在不给,以后大概没机会了。
这年的诺贝尔奖宣布时,劳特伯博士果然获奖,一群自称为达马迪安博士的朋友在许多大报登了半版广告,请求诺贝尔基金会重新考虑将达马迪安博士也列为得奖者,不过按照基金会的规定,奖项宣布之后就不能改变了。
有位诺贝尔奖得主曾比喻:有两个小孩子在沙滩玩,其中一个看到闪闪火光,便和同伴一起跑过去,结果他的同伴首先找到火光的源头,那么谁是第一名呢?谁是第一个证实了这个结果的人?谁第一个正式发表这个结果?在学术界里,有很多因发现的时间先后而引发争议的真实例子。
另一个重大的争议是艾滋病(AIDS)病毒的发现。艾滋病于1980—1981年在人体内发现,AIDS是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的缩写,直接翻译成中文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得了艾滋病的人,身体的免疫系统会逐渐失去功能,因而容易受到感染,最后身体变得极端虚弱导致死亡。艾滋病被发现后,科学家也马上开始一项竞赛,争取抢先发现引发艾滋病的病毒,因为能够把病毒找出来,才能想办法找出治疗艾滋病的方法和药物,而这背后更是专利、收入和科学研究皇冠上的珍宝——诺贝尔奖。(www.xing528.com)
1983年,美国和法国两个独立的研究单位宣布他们发现了引发艾滋病的病毒,这种病毒叫作“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简称HIV),美国由马里兰大学医学院的加洛(Robert Gallo)领军的研究团队与法国由巴斯德研究所的蒙塔尼耶(Luc Montagnier)领军的研究团队,到底哪一个团队应该得到发现这个病毒的功劳呢?这引起了一连串非常复杂的争议,甚至美国和法国政府都介入了这个争议。
后来大家验证了两个结果:第一,两个团队所发现的,的确是同一种病毒;第二,加洛在实验用的样本是来自法国那个团队的实验室,而且是同一个艾滋病患者身上采来的样本。至于加洛的样本是如何得来的呢?一个说法是他实验的样本被法国团队的样本污染而带来了这种病毒。最后,2008年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对这个争议做了一个判断,诺贝尔医学奖颁给蒙塔尼耶和他的同事。加洛表示很失望未被列为共同得奖人,蒙塔尼耶也很有风度地对加洛没有被列为共同得奖人表示讶异。
另一方面,加洛先申请了专利,而且没有把法国团队包括在专利的申请内。因为这个专利可能带来数目很大的权利金,而引起美国政府和法国政府的争辩,经过两年的争辩,最后双方决定分享这个专利的权利金,并且在1987年由两国总统在记者会上共同宣布这个协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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